关于加快推进住宅小区信息基础设施共建共享的建议

发布日期:2013-01-10 访问次数: 字号:〖


   姜忠泽等10名代表提出《关于加快推进住宅小区信息基础设施共建共享的建议》。

   一、现状分析

   1、城市道路信息基础通信管道共建共享较为完善。从2002年起,我市在全省率先创新城市道路信息基础通信管道共建共享模式,按“统一规划、统一建设、统一管理”的“三统一”原则实施集约化建设。在市经信委、发改委、规划局、建设局等相关部门监管和指导下,由市基础通信管道公司作为第三方服务平台,按“三统一”原则,为各通信运营企业、广电运营企业、公安、部队等单位提供信息基础通信管道服务。近十年来,我市集约化建设基础通信管道约3167孔.公里,其中约10%管孔为社会战略储备资源,为政府贯彻落实市第十一次党代会提出的建设“智慧常州”战略提供了坚实平台(战略储备资源可充分利用),为推进“三网融合”创造了全国领先的信息基础设施优势。

   2、住宅小区信息基础设施共建共享存在瓶颈。住宅小区信息基础设施是通信商抢占市场份额的“法宝”之一,为了抢占市场,争夺小区信息基础设施的独家使用权,以信息基础设施建设的“垄断”来“垄”住消费者,以承担小区通信管线建设投资为代价,从房地产开发商手中换取小区通信管线产权及其使用权,从而达到排斥其他通信企业进入的目的。某些房地产开发商也逐渐形成一个不成文的行规:收取通信管道建设入场费。开发商以缴纳“小区入场费”为前提,与个别通信运营企业签署排他性协议。这种不健康的操作模式,使小区内的信息基础设施无法共建共享,引发了许多弊端,造成了不良的社会影响:(1)剥夺用户自由选择固话、宽带等业务的选择权。(2) 不利于通信商开展公平竞争。(3)造成社会资源浪费,造成重复建设。(4)缺乏有效监督与管理,“有建无管”很大程度上影响通信业的健康发展。

   3、对住宅小区信息基础设施实现共建共享的社会效益。(1)自由选择,提升民生幸福指数。市民可率先在全省享受“光网宽带、任意选择”的优质服务,市民在选择信息通信服务时充分享受自主选择权,用户家里线路无需作任何更改、施工,只需用户选择的信息服务提供商上门开通信号即可。用户对信息服务选择权的自由性得到了充分体现,幸福指数得到进一步提高。(2)资源共享,促进三网融合。各信息服务提供商将设备共同放置在同一机房,无需各自单独设置机房、电源、ODF架等;机房至市民住宅内敷设一条光缆,各信息服务提供商可共同使用,促进电信网、计算机网和广电网的三网融合,避免低水平的重复建设。(3)平等开放,构建公平竞争平台。对小区信息基础设施实施共建共享后,小区内的信息基础设施将完全对各运营商开放,实现网络宽带平等、自由接入,为运营商构建了一个公平竞争平台。(4)统一管理,提高管理水平。由第三方服务平台按“三统一”原则,根据通信建设规范、广电规范等,负责具体实施、维护、管理,实现信息基础设施的集约化建设和管理,将大大提高小区内的信息基础设施管理水平,保障各通信商信息网络安全。同时,第三方平台将通过细化服务内容,精确统计小区内宽带用户的构成比例等相关数据信息,为政府相关职能部门制订政策提供参考。

   二、存在主要问题

   (1)要有力推进住宅小区信息基础设施建设进程,缺少政府相关职能部门在政策层面的引导、规范。由于此项工作属创新性工作,在全国尚无成熟的具体操作模式、经验可借鉴,目前,只能选取某个新建小区作为试点项目进行初步探索,如要在全市范围内全面推开,需政府相关职能部门进一步统一思想,由政府政策指导,加快推进住宅小区信息基础设施共建共享步伐。

   (2)来自房产商及运营商的阻力较大。对小区信息基础设施实现共建共享,将颠覆原有的建设模式,房产开发商必须将通信基础设施一并纳入建设项目概算,作为项目配套设施一并交付,房产商需放弃原有不正当利益;另一方面,房产商较为强势,与之交流对话的平台没有搭建,导致房产商对此项工作抱着事不关己的冷淡态度,推进工作难以开展;另外,来自主导通信商的阻力也较大,小区实施共建共享后,意味着用户市场份额的重新分配,从市场中分得的蛋糕数量将取决于通信服务内容、质量、资费等,这是个别通信运营企业不愿接受的。

   三、建议

   1、根据《江苏省信息化条例》及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第1565号、第1566号公告,政府相关职能部门出台关于住宅小区信息基础设施共建共享的政策文件,明确住宅小区信息基础设施作为公建配套设施,其建设费用纳入房屋建安成本。

   2、进一步理顺相关职能部门在住宅小区信息基础设施共建共享中的管理职能。在项目前期立项、规划建设、验收移交、维护管理等环节要实施有效监督管理。

   3、根据《市政府关于印发常州市三网融合试点实施方案的通知》的文件精神,进一步扩大常州信息基础管道 “三统一”建设网络平台的优势,由政府政策指导,加快“最后一公里”驻地网共建共享。明确由常州市基础通信管道建设有限公司作为第三方服务平台,根据通信、广电等行业技术规范统一建设、统一管理、统一维护。信息基础设施竣工后,完全开放给各通信企业、广电、多媒体业务信息服务提供商,平等接入,共同使用,构成完整的服务平台,形成多赢的运营模式,有效地解决入户“最后一公里”的垄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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