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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州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七次会议纪要
发布日期: 2013-03-13   来源:人大网 浏览次数: 字体: [ ] 视力保护色:

   常州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七次会议于2013年3月8日下午在市行政中心三明堂举行。市人大常委会主任阎立主持会议。现将会议决定事项纪要如下:

   会议审议并通过了有关人事任免事项。根据省委决定,经市委推荐,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提名,会议决定任命费高云为常州市副市长,同时接受姚晓东辞去常州市市长职务的请求,并报常州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备案。费高云副市长在会上发表讲话,对全市人民和市人大常委会的信任表示衷心感谢,并承诺将与市政府班子一起殚精竭虑、恪尽职守、扎实工作,继续把常州经济社会发展各项事业推向前进,向全市人民交上一份满意的答卷。

   会议根据市政府常务副市长韩九云受姚晓东市长委托所作的提名,决定任命蒋伯丹为常州市农业委员会主任,免去潘云芳的市农业委员会主任职务。

   因工作变动已调离本行政区域,会议决定接受司勇、周志刚辞去常州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职务的请求,并报常州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备案。

   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俞志平、贾宝中、孙永明、杨建、邵明,党组成员姜洪鲁,秘书长周建伟和委员共37人出席会议。市政府秘书长徐新民,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游巳春,市中级人民法院及各辖市、区人大常委会负责人列席了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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