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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主任会议纪要
发布日期: 2013-05-31   来源:人大网 浏览次数: 字体: [ ] 视力保护色:

  5月24日上午,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俞志平受阎立主任委托,主持召开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主任会议。现将会议主要内容纪要如下:

  一、会议听取了市民族宗教事务局局长赵世平受市政府委托所作的关于我市贯彻实施《江苏省清真食品监督保护条例》的情况汇报,听取了市人大常委会民宗侨工委主任成国平所作的关于我市贯彻实施《江苏省清真食品监督保护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的调研报告。会议认为,《条例》施行以来,市政府及时研究出台了《关于〈江苏省清真食品监督保护条例〉实施意见》,各级政府相关部门依法监督管理,搞好协调服务,常州的清真食品行业呈现平稳有序、健康发展的良好局面,对促进少数民族经济发展,满足少数民族生活需要,保护少数民族合法权益,增进民族团结发挥了积极作用。针对调研中发现的清真食品监管存在问题,会议建议:1.进一步加强宣传教育,提高认识。清真食品事关少数民族群众的基本生活,事关民族和宗教问题。对政府管理和服务工作来说,既有属于民族宗教事务管理的特殊性,又有属于社会公共事务管理的普遍性;既属于经济范畴,又事关民生问题;既有市场属性,又需政策扶持。整项工作涉及民族宗教、商务、农业、财政、旅游、食品卫生、工商行政管理等多个方面,带有很强的综合性,全市各级领导干部必须统一思想,提高认识,从贯彻落实党的民族政策的高度,正确处理好政策扶持与市场发展的关系、维护稳定与维护合法权益的关系、合理分工与协同合作的关系,增强做好清真食品工作的自觉性和紧迫性。市政府要切实加强对清真食品工作的领导,建立由政府相关领导牵头的统筹协调机制,深入研究和协调解决全市清真食品行业发展中亟待解决的问题;各级政府和职能部门切实采取有效措施,加强对基层干部群众的宣传教育和清真食品知识的普及工作,不断提高各级干部群众和社会各界对贯彻落实《条例》重要性的认识,增强护法守法意识,增加公众对清真饮食习俗的了解和对穆斯林同胞饮食的尊重。2.进一步加强政策研究,落实配套措施。针对这次调研中部分清真食品从业人员反映的扶持优惠政策不配套的问题,各级政府和相关部门要按照《条例》要求,结合地区实际情况,制定具体的可操作的扶持优惠措施,使清真食品基本供应点在项目改造、经营场地租赁补贴、银行贷款利息补贴、地方性规费减免、税收减免等方面真正享受到扶持和优惠政策。市政府应高度重视并督促相关区政府认真落实2006年市政府第6号会议纪要精神,尽快妥善解决清真牛羊肉加工基地拆迁安置问题,使在常的穆斯林同胞早日吃上新鲜、优质、放心的清真牛羊肉。3.进一步加强日常监管,促进健康发展。在坚持政府主导、职能部门负责、社会积极参与的清真食品管理格局的基础上,要建立由民族宗教、工商、卫生、商务、质检、检疫、城管等职能部门组成的联席会议制度,协调解决在贯彻落实《条例》中存在的问题和困难。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规范执法检查和处罚程序。要发挥伊斯兰教协会的桥梁纽带作用,合力加强日常监管,定期或不定期对清真食品市场进行检查,严厉查处违法行为,及时整改存在问题,切实维护穆斯林同胞的合法权益。各辖市、区和街道(镇)要将清真网点的管理纳入工作内容,规范布点,严格管理。政府相关部门要及时掌握辖区内清真网点的变动情况,在监管中做好服务,在服务中抓好监管。

  二、会议经研究同意增补陈中云同志为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财政经济工作委员会副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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