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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全市法院基层基础建设情况的调研报告
发布日期: 2013-05-20   来源:人大网 浏览次数: 字体: [ ] 视力保护色:
常州市人大常委会内务司法工委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根据市人大常委会2013年工作安排,3月底4月初,我委在市人大常委会俞志平、孙永明副主任,党组成员姜洪鲁的带领下,对全市法院基层基础建设情况进行了调研。调研组听取了市中级人民法院及七个辖市、区人民法院基层基础建设情况的汇报,实地视察了金坛、武进、钟楼3家基层法院审判大楼、诉讼服务中心和人民法庭建设情况,并召开座谈会听取了市检察院及公安、司法、编制、财政、人社等部门负责人及律师代表的意见和建议。现将调研情况汇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人民法院基层基础建设,是审判机关服务大局、保障民生、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重要保证。近年来,我市法院紧紧围绕审判执行中心工作,以公正司法为目标,司法为民为宗旨,队伍建设为根本,统筹兼顾,改革创新,攻坚克难,全力推进各项基层基础建设,取得了明显的成效。
(一)审判执行机制不断完善。全市两级法院主动适应形势发展要求,从推动审判工作良性有序发展出发,不断建立健全工作机制,着力解决影响、制约审判执行工作的突出问题。一是更加注重服务当事人。积极回应群众诉讼需求,在全国首创门诊式诉讼服务中心,大力推广巡回审判,把司法便民举措贯穿于立、审、执和申诉信访等各个环节,大大方便了群众诉讼。二是更加注重有效化解社会矛盾。各基层法院因地制宜,创新纠纷化解机制,如金坛法院的物业纠纷调解室、溧阳法院的简易案件速裁庭、武进法院的交通事故巡回法庭、天宁法院的城区医患纠纷调处中心等,用最小的司法成本快速有效地解决了大量纠纷。三是更加注重提高审判管理水平。市中级法院制定加强审判管理的意见,推动全市建立完善案件流程管理、定案把关机制和审判质量控制体系,确保司法公正高效。2010年至20133月,全市基层法院共受理各类案件169584件,审结执行164994件,审判执行质效明显提升。
(二)法院队伍建设不断加强。两级法院积极应对法官短缺问题,通过向上争取和内部挖潜,不断充实一线审执力量,近两年来全市基层法院共新进人员151人。积极实施人才兴院战略,把加强教育培训作为提高素质能力的主要途径,实施五年教育培训规划,举办法庭庭长轮训班553636人次,基层法官和干警队伍的业务能力、水平进一步提高。不断强化司法队伍管理,持续开展主题教育实践活动,弘扬公正、廉洁、为民司法核心价值观;建立完善激励机制,综合运用各种措施调动干警工作积极性;加强司法作风和反腐倡廉建设,认真落实五个严禁等廉政规定,努力确保队伍不出问题。近年来,全市基层法院共有48个集体和73名个人受到省级以上表彰。
(三)司法保障水平不断提升。围绕破解司法保障难题,全市法院积极争取上级法院和同级党委政府的重视、支持,通过几年的努力,两级法院的经费保障水平、硬件建设水平以及科技信息化水平都得到显著提升。近年来,中央和省级财政共向我市法院转移支付资金5800万元,同级财政安排的办公经费和办案业务经费逐年递增,审判法庭和人民法庭建设投入专项资金达4.33亿元。全市6家基层法院完成了审判办公综合大楼的新建和改扩建任务,人民法庭新增3个、新建2个,信息化建设和应用力度不断加大,所有基层法院及人民法庭均实现全程录音录像、远程视频开庭。
二、存在的困难和问题
我市法院的基层基础建设虽然取得了长足的进步,但依然存在不少薄弱环节,一些制约公正司法的问题和障碍还没有从根本上解决,需要引起法院及有关方面的重视。
(一)案多人少的矛盾仍然比较突出。2008年至2012年,全市基层法院受案总数增长了63.84%,但同期新招录法官人数远远跟不上案件数的增长(08年以来基层法院具有审判资格的人员由462人增加到482人,只增加了20人),一些地方还存在法院政法专项编制空置问题(全市基层法院目前空编37),案多人少问题尚未得到有效缓解。法官长期超负荷办案(2012年全市基层法院人均办案数115件,最多的年办案量超过300件),不但严重影响了干警的身心健康,也不利于提高办案质量。与此同时,由于工作压力、职级待遇以及发展前景等原因,近年来基层法院法官流失现象严重(五年来共流失法官79名),干警队伍不够稳定。
   (二)法官队伍的素质仍然有待提高少数法官不适应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新颁布的法律法规学习不及时,准确适用法律的水平有待提高;一些年轻法官缺乏群众工作经验,有效化解矛盾纠纷的能力亟待加强;个别法官司法为民的意识不强,案件久拖不决(执),司法作风还需改进。受主客观多方面因素的影响,立案问题(尤其是征地拆迁等案件立案难)、执行问题成为当前涉诉群众反映比较集中的问题,需要引起重视。
(三)司法保障的力度仍然需要加大。从调研的情况来看,我市法院的司法保障工作总体较好,但也存在一些难点。一是个别法院经费保障尚未完全实行收支两条线以收定支的做法不符合政法机关经费保障的有关规定;部分基层法院按照规定招录的司法辅助人员,其相关经费没有纳入财政拨付范畴,法院经费保障仍然面临压力。二是基层人民法庭建设推进不平衡,除武进区法院外,相关辖市区在人民法庭的规格设置及建设进度上,对照最高法院和国家有关部委关于人民法庭建设的标准和规定,落实还不到位。
(四)执法办案的环境仍然有待改善。一是涉诉信访问题比较突出,由于缺乏有效的终结机制,目前涉诉信访工作牵涉了法院大量的人力、物力和财力,且处理难度越来越大,案件终而不结,既影响了法院正常的执法办案工作,也有损司法的公信力。二是法官办案过程中面对的各种困扰比较多,全社会尊重司法裁判、维护法律权威的意识有待进一步树立。
三、意见建议
(一)进一步提高认识,营造狠抓基层的良好氛围。加强基层基础建设,是人民法院发挥职能作用、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与公平正义的必然要求,是顺利推进法院审判事业科学发展的根本保证,是积极回应人民群众司法期待的重要途径。全市各级领导要深刻认识新形势下加强法院基层基础建设的重要性、紧迫性,为人民法院更好地履行职能创造有利的条件。市中级人民法院要把加强基层基础建设工作摆到更加重要的位置,及时研究制定全市法院基层基础建设规划,加强组织领导和监督指导,统筹推进全市法院的基层基础建设工作。各基层人民法院要针对各地实际情况,找准薄弱环节,加强调查分析,研究提出加强基层基础建设的对策和措施,有计划、有步骤地推动实施。
(二)进一步创新举措,提高执法办案的质效。执法办案是人民法院的第一要务。最近,习总书记指出:要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能感受到公平正义。因此,法院执法办案的各项基础工作都要围绕着习总书记的要求去贯彻落实。要不断增强司法工作为民服务的理念。进一步建立健全从立案到申诉各个诉讼环节的工作机制,规范和落实便民、利民的各项服务举措,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诉讼权利;要完善执行工作长效机制建设,继续下大力气解决执行难问题,法官要尽最大努力,让打赢官司且有条件执行的当事人及时实现权益。要切实加强审判管理和指导工作。科学建立有利于审判工作良性发展的管理体系,保证案件审判质量,以管理促公正;正确把握调解优先、调判结合工作原则,能调则调,当判则判,尽力化解社会矛盾;严格办案工作责任制,切实增强承办人员的责任心,以管理出效率。市中级人民法院要切实加大对下监督指导力度,密切关注民生类案件的审理情况,统一执法标准,保证全市范围内法律适用的平衡。
(三)进一步狠抓队伍,提升基层干警的能力水平。一要进一步解决法官短缺问题。各级编制人社部门要根据当前审判工作的需要,尽快解决基层法院空编进人的问题,实现足额招录法官;法院内部人员配置要坚持面向基层、面向办案一线倾斜,通过优化队伍结构,有效缓解案多人少的矛盾。二要进一步加强司法能力建设。以专业化建设为方向,紧扣基层实践需求,不断创新培训内容与形式,增强法官依法准确处理案件的能力和化解矛盾纠纷的本领。三要进一步深化司法作风建设。通过教育和惩处并举,督促广大干警严格遵守执行五个严禁和《法官行为规范》等规定,以法官队伍公正廉洁的自身形象取信于民。四要进一步关心干警队伍。各级法院要坚持以人为本,从优待警,帮助干警解决职级、待遇问题和生活方面的困难,保护和激励审判人员的工作积极性,稳定法官队伍。
(四)进一步强化保障,解决基层基础的实际困难。加强基层基础建设,重点在基层,难点也在基层。市、区(辖市)两级和有关单位要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关于进一步加强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工作的决定》和常州市委的实施意见,切实解决制约基层法院工作发展的实际困难。政府各级财政部门要进一步完善基层法院经费保障机制,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规定,并根据审判工作的实际情况和法院建设的有关规定,相应提高法院的经费保障水平,确保经批准招录司法辅助人员及两庭设施建设等经费的落实;对于人民法庭机构职级设置问题,编制部门要依据有关规定,加快研究,统筹解决。各辖市、区人大常委会要加强对当地法院基层基础建设情况的监督检查,帮助法院解决基层基础建设工作中遇到的问题和困难,促进法院工作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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