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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州市卫生监督体系建设情况汇报
发布日期: 2013-05-20   来源:人大网 浏览次数: 字体: [ ] 视力保护色:
常州市卫生局局长 陈建国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根据常州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八次会议的安排,我受市政府的委托,现就我市卫生监督体系建设情况向大会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卫生监督体系建设是医疗卫生体制改革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执行国家卫生法律法规、维护公共卫生秩序和医疗服务秩序,保护人民健康、促进经济社会协调发展的重要保证。2002年,我市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卫生改革与发展的决定》、卫生部《关于卫生监督体制改革的意见》等文件要求,积极推进卫生监督体制改革。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卫生监督事业发展,将“深化卫生监督体制改革,加强卫生监督体系建设”列入全市国民经济社会发展、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和常州市卫生事业“十二五”发展规划之中。分管市长多次听取汇报,并召集有关部门进行专题研究,解决卫生监督体系建设中面临的困难。2002年元月,常州市卫生监督所正式成立,到去年年底,各辖市区全部组建独立的卫生监督机构,均为全额拨款全民事业单位。全市卫生监督机构共核定卫生监督员270名,(其中市卫生监督所75名,金坛35名,溧阳36名,武进55名,新北12名,天宁24名,钟楼25名,戚区8名)。2011年经省卫生监督体系建设评估工作小组现场评审,市卫生监督所、武进区和钟楼区卫生监督所被评为“达标示范”,金坛市、溧阳市、天宁区、戚墅堰区卫生监督所被评为“达标”。
我市各级卫生监督机构承担的职责主要是,依法行使全市餐饮服务环节食品安全、医疗机构、传染病防治、生活饮用水卫生、学校卫生、职业卫生、放射卫生、公共场所卫生等卫生监督执法职能,涉及的法律10部,行政法规37部,部门规章300多部。十年来,我市卫生监督体系建设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市人大的关心支持下,紧紧围绕群众关心、社会关注的食品安全、医疗服务、学校卫生以及公共场所卫生中的热点、难点问题,积极探索创新卫生监督执法的运行机制和工作模式,逐渐形成了机构设置合理、队伍建设到位、工作职责明确、运行机制健全的卫生监督新体系,为保护人民群众健康、促进经济社会协调发展作出了积极贡献。2006年常州市卫生局被卫生部授予全国卫生监督先进集体。
二、我市卫生监督体系建设取得的成效
近年来,我市卫生监督体制改革全面深化,卫生监督体系建设稳步推进,确立了卫生监督在整个公共卫生体系中的地位和作用,实现了卫生执法关口前移、重心下沉,为促进我市经济社会发展和建设作出了积极贡献。
(一)加大投入,卫生监督机构建设不断改善
近年来,我市不断加大对公共卫生的投入,将卫生监督人员经费、公务费、业务费全部纳入财政预算。一是房屋建设得到改善。2010年,在市财政、国资委等部门的大力支持下,将原市疾控中心大部分业务用房无偿划拨市卫生监督所。投入750万元,完成了市卫生监督所5000余平方米的业务用房改造。金坛市、武进区、钟楼区和天宁区卫生监督所也先后完成搬迁,业务用房面积都有显著增加。二是硬件装备大幅提升。2010年,我市结合省运会卫生保障工作实际,加强快速检测设备和执法车辆的配置。市政府划拨专项资金30余万元,为市、辖市、区卫生监督所配发了一批快速检测设备。投入25万元为市卫生监督所购置2辆卫生监督车。2011年,又划拨105万元用于购置快速检测车、执法车及执法装备等,进一步完善市级卫生监督体系硬件建设。三是卫生监督信息化建设快步发展。目前,我市卫生监督信息化工程已完成与省卫生监督综合业务平台对接,卫生许可、日常监督、行政处罚、投诉举报等各项功能应用顺利,移动执法工程已完成试点并于今年全面投入使用。自主开发的“五小行业信息管理系统”、“职业卫生网络管理平台”“重大活动保障接待单位信息管理系统”应用良好。
(二)加强管理,卫生监督队伍素质不断提高
打造一支“纪律严明、业务精通、作风过硬”的卫生监督队伍,是保障卫生监督事业健康、持续、快速发展的基础。为此,我们始终将卫生监督队伍建设放在重中之重的位置,加强管理、加强培训、加强考核。一是建章立制。市卫生局把卫生监督量化考评指标进行细化,每年对市、辖市区卫生监督所的工作进行年度目标考核,卫生监督所进一步完善各项管理制度、岗位职责和工作程序,每年都与各科室签订监督工作目标责任书、党风廉政责任书,考核结果作为年终科室评先依据;同时科室将任务和责任再分解落实到人,加强对卫生监督员的考核,严格执行省卫生厅卫生监督员“六条禁令”相关规章制度。二是强化培训,着力提升卫生监督队伍建设。围绕卫生部全国卫生监督员培训规划,连续三年组织全市卫生监督员全员培训班。每年编印《常州市卫生监督执法典型案例评析》,指导并提高监督员执法水平。三是应急演练。完善了食物中毒事件、生活饮用水污染事件、传染病疫情、公共场所突发事件等应急处置预案,积极组织开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演练活动,监督员应急处置水平得到进一步提升。通过形式多样的培训和卫生监督量化考核,极大地提高了卫生监督队伍的整体素质。全体卫生监督员在文明城市创建、抗震救灾、重大活动保障及各类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处置工作中,经受了考验,表现出了特别能吃苦、特别能战斗的优秀品质。
(三)切实履职,卫生监督工作成效显著
1.强化服务,卫生许可工作进一步规范。几年来相继出台一系列便民措施,简化审批程序,不断提速增效。一是实现了程序统一、标准统一、文书统一、用语统一 “四统一”。二是服务全市重点工程,围绕全市战略性主导产业,重点开展现代服务业、先进制造业、战略性新兴产业引资许可服务,开设许可审批“直通车”,缩短审批时限,坚持服务企业“五到位”(上门告知到位、图纸审核到位、技术指导到位、及时办证到位、许可送达到位),实施招商引资项目卫生许可一站式许可服务。三是积极开展岗位练兵,组织开展全市卫生行政许可文书现场制作评比活动,进一步促进全市卫生行政许可文书制作规范。在全省首届卫生行政许可案卷评查活动中,我市报送10份案卷8份获奖。
2.突出重点,餐饮服务环节食品安全监管不断强化。一是加强日常监管,深入推进量化分级管理工作。全市共有11338户餐饮单位纳入量化分级管理,实施率95%以上。每年开展专项整治20余项。二是强化“五小”行业长效管理。目前全市已建成示范街73条,示范店2507家;三是圆满完成全国文明城市和国家卫生城市创建复查任务。抓住卫生许可证、健康证这两个重点难点,统一制作张贴“卫生监督信息公示栏”,提高持证率。四是持续开展春秋两季学校卫生专项检查,建立高校学校卫生联席会议制度,实施食堂 “四位一体”监管模式和大宗食品定点采购制度,有效保障了10余万在校师生的用餐安全。五是推进“道德讲堂”建设。钟楼区双桂坊以开办道德讲堂为抓手,打造老百姓信得过的餐饮品牌,成为全国典范,“用道德良心做放心食品”经验在全国推广。
3.统筹兼顾,公共场所卫生监管稳中求进。一是深入开展公共场所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工作。全市游泳场所、住宿场所、美容美发、沐浴场所量化分级A级信誉度单位达147家。二是全面推进集中空调通风系统卫生监管工作。目前全市公共场所集中空调通风系统124家,冷却塔清洗率达到95%,空气处理机组清洗率达到90%。三是开展“春雨芙蓉”、“碧波清水”、“明月清风”等系列专项整治活动,对生活美容场所、游泳场所、公共场所集中空调通风系统进行专项治理,规范了市场秩序,有力打击了违法违规行为,取得了良好的成效。
4.创新管理,生活饮用水监管成效显著。一是作为卫生部试点的水质在线检测系统已在我市投入使用,在省内率先开展饮用水在线监测,实现实时预警与快速处置相结合的科学保障模式;二是深入开展生活饮用水监督监测工作,积极开展“蓝盾饮用水监测预警工程”、“饮用水卫生监督信息公示制度”等活动,建立和完善集中式供水、二次供水、分质供水单位 “一户一档”制度。三是完成生活饮用水及涉水产品监督抽检工作。其中卫生用品、消毒剂、集中消毒餐饮具、集中式供水、二次供水、管道分质供水抽检合格率均为100%。
5.部门联动,传染病和医疗服务市场监管深入推进。一是加强传染病防治工作。加强疫情控制和疫情疫报监督、严格规范医疗机构消毒制度以及加强医疗废物处置监管工作。二是深入开展放射卫生监督工作。编印《医疗机构放射卫生监督工作指导手册》。三是开展医疗广告、医疗美容、医疗技术临床应用情况等专项检查活动10项,进一步规范了我市医疗服务市场秩序。四是建立多部门、上下级联动机制,与公安局设立 “打击非法行医联络室”,将打非工作纳入动态长效监管。已建成无证非法行医监督监测哨点91个,涵盖了全市各乡镇(街道)。
6.全力以赴,重大活动保障精益求精。每年,全市卫生监督机构为“两会”、中高考、中央领导来常、重大活动和会议提供卫生监督保障近100次,在这些重大活动的卫生监督保障任务中,做到了零差错、零事故。尤其是举全市之力,圆满完成十七届省运会卫生监督保障任务,未发生一起食物中毒或其他突发公共卫生事件。2010年被市委、市政府授予集体三等功。
我市的卫生监督体系建设工作虽然取得了一些成绩,但与标准要求尚有一定差距。主要表现为:一是卫生监督机构人员的性质尚未明确为参照公务员管理;二是监督员编制数尚未达到要求,以新北区为例,常住人口59.71万,目前核定卫生监督员12名;三是卫生监督经费保障仍存在不同程度的缺口;四是地方经济发展迅速,监管模式需要不断创新。这些问题需要我们进一步努力提高完善。
三、今后工作设想
为建立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和全面推进依法行政要求的卫生监督体系,强化政府公共卫生监管职能,维护正常的公共卫生和服务秩序,下阶段我们将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积极准备参公,明确系统人员性质
卫生监督执法属于国家行政行为,其体制建设理应纳入国家行政机构编制系列,按照依法行政原则,执法机构性质应当为行政机关,人员应当为公务员。卫生监督员的身份若不能依法界定为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管理,对卫生监督工作的开展会带来较大的负面影响。目前,市卫生监督所已将方案和申请文件提交相关上级单位,卫生部今年也把常州市卫生监督所列入首批卫生监督员职位分级管理试点单位。在下一步工作中,我们要继续不遗余力的解决监督所人员参照公务员管理的事宜,尽一切可能促使该项工作顺利进行。
(二)加强队伍建设,努力扩充监督员编制
一支充足的卫生监督员队伍,对维护一个城市市民的健康,为大家创造一个卫生安全的生活、消费环境至关重要。根据有关文件精神,按照“权责一致、编随责增、人事相宜、保障履职”的原则,综合考虑辖区人口、工作量、服务范围和经济水平等因素,卫生监督机构监督人员应按服务人口的1—1.5/万配备。因此只有进一步扩充监督员编制,才能更好的保障市民健康。
(三)加大经费投入,促进卫生监督体系更好更快发展
我市各级卫生监督机构均为全额拨款事业单位,承担着政府管理社会卫生事务的公共职能。在《行政许可法》出台后,按照市委、市政府要求,各级卫生监督机构均为零收费。近年来,各级财政逐年加大对卫生监督体系建设的投入,但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卫生监督任务日益繁重,要求越来越高,相应的工作经费还不能完全满足卫生监督工作的需要,尤其在重大活动保障、监督执法车辆、现场快速检测设备、卫生监督信息化建设、办公设施等方面与标准还存在很大差距,部分的经费缺口要靠卫生行政部门统筹解决,市卫生局每年从系统内统筹约350万元经费来弥补市卫生监督业务经费的不足,另外,根据实际工作开展情况(如房屋装修等)进行一次性补助,三年来共计统筹补助1400万元。下一步,我们要进一步完善财政经费保障政策和机制,确保卫生监督人员经费、工作经费保障,尤其在执法车辆、快检仪器、信息化建设等方面要争取更多的投入,切实改善工作条件和执法条件。
(四)创新工作机制,加快推进卫生监督协管队伍建设
按照卫生部《关于做好卫生监督协管服务工作的指导意见》的要求,对照《江苏省卫生监督体系建设评估标准》,积极争取相关部门支持,加紧推进建立特色鲜明、职责明确、运行有效的卫生监督协管工作机制和人员队伍。尤其是人员薄弱,服务人口多的辖区,更要抓紧时间,做好实施规划,采取多种措施努力推进卫生监督协管任务的落实,所有辖市区按规范开展卫生监督协管服务,加强基层卫生监督分所的内涵建设。
各位领导,此次市人大审议我市卫生监督体系建设,是对我市卫生监督工作的指导、帮助和促进。我们将按照国务院机构改革的要求,进一步统一思想,转变职能,不断深化卫生监督体系建设,为保障我市现代化建设更好更快发展作出更大贡献!
常州市卫生局局长 陈建国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根据常州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八次会议的安排,我受市政府的委托,现就我市卫生监督体系建设情况向大会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卫生监督体系建设是医疗卫生体制改革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执行国家卫生法律法规、维护公共卫生秩序和医疗服务秩序,保护人民健康、促进经济社会协调发展的重要保证。2002年,我市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卫生改革与发展的决定》、卫生部《关于卫生监督体制改革的意见》等文件要求,积极推进卫生监督体制改革。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卫生监督事业发展,将“深化卫生监督体制改革,加强卫生监督体系建设”列入全市国民经济社会发展、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和常州市卫生事业“十二五”发展规划之中。分管市长多次听取汇报,并召集有关部门进行专题研究,解决卫生监督体系建设中面临的困难。2002年元月,常州市卫生监督所正式成立,到去年年底,各辖市区全部组建独立的卫生监督机构,均为全额拨款全民事业单位。全市卫生监督机构共核定卫生监督员270名,(其中市卫生监督所75名,金坛35名,溧阳36名,武进55名,新北12名,天宁24名,钟楼25名,戚区8名)。2011年经省卫生监督体系建设评估工作小组现场评审,市卫生监督所、武进区和钟楼区卫生监督所被评为“达标示范”,金坛市、溧阳市、天宁区、戚墅堰区卫生监督所被评为“达标”。
我市各级卫生监督机构承担的职责主要是,依法行使全市餐饮服务环节食品安全、医疗机构、传染病防治、生活饮用水卫生、学校卫生、职业卫生、放射卫生、公共场所卫生等卫生监督执法职能,涉及的法律10部,行政法规37部,部门规章300多部。十年来,我市卫生监督体系建设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市人大的关心支持下,紧紧围绕群众关心、社会关注的食品安全、医疗服务、学校卫生以及公共场所卫生中的热点、难点问题,积极探索创新卫生监督执法的运行机制和工作模式,逐渐形成了机构设置合理、队伍建设到位、工作职责明确、运行机制健全的卫生监督新体系,为保护人民群众健康、促进经济社会协调发展作出了积极贡献。2006年常州市卫生局被卫生部授予全国卫生监督先进集体。
二、我市卫生监督体系建设取得的成效
近年来,我市卫生监督体制改革全面深化,卫生监督体系建设稳步推进,确立了卫生监督在整个公共卫生体系中的地位和作用,实现了卫生执法关口前移、重心下沉,为促进我市经济社会发展和建设作出了积极贡献。
(一)加大投入,卫生监督机构建设不断改善
近年来,我市不断加大对公共卫生的投入,将卫生监督人员经费、公务费、业务费全部纳入财政预算。一是房屋建设得到改善。2010年,在市财政、国资委等部门的大力支持下,将原市疾控中心大部分业务用房无偿划拨市卫生监督所。投入750万元,完成了市卫生监督所5000余平方米的业务用房改造。金坛市、武进区、钟楼区和天宁区卫生监督所也先后完成搬迁,业务用房面积都有显著增加。二是硬件装备大幅提升。2010年,我市结合省运会卫生保障工作实际,加强快速检测设备和执法车辆的配置。市政府划拨专项资金30余万元,为市、辖市、区卫生监督所配发了一批快速检测设备。投入25万元为市卫生监督所购置2辆卫生监督车。2011年,又划拨105万元用于购置快速检测车、执法车及执法装备等,进一步完善市级卫生监督体系硬件建设。三是卫生监督信息化建设快步发展。目前,我市卫生监督信息化工程已完成与省卫生监督综合业务平台对接,卫生许可、日常监督、行政处罚、投诉举报等各项功能应用顺利,移动执法工程已完成试点并于今年全面投入使用。自主开发的“五小行业信息管理系统”、“职业卫生网络管理平台”“重大活动保障接待单位信息管理系统”应用良好。
(二)加强管理,卫生监督队伍素质不断提高
打造一支“纪律严明、业务精通、作风过硬”的卫生监督队伍,是保障卫生监督事业健康、持续、快速发展的基础。为此,我们始终将卫生监督队伍建设放在重中之重的位置,加强管理、加强培训、加强考核。一是建章立制。市卫生局把卫生监督量化考评指标进行细化,每年对市、辖市区卫生监督所的工作进行年度目标考核,卫生监督所进一步完善各项管理制度、岗位职责和工作程序,每年都与各科室签订监督工作目标责任书、党风廉政责任书,考核结果作为年终科室评先依据;同时科室将任务和责任再分解落实到人,加强对卫生监督员的考核,严格执行省卫生厅卫生监督员“六条禁令”相关规章制度。二是强化培训,着力提升卫生监督队伍建设。围绕卫生部全国卫生监督员培训规划,连续三年组织全市卫生监督员全员培训班。每年编印《常州市卫生监督执法典型案例评析》,指导并提高监督员执法水平。三是应急演练。完善了食物中毒事件、生活饮用水污染事件、传染病疫情、公共场所突发事件等应急处置预案,积极组织开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演练活动,监督员应急处置水平得到进一步提升。通过形式多样的培训和卫生监督量化考核,极大地提高了卫生监督队伍的整体素质。全体卫生监督员在文明城市创建、抗震救灾、重大活动保障及各类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处置工作中,经受了考验,表现出了特别能吃苦、特别能战斗的优秀品质。
(三)切实履职,卫生监督工作成效显著
1.强化服务,卫生许可工作进一步规范。几年来相继出台一系列便民措施,简化审批程序,不断提速增效。一是实现了程序统一、标准统一、文书统一、用语统一 “四统一”。二是服务全市重点工程,围绕全市战略性主导产业,重点开展现代服务业、先进制造业、战略性新兴产业引资许可服务,开设许可审批“直通车”,缩短审批时限,坚持服务企业“五到位”(上门告知到位、图纸审核到位、技术指导到位、及时办证到位、许可送达到位),实施招商引资项目卫生许可一站式许可服务。三是积极开展岗位练兵,组织开展全市卫生行政许可文书现场制作评比活动,进一步促进全市卫生行政许可文书制作规范。在全省首届卫生行政许可案卷评查活动中,我市报送10份案卷8份获奖。
2.突出重点,餐饮服务环节食品安全监管不断强化。一是加强日常监管,深入推进量化分级管理工作。全市共有11338户餐饮单位纳入量化分级管理,实施率95%以上。每年开展专项整治20余项。二是强化“五小”行业长效管理。目前全市已建成示范街73条,示范店2507家;三是圆满完成全国文明城市和国家卫生城市创建复查任务。抓住卫生许可证、健康证这两个重点难点,统一制作张贴“卫生监督信息公示栏”,提高持证率。四是持续开展春秋两季学校卫生专项检查,建立高校学校卫生联席会议制度,实施食堂 “四位一体”监管模式和大宗食品定点采购制度,有效保障了10余万在校师生的用餐安全。五是推进“道德讲堂”建设。钟楼区双桂坊以开办道德讲堂为抓手,打造老百姓信得过的餐饮品牌,成为全国典范,“用道德良心做放心食品”经验在全国推广。
3.统筹兼顾,公共场所卫生监管稳中求进。一是深入开展公共场所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工作。全市游泳场所、住宿场所、美容美发、沐浴场所量化分级A级信誉度单位达147家。二是全面推进集中空调通风系统卫生监管工作。目前全市公共场所集中空调通风系统124家,冷却塔清洗率达到95%,空气处理机组清洗率达到90%。三是开展“春雨芙蓉”、“碧波清水”、“明月清风”等系列专项整治活动,对生活美容场所、游泳场所、公共场所集中空调通风系统进行专项治理,规范了市场秩序,有力打击了违法违规行为,取得了良好的成效。
4.创新管理,生活饮用水监管成效显著。一是作为卫生部试点的水质在线检测系统已在我市投入使用,在省内率先开展饮用水在线监测,实现实时预警与快速处置相结合的科学保障模式;二是深入开展生活饮用水监督监测工作,积极开展“蓝盾饮用水监测预警工程”、“饮用水卫生监督信息公示制度”等活动,建立和完善集中式供水、二次供水、分质供水单位 “一户一档”制度。三是完成生活饮用水及涉水产品监督抽检工作。其中卫生用品、消毒剂、集中消毒餐饮具、集中式供水、二次供水、管道分质供水抽检合格率均为100%。
5.部门联动,传染病和医疗服务市场监管深入推进。一是加强传染病防治工作。加强疫情控制和疫情疫报监督、严格规范医疗机构消毒制度以及加强医疗废物处置监管工作。二是深入开展放射卫生监督工作。编印《医疗机构放射卫生监督工作指导手册》。三是开展医疗广告、医疗美容、医疗技术临床应用情况等专项检查活动10项,进一步规范了我市医疗服务市场秩序。四是建立多部门、上下级联动机制,与公安局设立 “打击非法行医联络室”,将打非工作纳入动态长效监管。已建成无证非法行医监督监测哨点91个,涵盖了全市各乡镇(街道)。
6.全力以赴,重大活动保障精益求精。每年,全市卫生监督机构为“两会”、中高考、中央领导来常、重大活动和会议提供卫生监督保障近100次,在这些重大活动的卫生监督保障任务中,做到了零差错、零事故。尤其是举全市之力,圆满完成十七届省运会卫生监督保障任务,未发生一起食物中毒或其他突发公共卫生事件。2010年被市委、市政府授予集体三等功。
我市的卫生监督体系建设工作虽然取得了一些成绩,但与标准要求尚有一定差距。主要表现为:一是卫生监督机构人员的性质尚未明确为参照公务员管理;二是监督员编制数尚未达到要求,以新北区为例,常住人口59.71万,目前核定卫生监督员12名;三是卫生监督经费保障仍存在不同程度的缺口;四是地方经济发展迅速,监管模式需要不断创新。这些问题需要我们进一步努力提高完善。
三、今后工作设想
为建立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和全面推进依法行政要求的卫生监督体系,强化政府公共卫生监管职能,维护正常的公共卫生和服务秩序,下阶段我们将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积极准备参公,明确系统人员性质
卫生监督执法属于国家行政行为,其体制建设理应纳入国家行政机构编制系列,按照依法行政原则,执法机构性质应当为行政机关,人员应当为公务员。卫生监督员的身份若不能依法界定为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管理,对卫生监督工作的开展会带来较大的负面影响。目前,市卫生监督所已将方案和申请文件提交相关上级单位,卫生部今年也把常州市卫生监督所列入首批卫生监督员职位分级管理试点单位。在下一步工作中,我们要继续不遗余力的解决监督所人员参照公务员管理的事宜,尽一切可能促使该项工作顺利进行。
(二)加强队伍建设,努力扩充监督员编制
一支充足的卫生监督员队伍,对维护一个城市市民的健康,为大家创造一个卫生安全的生活、消费环境至关重要。根据有关文件精神,按照“权责一致、编随责增、人事相宜、保障履职”的原则,综合考虑辖区人口、工作量、服务范围和经济水平等因素,卫生监督机构监督人员应按服务人口的1—1.5/万配备。因此只有进一步扩充监督员编制,才能更好的保障市民健康。
(三)加大经费投入,促进卫生监督体系更好更快发展
我市各级卫生监督机构均为全额拨款事业单位,承担着政府管理社会卫生事务的公共职能。在《行政许可法》出台后,按照市委、市政府要求,各级卫生监督机构均为零收费。近年来,各级财政逐年加大对卫生监督体系建设的投入,但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卫生监督任务日益繁重,要求越来越高,相应的工作经费还不能完全满足卫生监督工作的需要,尤其在重大活动保障、监督执法车辆、现场快速检测设备、卫生监督信息化建设、办公设施等方面与标准还存在很大差距,部分的经费缺口要靠卫生行政部门统筹解决,市卫生局每年从系统内统筹约350万元经费来弥补市卫生监督业务经费的不足,另外,根据实际工作开展情况(如房屋装修等)进行一次性补助,三年来共计统筹补助1400万元。下一步,我们要进一步完善财政经费保障政策和机制,确保卫生监督人员经费、工作经费保障,尤其在执法车辆、快检仪器、信息化建设等方面要争取更多的投入,切实改善工作条件和执法条件。
(四)创新工作机制,加快推进卫生监督协管队伍建设
按照卫生部《关于做好卫生监督协管服务工作的指导意见》的要求,对照《江苏省卫生监督体系建设评估标准》,积极争取相关部门支持,加紧推进建立特色鲜明、职责明确、运行有效的卫生监督协管工作机制和人员队伍。尤其是人员薄弱,服务人口多的辖区,更要抓紧时间,做好实施规划,采取多种措施努力推进卫生监督协管任务的落实,所有辖市区按规范开展卫生监督协管服务,加强基层卫生监督分所的内涵建设。
各位领导,此次市人大审议我市卫生监督体系建设,是对我市卫生监督工作的指导、帮助和促进。我们将按照国务院机构改革的要求,进一步统一思想,转变职能,不断深化卫生监督体系建设,为保障我市现代化建设更好更快发展作出更大贡献!
常州市卫生局局长 陈建国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根据常州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八次会议的安排,我受市政府的委托,现就我市卫生监督体系建设情况向大会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卫生监督体系建设是医疗卫生体制改革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执行国家卫生法律法规、维护公共卫生秩序和医疗服务秩序,保护人民健康、促进经济社会协调发展的重要保证。2002年,我市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卫生改革与发展的决定》、卫生部《关于卫生监督体制改革的意见》等文件要求,积极推进卫生监督体制改革。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卫生监督事业发展,将“深化卫生监督体制改革,加强卫生监督体系建设”列入全市国民经济社会发展、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和常州市卫生事业“十二五”发展规划之中。分管市长多次听取汇报,并召集有关部门进行专题研究,解决卫生监督体系建设中面临的困难。2002年元月,常州市卫生监督所正式成立,到去年年底,各辖市区全部组建独立的卫生监督机构,均为全额拨款全民事业单位。全市卫生监督机构共核定卫生监督员270名,(其中市卫生监督所75名,金坛35名,溧阳36名,武进55名,新北12名,天宁24名,钟楼25名,戚区8名)。2011年经省卫生监督体系建设评估工作小组现场评审,市卫生监督所、武进区和钟楼区卫生监督所被评为“达标示范”,金坛市、溧阳市、天宁区、戚墅堰区卫生监督所被评为“达标”。
我市各级卫生监督机构承担的职责主要是,依法行使全市餐饮服务环节食品安全、医疗机构、传染病防治、生活饮用水卫生、学校卫生、职业卫生、放射卫生、公共场所卫生等卫生监督执法职能,涉及的法律10部,行政法规37部,部门规章300多部。十年来,我市卫生监督体系建设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市人大的关心支持下,紧紧围绕群众关心、社会关注的食品安全、医疗服务、学校卫生以及公共场所卫生中的热点、难点问题,积极探索创新卫生监督执法的运行机制和工作模式,逐渐形成了机构设置合理、队伍建设到位、工作职责明确、运行机制健全的卫生监督新体系,为保护人民群众健康、促进经济社会协调发展作出了积极贡献。2006年常州市卫生局被卫生部授予全国卫生监督先进集体。
二、我市卫生监督体系建设取得的成效
近年来,我市卫生监督体制改革全面深化,卫生监督体系建设稳步推进,确立了卫生监督在整个公共卫生体系中的地位和作用,实现了卫生执法关口前移、重心下沉,为促进我市经济社会发展和建设作出了积极贡献。
(一)加大投入,卫生监督机构建设不断改善
近年来,我市不断加大对公共卫生的投入,将卫生监督人员经费、公务费、业务费全部纳入财政预算。一是房屋建设得到改善。2010年,在市财政、国资委等部门的大力支持下,将原市疾控中心大部分业务用房无偿划拨市卫生监督所。投入750万元,完成了市卫生监督所5000余平方米的业务用房改造。金坛市、武进区、钟楼区和天宁区卫生监督所也先后完成搬迁,业务用房面积都有显著增加。二是硬件装备大幅提升。2010年,我市结合省运会卫生保障工作实际,加强快速检测设备和执法车辆的配置。市政府划拨专项资金30余万元,为市、辖市、区卫生监督所配发了一批快速检测设备。投入25万元为市卫生监督所购置2辆卫生监督车。2011年,又划拨105万元用于购置快速检测车、执法车及执法装备等,进一步完善市级卫生监督体系硬件建设。三是卫生监督信息化建设快步发展。目前,我市卫生监督信息化工程已完成与省卫生监督综合业务平台对接,卫生许可、日常监督、行政处罚、投诉举报等各项功能应用顺利,移动执法工程已完成试点并于今年全面投入使用。自主开发的“五小行业信息管理系统”、“职业卫生网络管理平台”“重大活动保障接待单位信息管理系统”应用良好。
(二)加强管理,卫生监督队伍素质不断提高
打造一支“纪律严明、业务精通、作风过硬”的卫生监督队伍,是保障卫生监督事业健康、持续、快速发展的基础。为此,我们始终将卫生监督队伍建设放在重中之重的位置,加强管理、加强培训、加强考核。一是建章立制。市卫生局把卫生监督量化考评指标进行细化,每年对市、辖市区卫生监督所的工作进行年度目标考核,卫生监督所进一步完善各项管理制度、岗位职责和工作程序,每年都与各科室签订监督工作目标责任书、党风廉政责任书,考核结果作为年终科室评先依据;同时科室将任务和责任再分解落实到人,加强对卫生监督员的考核,严格执行省卫生厅卫生监督员“六条禁令”相关规章制度。二是强化培训,着力提升卫生监督队伍建设。围绕卫生部全国卫生监督员培训规划,连续三年组织全市卫生监督员全员培训班。每年编印《常州市卫生监督执法典型案例评析》,指导并提高监督员执法水平。三是应急演练。完善了食物中毒事件、生活饮用水污染事件、传染病疫情、公共场所突发事件等应急处置预案,积极组织开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演练活动,监督员应急处置水平得到进一步提升。通过形式多样的培训和卫生监督量化考核,极大地提高了卫生监督队伍的整体素质。全体卫生监督员在文明城市创建、抗震救灾、重大活动保障及各类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处置工作中,经受了考验,表现出了特别能吃苦、特别能战斗的优秀品质。
(三)切实履职,卫生监督工作成效显著
1.强化服务,卫生许可工作进一步规范。几年来相继出台一系列便民措施,简化审批程序,不断提速增效。一是实现了程序统一、标准统一、文书统一、用语统一 “四统一”。二是服务全市重点工程,围绕全市战略性主导产业,重点开展现代服务业、先进制造业、战略性新兴产业引资许可服务,开设许可审批“直通车”,缩短审批时限,坚持服务企业“五到位”(上门告知到位、图纸审核到位、技术指导到位、及时办证到位、许可送达到位),实施招商引资项目卫生许可一站式许可服务。三是积极开展岗位练兵,组织开展全市卫生行政许可文书现场制作评比活动,进一步促进全市卫生行政许可文书制作规范。在全省首届卫生行政许可案卷评查活动中,我市报送10份案卷8份获奖。
2.突出重点,餐饮服务环节食品安全监管不断强化。一是加强日常监管,深入推进量化分级管理工作。全市共有11338户餐饮单位纳入量化分级管理,实施率95%以上。每年开展专项整治20余项。二是强化“五小”行业长效管理。目前全市已建成示范街73条,示范店2507家;三是圆满完成全国文明城市和国家卫生城市创建复查任务。抓住卫生许可证、健康证这两个重点难点,统一制作张贴“卫生监督信息公示栏”,提高持证率。四是持续开展春秋两季学校卫生专项检查,建立高校学校卫生联席会议制度,实施食堂 “四位一体”监管模式和大宗食品定点采购制度,有效保障了10余万在校师生的用餐安全。五是推进“道德讲堂”建设。钟楼区双桂坊以开办道德讲堂为抓手,打造老百姓信得过的餐饮品牌,成为全国典范,“用道德良心做放心食品”经验在全国推广。
3.统筹兼顾,公共场所卫生监管稳中求进。一是深入开展公共场所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工作。全市游泳场所、住宿场所、美容美发、沐浴场所量化分级A级信誉度单位达147家。二是全面推进集中空调通风系统卫生监管工作。目前全市公共场所集中空调通风系统124家,冷却塔清洗率达到95%,空气处理机组清洗率达到90%。三是开展“春雨芙蓉”、“碧波清水”、“明月清风”等系列专项整治活动,对生活美容场所、游泳场所、公共场所集中空调通风系统进行专项治理,规范了市场秩序,有力打击了违法违规行为,取得了良好的成效。
4.创新管理,生活饮用水监管成效显著。一是作为卫生部试点的水质在线检测系统已在我市投入使用,在省内率先开展饮用水在线监测,实现实时预警与快速处置相结合的科学保障模式;二是深入开展生活饮用水监督监测工作,积极开展“蓝盾饮用水监测预警工程”、“饮用水卫生监督信息公示制度”等活动,建立和完善集中式供水、二次供水、分质供水单位 “一户一档”制度。三是完成生活饮用水及涉水产品监督抽检工作。其中卫生用品、消毒剂、集中消毒餐饮具、集中式供水、二次供水、管道分质供水抽检合格率均为100%。
5.部门联动,传染病和医疗服务市场监管深入推进。一是加强传染病防治工作。加强疫情控制和疫情疫报监督、严格规范医疗机构消毒制度以及加强医疗废物处置监管工作。二是深入开展放射卫生监督工作。编印《医疗机构放射卫生监督工作指导手册》。三是开展医疗广告、医疗美容、医疗技术临床应用情况等专项检查活动10项,进一步规范了我市医疗服务市场秩序。四是建立多部门、上下级联动机制,与公安局设立 “打击非法行医联络室”,将打非工作纳入动态长效监管。已建成无证非法行医监督监测哨点91个,涵盖了全市各乡镇(街道)。
6.全力以赴,重大活动保障精益求精。每年,全市卫生监督机构为“两会”、中高考、中央领导来常、重大活动和会议提供卫生监督保障近100次,在这些重大活动的卫生监督保障任务中,做到了零差错、零事故。尤其是举全市之力,圆满完成十七届省运会卫生监督保障任务,未发生一起食物中毒或其他突发公共卫生事件。2010年被市委、市政府授予集体三等功。
我市的卫生监督体系建设工作虽然取得了一些成绩,但与标准要求尚有一定差距。主要表现为:一是卫生监督机构人员的性质尚未明确为参照公务员管理;二是监督员编制数尚未达到要求,以新北区为例,常住人口59.71万,目前核定卫生监督员12名;三是卫生监督经费保障仍存在不同程度的缺口;四是地方经济发展迅速,监管模式需要不断创新。这些问题需要我们进一步努力提高完善。
三、今后工作设想
为建立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和全面推进依法行政要求的卫生监督体系,强化政府公共卫生监管职能,维护正常的公共卫生和服务秩序,下阶段我们将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积极准备参公,明确系统人员性质
卫生监督执法属于国家行政行为,其体制建设理应纳入国家行政机构编制系列,按照依法行政原则,执法机构性质应当为行政机关,人员应当为公务员。卫生监督员的身份若不能依法界定为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管理,对卫生监督工作的开展会带来较大的负面影响。目前,市卫生监督所已将方案和申请文件提交相关上级单位,卫生部今年也把常州市卫生监督所列入首批卫生监督员职位分级管理试点单位。在下一步工作中,我们要继续不遗余力的解决监督所人员参照公务员管理的事宜,尽一切可能促使该项工作顺利进行。
(二)加强队伍建设,努力扩充监督员编制
一支充足的卫生监督员队伍,对维护一个城市市民的健康,为大家创造一个卫生安全的生活、消费环境至关重要。根据有关文件精神,按照“权责一致、编随责增、人事相宜、保障履职”的原则,综合考虑辖区人口、工作量、服务范围和经济水平等因素,卫生监督机构监督人员应按服务人口的1—1.5/万配备。因此只有进一步扩充监督员编制,才能更好的保障市民健康。
(三)加大经费投入,促进卫生监督体系更好更快发展
我市各级卫生监督机构均为全额拨款事业单位,承担着政府管理社会卫生事务的公共职能。在《行政许可法》出台后,按照市委、市政府要求,各级卫生监督机构均为零收费。近年来,各级财政逐年加大对卫生监督体系建设的投入,但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卫生监督任务日益繁重,要求越来越高,相应的工作经费还不能完全满足卫生监督工作的需要,尤其在重大活动保障、监督执法车辆、现场快速检测设备、卫生监督信息化建设、办公设施等方面与标准还存在很大差距,部分的经费缺口要靠卫生行政部门统筹解决,市卫生局每年从系统内统筹约350万元经费来弥补市卫生监督业务经费的不足,另外,根据实际工作开展情况(如房屋装修等)进行一次性补助,三年来共计统筹补助1400万元。下一步,我们要进一步完善财政经费保障政策和机制,确保卫生监督人员经费、工作经费保障,尤其在执法车辆、快检仪器、信息化建设等方面要争取更多的投入,切实改善工作条件和执法条件。
(四)创新工作机制,加快推进卫生监督协管队伍建设
按照卫生部《关于做好卫生监督协管服务工作的指导意见》的要求,对照《江苏省卫生监督体系建设评估标准》,积极争取相关部门支持,加紧推进建立特色鲜明、职责明确、运行有效的卫生监督协管工作机制和人员队伍。尤其是人员薄弱,服务人口多的辖区,更要抓紧时间,做好实施规划,采取多种措施努力推进卫生监督协管任务的落实,所有辖市区按规范开展卫生监督协管服务,加强基层卫生监督分所的内涵建设。
各位领导,此次市人大审议我市卫生监督体系建设,是对我市卫生监督工作的指导、帮助和促进。我们将按照国务院机构改革的要求,进一步统一思想,转变职能,不断深化卫生监督体系建设,为保障我市现代化建设更好更快发展作出更大贡献!
常州市卫生局局长 陈建国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根据常州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八次会议的安排,我受市政府的委托,现就我市卫生监督体系建设情况向大会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卫生监督体系建设是医疗卫生体制改革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执行国家卫生法律法规、维护公共卫生秩序和医疗服务秩序,保护人民健康、促进经济社会协调发展的重要保证。2002年,我市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卫生改革与发展的决定》、卫生部《关于卫生监督体制改革的意见》等文件要求,积极推进卫生监督体制改革。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卫生监督事业发展,将“深化卫生监督体制改革,加强卫生监督体系建设”列入全市国民经济社会发展、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和常州市卫生事业“十二五”发展规划之中。分管市长多次听取汇报,并召集有关部门进行专题研究,解决卫生监督体系建设中面临的困难。2002年元月,常州市卫生监督所正式成立,到去年年底,各辖市区全部组建独立的卫生监督机构,均为全额拨款全民事业单位。全市卫生监督机构共核定卫生监督员270名,(其中市卫生监督所75名,金坛35名,溧阳36名,武进55名,新北12名,天宁24名,钟楼25名,戚区8名)。2011年经省卫生监督体系建设评估工作小组现场评审,市卫生监督所、武进区和钟楼区卫生监督所被评为“达标示范”,金坛市、溧阳市、天宁区、戚墅堰区卫生监督所被评为“达标”。
我市各级卫生监督机构承担的职责主要是,依法行使全市餐饮服务环节食品安全、医疗机构、传染病防治、生活饮用水卫生、学校卫生、职业卫生、放射卫生、公共场所卫生等卫生监督执法职能,涉及的法律10部,行政法规37部,部门规章300多部。十年来,我市卫生监督体系建设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市人大的关心支持下,紧紧围绕群众关心、社会关注的食品安全、医疗服务、学校卫生以及公共场所卫生中的热点、难点问题,积极探索创新卫生监督执法的运行机制和工作模式,逐渐形成了机构设置合理、队伍建设到位、工作职责明确、运行机制健全的卫生监督新体系,为保护人民群众健康、促进经济社会协调发展作出了积极贡献。2006年常州市卫生局被卫生部授予全国卫生监督先进集体。
二、我市卫生监督体系建设取得的成效
近年来,我市卫生监督体制改革全面深化,卫生监督体系建设稳步推进,确立了卫生监督在整个公共卫生体系中的地位和作用,实现了卫生执法关口前移、重心下沉,为促进我市经济社会发展和建设作出了积极贡献。
(一)加大投入,卫生监督机构建设不断改善
近年来,我市不断加大对公共卫生的投入,将卫生监督人员经费、公务费、业务费全部纳入财政预算。一是房屋建设得到改善。2010年,在市财政、国资委等部门的大力支持下,将原市疾控中心大部分业务用房无偿划拨市卫生监督所。投入750万元,完成了市卫生监督所5000余平方米的业务用房改造。金坛市、武进区、钟楼区和天宁区卫生监督所也先后完成搬迁,业务用房面积都有显著增加。二是硬件装备大幅提升。2010年,我市结合省运会卫生保障工作实际,加强快速检测设备和执法车辆的配置。市政府划拨专项资金30余万元,为市、辖市、区卫生监督所配发了一批快速检测设备。投入25万元为市卫生监督所购置2辆卫生监督车。2011年,又划拨105万元用于购置快速检测车、执法车及执法装备等,进一步完善市级卫生监督体系硬件建设。三是卫生监督信息化建设快步发展。目前,我市卫生监督信息化工程已完成与省卫生监督综合业务平台对接,卫生许可、日常监督、行政处罚、投诉举报等各项功能应用顺利,移动执法工程已完成试点并于今年全面投入使用。自主开发的“五小行业信息管理系统”、“职业卫生网络管理平台”“重大活动保障接待单位信息管理系统”应用良好。
(二)加强管理,卫生监督队伍素质不断提高
打造一支“纪律严明、业务精通、作风过硬”的卫生监督队伍,是保障卫生监督事业健康、持续、快速发展的基础。为此,我们始终将卫生监督队伍建设放在重中之重的位置,加强管理、加强培训、加强考核。一是建章立制。市卫生局把卫生监督量化考评指标进行细化,每年对市、辖市区卫生监督所的工作进行年度目标考核,卫生监督所进一步完善各项管理制度、岗位职责和工作程序,每年都与各科室签订监督工作目标责任书、党风廉政责任书,考核结果作为年终科室评先依据;同时科室将任务和责任再分解落实到人,加强对卫生监督员的考核,严格执行省卫生厅卫生监督员“六条禁令”相关规章制度。二是强化培训,着力提升卫生监督队伍建设。围绕卫生部全国卫生监督员培训规划,连续三年组织全市卫生监督员全员培训班。每年编印《常州市卫生监督执法典型案例评析》,指导并提高监督员执法水平。三是应急演练。完善了食物中毒事件、生活饮用水污染事件、传染病疫情、公共场所突发事件等应急处置预案,积极组织开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演练活动,监督员应急处置水平得到进一步提升。通过形式多样的培训和卫生监督量化考核,极大地提高了卫生监督队伍的整体素质。全体卫生监督员在文明城市创建、抗震救灾、重大活动保障及各类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处置工作中,经受了考验,表现出了特别能吃苦、特别能战斗的优秀品质。
(三)切实履职,卫生监督工作成效显著
1.强化服务,卫生许可工作进一步规范。几年来相继出台一系列便民措施,简化审批程序,不断提速增效。一是实现了程序统一、标准统一、文书统一、用语统一 “四统一”。二是服务全市重点工程,围绕全市战略性主导产业,重点开展现代服务业、先进制造业、战略性新兴产业引资许可服务,开设许可审批“直通车”,缩短审批时限,坚持服务企业“五到位”(上门告知到位、图纸审核到位、技术指导到位、及时办证到位、许可送达到位),实施招商引资项目卫生许可一站式许可服务。三是积极开展岗位练兵,组织开展全市卫生行政许可文书现场制作评比活动,进一步促进全市卫生行政许可文书制作规范。在全省首届卫生行政许可案卷评查活动中,我市报送10份案卷8份获奖。
2.突出重点,餐饮服务环节食品安全监管不断强化。一是加强日常监管,深入推进量化分级管理工作。全市共有11338户餐饮单位纳入量化分级管理,实施率95%以上。每年开展专项整治20余项。二是强化“五小”行业长效管理。目前全市已建成示范街73条,示范店2507家;三是圆满完成全国文明城市和国家卫生城市创建复查任务。抓住卫生许可证、健康证这两个重点难点,统一制作张贴“卫生监督信息公示栏”,提高持证率。四是持续开展春秋两季学校卫生专项检查,建立高校学校卫生联席会议制度,实施食堂 “四位一体”监管模式和大宗食品定点采购制度,有效保障了10余万在校师生的用餐安全。五是推进“道德讲堂”建设。钟楼区双桂坊以开办道德讲堂为抓手,打造老百姓信得过的餐饮品牌,成为全国典范,“用道德良心做放心食品”经验在全国推广。
3.统筹兼顾,公共场所卫生监管稳中求进。一是深入开展公共场所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工作。全市游泳场所、住宿场所、美容美发、沐浴场所量化分级A级信誉度单位达147家。二是全面推进集中空调通风系统卫生监管工作。目前全市公共场所集中空调通风系统124家,冷却塔清洗率达到95%,空气处理机组清洗率达到90%。三是开展“春雨芙蓉”、“碧波清水”、“明月清风”等系列专项整治活动,对生活美容场所、游泳场所、公共场所集中空调通风系统进行专项治理,规范了市场秩序,有力打击了违法违规行为,取得了良好的成效。
4.创新管理,生活饮用水监管成效显著。一是作为卫生部试点的水质在线检测系统已在我市投入使用,在省内率先开展饮用水在线监测,实现实时预警与快速处置相结合的科学保障模式;二是深入开展生活饮用水监督监测工作,积极开展“蓝盾饮用水监测预警工程”、“饮用水卫生监督信息公示制度”等活动,建立和完善集中式供水、二次供水、分质供水单位 “一户一档”制度。三是完成生活饮用水及涉水产品监督抽检工作。其中卫生用品、消毒剂、集中消毒餐饮具、集中式供水、二次供水、管道分质供水抽检合格率均为100%。
5.部门联动,传染病和医疗服务市场监管深入推进。一是加强传染病防治工作。加强疫情控制和疫情疫报监督、严格规范医疗机构消毒制度以及加强医疗废物处置监管工作。二是深入开展放射卫生监督工作。编印《医疗机构放射卫生监督工作指导手册》。三是开展医疗广告、医疗美容、医疗技术临床应用情况等专项检查活动10项,进一步规范了我市医疗服务市场秩序。四是建立多部门、上下级联动机制,与公安局设立 “打击非法行医联络室”,将打非工作纳入动态长效监管。已建成无证非法行医监督监测哨点91个,涵盖了全市各乡镇(街道)。
6.全力以赴,重大活动保障精益求精。每年,全市卫生监督机构为“两会”、中高考、中央领导来常、重大活动和会议提供卫生监督保障近100次,在这些重大活动的卫生监督保障任务中,做到了零差错、零事故。尤其是举全市之力,圆满完成十七届省运会卫生监督保障任务,未发生一起食物中毒或其他突发公共卫生事件。2010年被市委、市政府授予集体三等功。
我市的卫生监督体系建设工作虽然取得了一些成绩,但与标准要求尚有一定差距。主要表现为:一是卫生监督机构人员的性质尚未明确为参照公务员管理;二是监督员编制数尚未达到要求,以新北区为例,常住人口59.71万,目前核定卫生监督员12名;三是卫生监督经费保障仍存在不同程度的缺口;四是地方经济发展迅速,监管模式需要不断创新。这些问题需要我们进一步努力提高完善。
三、今后工作设想
为建立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和全面推进依法行政要求的卫生监督体系,强化政府公共卫生监管职能,维护正常的公共卫生和服务秩序,下阶段我们将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积极准备参公,明确系统人员性质
卫生监督执法属于国家行政行为,其体制建设理应纳入国家行政机构编制系列,按照依法行政原则,执法机构性质应当为行政机关,人员应当为公务员。卫生监督员的身份若不能依法界定为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管理,对卫生监督工作的开展会带来较大的负面影响。目前,市卫生监督所已将方案和申请文件提交相关上级单位,卫生部今年也把常州市卫生监督所列入首批卫生监督员职位分级管理试点单位。在下一步工作中,我们要继续不遗余力的解决监督所人员参照公务员管理的事宜,尽一切可能促使该项工作顺利进行。
(二)加强队伍建设,努力扩充监督员编制
一支充足的卫生监督员队伍,对维护一个城市市民的健康,为大家创造一个卫生安全的生活、消费环境至关重要。根据有关文件精神,按照“权责一致、编随责增、人事相宜、保障履职”的原则,综合考虑辖区人口、工作量、服务范围和经济水平等因素,卫生监督机构监督人员应按服务人口的1—1.5/万配备。因此只有进一步扩充监督员编制,才能更好的保障市民健康。
(三)加大经费投入,促进卫生监督体系更好更快发展
我市各级卫生监督机构均为全额拨款事业单位,承担着政府管理社会卫生事务的公共职能。在《行政许可法》出台后,按照市委、市政府要求,各级卫生监督机构均为零收费。近年来,各级财政逐年加大对卫生监督体系建设的投入,但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卫生监督任务日益繁重,要求越来越高,相应的工作经费还不能完全满足卫生监督工作的需要,尤其在重大活动保障、监督执法车辆、现场快速检测设备、卫生监督信息化建设、办公设施等方面与标准还存在很大差距,部分的经费缺口要靠卫生行政部门统筹解决,市卫生局每年从系统内统筹约350万元经费来弥补市卫生监督业务经费的不足,另外,根据实际工作开展情况(如房屋装修等)进行一次性补助,三年来共计统筹补助1400万元。下一步,我们要进一步完善财政经费保障政策和机制,确保卫生监督人员经费、工作经费保障,尤其在执法车辆、快检仪器、信息化建设等方面要争取更多的投入,切实改善工作条件和执法条件。
(四)创新工作机制,加快推进卫生监督协管队伍建设
按照卫生部《关于做好卫生监督协管服务工作的指导意见》的要求,对照《江苏省卫生监督体系建设评估标准》,积极争取相关部门支持,加紧推进建立特色鲜明、职责明确、运行有效的卫生监督协管工作机制和人员队伍。尤其是人员薄弱,服务人口多的辖区,更要抓紧时间,做好实施规划,采取多种措施努力推进卫生监督协管任务的落实,所有辖市区按规范开展卫生监督协管服务,加强基层卫生监督分所的内涵建设。
各位领导,此次市人大审议我市卫生监督体系建设,是对我市卫生监督工作的指导、帮助和促进。我们将按照国务院机构改革的要求,进一步统一思想,转变职能,不断深化卫生监督体系建设,为保障我市现代化建设更好更快发展作出更大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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