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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市第十五届人大二次会议《加强食品安全管理 确保放心肉市场供应》代表议案处理意见的报告
发布日期: 2013-05-20   来源:人大网 浏览次数: 字体: [ ] 视力保护色:
常州市人大常委会农业农村工作委员会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市十五届人大二次会议期间,张克勤等10位代表联名提出了关于《加强食品安全管理确保放心肉市场供应》的议案,大会主席团确定,将其交市人大常委会在闭会后进行审议。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决定,由农工委和财经工委对该议案提出处理意见。我委联合财经工委在常委会孙永明副主任的带领下,组织部分常委会组成人员,对相关屠宰场所进行了视察,与商务、农委等相关部门进行了多次沟通,又对兄弟城市生猪屠宰管理的情况作了了解。经常委会主任会议同意,现将议案的有关情况和处理建议报告如下:
    一、议案相关情况
猪肉是全市人民主要的肉食品之一,猪肉产品的安全直接关系到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生猪屠宰的管理与全市猪肉产品的安全密切相关。据统计,2012年,全市日平均屠宰生猪量为3600头,占我市猪肉消费比重的70%,其中本地猪源占30%,外地猪源占大部分。自1998年国务院颁布实施《生猪屠宰管理条例》以来,我市开始实施生猪定点屠宰,为了增强对生猪屠宰的管理,政府相关部门经过10多年的清理整顿,生猪屠宰点由原来的176家压缩到了现在的41家,其中金坛11家,溧阳10家,武进15家,新北4家,钟楼1家。对照商务部等9部委最新出台的生猪定点屠宰资格审核清理标准,41家屠宰场目前只有6家通过初步审核(金坛3家、溧阳、武进、新北各1家),其余大部分仍是规模较小、设施设备相对简陋的场点。
为了保证猪肉产品品质,生猪在定点屠宰场屠宰,需经过官方兽医检疫合格和场点肉品检验员检验合格方可出场上市。据统计,2011年,全市屠宰生猪131万余头,检出并无害化处理病害猪2456头,检出率1.9‰,检出病害动物产品25.1吨;2012年屠宰生猪132万余头,检出并无害化处理病害猪2048头,检出率1.6‰,检出病害动物产品26.3吨。从全市动物防疫、检疫队伍看,目前,我市现有官方兽医262名,承担着全市养殖的130余万头生猪、8000万羽家禽等的防疫和产地检疫工作,还要负责130余万头生猪的屠宰检疫工作。检疫队伍中,除少数专职外,大部分既是防疫员又是检疫员,承担着巨大的工作量;另外,由于历史原因,我市屠宰场点配备的检验人员远远不能满足现有的需要,这些因素使我市猪肉产品质量存在较大的安全隐患。
二、对议案处理的相关建议
根据上述情况,我们就议案的办理提出如下建议:
(一)增强放心肉市场建设的规划性、协同性。“放心肉”作为菜篮子工程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一项民生工程。建议市及各辖市、区政府和相关部门要提高对放心肉市场建设重要性的认识,以推进议案的实施为契机,进一步厘清职责,加强放心肉市场建设的规划性,统筹生猪养殖、调运、屠宰、流通、消费等各个环节,各司其职,协同工作,确保各项工作要求得到切实的实施,共同为全市人民营造一个良好的食品安全环境。前不久,国家对屠宰行业管理职能进行了调整,由原来的商务部门划给农业部门,在变动阶段,各相关部门更要增强责任心,农业部门要及时跟进,为下一步职能的调整积极做好准备,做到无缝对接;商务部门等其他相关部门在调整过程中,仍要按照原来的规定,认真依法履行职责,积极推进放心肉市场建设的实施。
(二)积极推进屠宰行业规范化建设。我市大部分屠宰场规模小,设施设备简陋,散小的屠宰场,不可能按法定规范要求配足官方兽医和合格检验员,靠屠宰场自身难以保证肉品品质,政府监管难度也大,给肉品质量安全带来较大的隐患。建议政府相关部门按照要求,进一步推进屠宰场的规范化建设,重点扶持大型屠宰企业;对于不符合要求的屠宰场点,要督促其限期整改,对整改后仍难以达到有关规定要求的,坚决予以关停并转。从调研中,我们了解到宜兴、张家港等市均只有1家屠宰企业,相比这些地区,我们的屠宰场点还是相对较多,屠宰规模来去很大,平均屠宰量最大的日均700头左右,最小的仅10多头。在清理整顿的同时,一要确保关闭小型屠宰场周边地区的猪肉供应;二要积极探索和扶持小型屠宰场的转型,解决他们的后顾之忧,从而更顺利地推进生猪屠宰行业的清理整顿;三要积极推进屠宰行业经营方式的转型,逐步由农贸市场型向企业化经营转变。
(三)切实提高地产生猪对本地市场供应的比例。我市生猪全年出栏达80 万头,生猪规模化养殖已达83%。相对于散养的生猪,由于规模化养殖各个环节的管理更加规范,相应的猪肉品质也更有保障。但供应给本市屠宰场的地产生猪每年均只有百分之三十几,大部分屠宰场的生猪来自外地,渠道复杂,品质难以保证,监管难度也大。近几年,政府对规模化生猪养殖在政策、资金、项目等方面给予了支持,目的就是促进地产生猪的规范化养殖和市场供应。建议政府进一步探索和制定相关政策,引导和鼓励本地猪源对本地市场的供应,为全市人民提供更好更安全的生猪产品。
(四)不断加强检验和检疫两支队伍建设。检验和检疫队伍的能力和责任心与猪肉质量安全密切相关。建议各级政府要加强官方兽医队伍建设,不断充实官方兽医,以满足检疫工作的实际需要,重点增加执法人员;进一步加强屠宰企业肉品检验人员的配备和职业培训,提高业务素质,强化职业道德;强化商务综合执法队伍建设;不断提高定点屠宰企业管理水平,完善企业各项规章制度,落实屠宰企业责任追究制,促进行业自律经营。
(五)加快建立病害畜禽及其产品无害化处理机制。病害畜禽及其产品流入市场,这是影响食品质量安全的又一大重要因素。建议各级政府及相关部门统筹全市,加快推进病害畜禽及其产品无害化处理机制。一要认真落实国家有关病害猪及其产品处理的政策法律法规,确保各项规定真正落到实处;二要完善财政补偿长效机制,参照屠宰环节无害化处理国家财政补贴政策,探索建立对养殖环节无害化处理政府补贴机制,把散户的病死猪一并纳入补贴范围,监督养殖场(户)认真执行对病害畜禽无害化处理的规定,避免不安全肉品流入餐桌。三要建立长效监管机制,严厉查处收购、屠宰、出售、运输、储存、加工病死动物及其产品的违法犯罪行为。四要加快推进专业化、综合性无害化处理场所的建设。据统计,我市养殖业全年大约有2万余头猪、500余万羽家禽正常死亡。如果一旦发生疫情,需要无害化处理的动物数量还会增加。全市屠宰场每年也有2-3千头病害猪和20多吨病害动物产品需要无害化处理。而至今我市尚没有综合性的畜禽无害化处理场所,导致出现病害动物找不到可以处理的场所而被收购加工而流入市场,给食品安全带来极大隐患,或者乱抛乱扔,既影响环境,又容易引发动物疫情。在建设无害化设施时,要探索生态、可持续的无害化处理方式。病害畜禽和相关的肉产品本身是一种很好的资源,在选择处理方式时,既要借鉴其他地方好的做法,又要立足我市实际,探索建立一个资源综合利用、环保、生态、经济、高效低耗的无害化处理模式。
以上报告,请予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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