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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全市旅游业发展情况的报告
发布日期: 2013-07-04   来源:人大网 浏览次数: 字体: [ ] 视力保护色:
 
关于全市旅游业发展情况的报告
常州市旅游局局长 蒋 峰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根据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八次会议的安排,我受市政府的委托,现就全市旅游业发展情况报告如下:
一、“十二五”以来常州旅游业取得的成绩
“十二五”以来,面对严峻复杂的经济形势,全市积极抢抓旅游业发展机遇,大力推进改革创新,加快景区建设和客源市场开拓,不断提升经营管理和服务水平,努力保持了项目投资、游客接待、旅游收入快速增长的态势,为全市经济平稳较快增长与社会和谐稳定作出了积极贡献。
一是旅游经济实现快速增长,旅游贡献份额不断提升。2012年,全市接待国内外游客4003.8万人次,同比增长17.7%;实现旅游总收入520.3亿元,同比增长22.2%;实现旅游增加值244.3亿元,同比增长22.3%。主要经济指标增幅名列全省第二,旅游经济总量在全省保持第四,并进一步缩小了与苏州、南京、无锡的差距。2012年,全市服务业增加值占GDP比重43.9%,比2011年提高1.5个百分点。其中旅游业增加值占全市GDP比重达到6.15%,占服务业比重14.02%,同比分别提升0.57个和0.86个百分点。旅游业不仅有效带动了服务业等相关行业的发展,也为全市经济结构的调整优化和转型升级作出了积极贡献。
今年上半年,我市预计接待入境旅游者6万人次(入境旅游统计方法在调整中,无同比);预计接待国内游客2200万人次,同比增长13.08%,实现国内旅游收入预计285.8亿元,同比增长19.24%。(因入境旅游统计方法在调整中,所以没有入境旅游人数和收入数据,无法形成旅游总人数和总收入)
二是重点项目建设顺利推进,旅游拳头产品不断涌现。坚持实施旅游重点建设项目目标责任制考核,加强旅游项目的招商引资,以项目建设带动旅游发展。2011年和2012年,全市旅游业建设项目实际完成投资共170.91亿元。2012年,列入全市转型创新“510”行动计划的11个旅游业项目完成投资87.32亿元,完成年度计划136.11%。今年1—5月份,全市旅游重点项目共完成投资额19.02亿元,完成计划投资额的37.98%。“十二五”以来,太湖湾旅游度假区的环球动漫嬉戏谷和中华孝道园建成开放,中华恐龙园、天目湖旅游度假区、淹城春秋乐园新增项目建成投运;花博会主展区和辅展区“一场五园”即将建成,茅山宝盛园、淹城宝林文化园年内将基本建成;东方盐湖城一期茅山温泉小镇全面开工,青果巷历史文化街区保护工程启动实施,重点景区建设步伐明显加快。
三是旅游市场开发加快步伐,旅游知名度持续提升。“十二五”以来,我市整合多方资源,以更扎实的举措、更多样的形式,深入开展全方位旅游营销,不仅提高了全市旅游的知名度,也提升了常州城市的影响力。从2011年起,市旅游局采取省市合作、政企联手的办法,每年筹资近5000万元,在中央电视台进行常州旅游形象广告宣传,是唯一在央视广告时长超过1分钟的地级市。同时,在上海、浙江等重点目标市场,利用电视、报纸、车载(楼宇)广告等多种形式进行了大力度的宣传。对国内市场进行全面出击、全员促销,并启动了日本、韩国等境外市场的开发。今年以来,我市围绕“办好花博盛会,放大花博效应”这一主线,组织赴长三角各城市进行深度促销,推出以花博会为主打的常州二日游、三日游产品。目前,我市旅行社包销花博会门票已达80万张。持续举办“中华龙城(常州)旅游节”、“延陵之夏”、“金秋游龙城”和“常州旅游嘉年汇”等特色四季旅游节庆活动。今年3月份以来,全新推出了“春到江南”旅游系列活动,举办了2013年常州乡村旅游节。
四是旅游精品建设大力实施,旅游品牌日渐响靓。“十二五”以来,我市积极抢抓机遇,大力推进旅游精品建设,打响常州旅游品牌。2011年,天目湖旅游度假区成为首批省级生态旅游示范区,并被选定为全国4家旅游度假区试评单位之一,创建国家5A级景区通过省级验收;溧阳市天目湖镇被评为全国特色景观旅游名镇。中华恐龙园人气指数在全亚洲数千家主题公园中名列第11位、中国第4位。“常州三杰纪念地”和新四军江南指挥部纪念馆被中央宣传部等14个部委列为全国红色旅游经典景区。2012年,太湖湾旅游度假区、金坛茅山旅游度假区被省政府批准为省级旅游度假区,春秋淹城成为19家“全国低碳旅游示范区”之一,金坛儒林镇被评为江苏省特色景观旅游名镇。到2012年底,全市4家景区进入全省门票收入和营业收入“十强”。两年中,我市新增南山竹海御水温泉、南大街商贸休闲旅游区和环球动漫嬉戏谷3个国家4A级旅游区(点),全市4A景区达到12家;新增11家省四星级乡村旅游区(点)和3家省级工业旅游区(点)。
五是旅游要素配套不断完善,旅游发展基础更加扎实。“十二五”以来,组织举办了旅游商品创新设计大赛,推出了十大“常州旅游必购商品”;举办常州美食烹饪大赛,推出了“常州名菜”和“常州特色菜”系列;评定了30家常州市旅游休闲娱乐推荐场所。截至目前,全市有星级饭店65家,其中五星级酒店6家、四星级酒店26家,2家酒店进入2012年度全省接待人数“十强”;全市旅行社达120家,其中省五星级旅行社2家,常州国旅2011年再次跻身全国百强旅行社,名列江苏第2位;新增了4家省级自驾游基地,开通了Y2路双层旅游公交线和2条旅游专线车。我市编制的《主题公园服务规范》和《旅游企业信息化服务指南》成为国家标准,启动了智慧旅游(一期)项目建设,中华恐龙园成为全国旅游标准化示范单位。市旅游局深入开展行业文明建设,在2012年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中,旅游业综合测评成绩在全市12个参评的公共服务行业中名列第三。2012年,常州市旅游局和沈波被人社部、国家旅游局表彰为全国旅游系统先进集体和劳动模范。
在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地看到,全市旅游业发展还存在许多差距和不足。
一是景区旅游较旺,旅游深度不足。目前,来常旅游主要集中在恐龙园、天目湖、淹城、嬉戏谷等重点景区(景点),“一日游”现象仍比较突出,对相关产业的带动还不够明显。
二是景点数量较多,精品特色不足。目前,全市共有景区(景点)64家,乡村旅游点150多家,但精品景区偏少,精品乡村旅游点的数量更少,旅游业特色发展和转型升级的任务十分艰巨。
三是市场拓展不够,远程客流不足。近年来,尽管我市中远程市场客流增长较快,但旅游客源仍以周边为主,江浙沪游客数接近接待总量的90%。中远程市场营销力度需要进一步加大。
四是门票经济主导,旅游消费不足。目前,我市非敞开式景区门票收入占景区收入的60-70%,旅游购物占比不到26%。我市旅游业仍处于发展初期,还没有形成比较完善的旅游产业链。
五是主体发展不快,服务能力不足。目前,我市虽有近70家旅游饭店、120多家旅行社,但特色品牌不多,经营理念一般,服务层次不高,专业化、规模化不强。
此外,还存在旅游中高级管理人才和专业人才不足,景区、旅行社、酒店餐饮与购物消费之间联动不够,资源整合与服务协同能力不强等问题,需要我们在今后的工作中着力加以解决。
二、下阶段全市旅游工作重点
当前,我市旅游业进入新的发展时期。我们将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和市人大的关心支持下,以贯彻落实《旅游法》为契机,加快推进旅游业改革创新,加快完善旅游管理和服务,全力推动全市旅游业更好更快发展,到2015年,接待国内外游客6500万人次,旅游总收入达到1000亿元,全市旅游增加值占GDP比重超过8%,占现代服务业比重达到16%左右,常州实现由观光旅游向观光、休闲度假旅游并重,由旅游大市向旅游强市,由旅游过境地向旅游目的地“三大转变”,初步建成华东一流、国内知名的旅游目的地城市。
为此,今后一个时期,我们将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加快项目建设,打造旅游拳头产品
以实施全市转型创新“510”行动计划为重点,以旅游规划为龙头,加快旅游项目建设,加快景区品牌打造,大力提升常州旅游核心竞争力。
精心编制旅游规划。始终坚持规划先行。围绕旅游业“六大要素”,结合常州城市空间发展规划的修编,进一步完善旅游产业发展规划,组织编制常州文化旅游发展、常州旅游户外用品产业发展等专项规划,明确旅游业发展目标、重点、路径以及支撑和动力。围绕做大做强旅游景区,进一步推动环球恐龙城、茅山旅游度假区、天宁风景名胜区等重点景区规划的修编,积极参与后花博旅游策划,促进西太湖生态休闲旅游规划、古运河历史文化旅游提升规划的编制。
加快旅游项目建设。在新的“510”项目的基础上,每年再筛选出一批项目作为全市旅游重点考核项目,加大推进力度。着力推进环球恐龙城、东方盐湖城、中国花卉博览园、天目湖旅游度假区、太湖湾旅游度假区、运河历史文化保护及旅游风光带等重点景区(项目)建设,积极发展主题乐园旅游、历史文化旅游、乡村旅游、宗教旅游,构建旅游目的地产品体系。今年,确保中国花卉博览园、金坛宝盛园、淹城宝林寺一期等项目全面竣工;恐龙城迪诺水镇、动漫嬉戏谷二期等项目2014年建成开放,东方盐湖城盐泉古镇、天目湖国家湿地公园等项目2015年建成开放。同时,全力抓好旅游项目招商引资,做好项目储备,力争在大型综合类和高端旅游项目上有新的突破。
加快景区品牌打造。以创建5A、4A级景区、国家旅游度假区等为抓手,重点抓好文化内涵的丰富、优势项目的打造、服务品质的提升。加快理念创新,着力在挖掘利用历史文化、民俗文化、美食文化上下功夫,建设一批高品位的文化旅游项目,开发一批高水平的主题演艺节目,推出一批高附加值的旅游特色餐饮,全面增强景区的吸引力和竞争力。到2015年,力争天目湖旅游度假区、春秋淹城旅游区、天宁风景名胜区创建为国家5A级景区,中华孝道园、中国花卉博览园、宝盛园等创建为国家4A级景区;天目湖旅游度假区成功创建国家生态旅游示范区。
(二)适应市场变化,培育旅游消费热点
针对当前经济形势的新变化,大力培育消费热点,更好地发挥旅游业对于扩大消费、稳定经济增长的重要作用。
积极引导投资转型。引导景区按照“吃、住、行、游、购、娱”等旅游要素统筹规划、开发,加快配套设施建设,打造旅游综合体。鼓励和支持工商资本投资现代农业,开发精品乡村旅游区(点)。积极引导社会资本投资建设主题酒店、精品酒店、度假酒店等特色酒店和经济型连锁酒店,开发乡村度假设施和汽车旅馆、自驾车房车营地等旅游休闲基础设施,发展家庭旅馆、乡村客栈、青年旅社,形成布局合理、结构合理、富有特色的住宿产品体系。
大力实施经营转型。引导旅游企业主动适应市场变化,促进旅游景区经营由门票经济型向产业经济型转变,扩大购物、餐饮和娱乐等消费比重。积极引导各旅行社加快从组团出游向旅游地接转变,加快发展地接服务,培育本地市场,满足多样化、个性化消费需求。引导星级酒店主动适应市场变化,从主要瞄准集团消费、高端消费市场向大力拓展大众消费市场转变,推出一批常州特色餐饮,进一步打响常州餐饮品牌。
加快旅游产品转型。顺应旅游市场新趋势,抓住实施《国民旅游休闲纲要(2013-2020年)》的契机,加快挖掘和利用生态旅游、养生旅游、医疗旅游、美食旅游、修学旅游、乡村休闲、城市休闲等资源,大力开发休闲度假特色产品,完善夜间旅游体系,促进旅游产品由传统观光型向观光休闲度假综合型转变。针对假日出游特点,加快开发适应假日旅游市场需求的旅游产品,尤其是周末游、小长假游、自驾游等产品。加强对老年游产品的研发,大力发展银发旅游。
(三)放大旅游效应,促进产业融合发展
旅游业是拉动经济增长的动力产业,促进社会发展的先导产业。我们将重点加快旅游与文化、工业和农业的融合发展,更好地发挥旅游的带动效应。
促进旅游与文化融合,提升城市旅游品位。加快将文化资源转化为旅游资源,推动旅游与历史文化、创意文化融合发展。以创建国家历史文化名城、古运河申遗等为契机,将旅游元素融入历史文化资源的保护和开发,重点推进古运河历史文化保护及旅游风光带中华纺织博览园等重要节点的开发和青果巷历史文化街区的建设,加快前后北岸的业态调整,打造“运河常州”、“龙城老街”等文化休闲旅游产品。放大环球恐龙城、环球动漫嬉戏谷、运河五号等创意旅游品牌效应,推动动漫、游戏衍生品的开发,拉长创意文化产业链,共同提升旅游产业与创意文化产业的发展水平。
促进旅游与农业融合,带动农民增收致富。把发展乡村旅游与新农村建设、现代农业产业开发、历史文化名镇(村)申报结合起来,因地制宜,充分利用当地山水、农业、村镇等资源,重点培育武进西太湖、太湖湾,新北齐梁故里,溧阳天目湖、北山(瓦屋山、曹山),金坛长荡湖、茅山等7个乡村旅游集聚区。推动创建一批省级、国家级特色旅游村镇,三年新建30个省三星级以上乡村旅游点。积极发展乡村旅游合作组织,鼓励和支持农民参与投资,吸纳农村劳动力;策划举办乡村旅游系列节庆活动,编制、推出乡村旅游四季精品线路,推出一批特色农家菜,促进和带动乡村农副产品销售,更好地带动农民增收致富。
促进旅游与工业融合,助推常州经济发展。充分利用常州工业门类多、文化积淀深的优势,大力推广工业遗存、工业体验旅游。发挥旅游对工业经济的促进作用,重点推动旅游户外用品制造业的发展。目前,我市拥有年产值500万以上户外用品生产企业近600家。2012年实现营业收入超过300亿元。下阶段,我们将以首届中国户外旅游用品交易会今年在我市举办为契机,大力推进我市旅游户外用品制造企业加强产品研发,努力扩大规模,积极打造品牌;加强与国内外一流旅游户外用品企业的对接,推动我市旅游户外用品产业提档升级、加快发展,成为全市工业经济的新亮点。
(四)加大促销力度,深度开发旅游市场
积极实施媒体宣传、网络营销、推介促销、以旅拉旅和节庆活动“五位一体”旅游促销,坚持“区域联动、部门联合、企业联手”的大旅游营销战略,拓展思路,创新手段,注重实效,进一步提升常州旅游知名度和影响力。
联合宣传城市旅游形象。进一步提炼旅游宣传口号,优化常州旅游形象设计,继续联合省旅游局、联手重点景区在中央电视台投放城市旅游形象广告。创新宣传的内容和方式,通过开发网络游戏、合作拍摄电影电视、编辑出版旅游读物等途径,深度宣传常州旅游;针对车(机)载广告等各类媒体和机场等重要游客集散场所的不同特点,开发形式多样的常州旅游宣传品。加强网络宣传和网络营销,加强与境内外新闻媒体的合作,努力扩大常州旅游影响力。
联手拓展旅游客源市场。东西南北中全面出击国内旅游市场,积极拓展日韩和东南亚等境外市场。进一步完善地接奖励政策,增强对中远程市场开发的有效性;重视在招商活动中开展旅游推介,加强与国内重要客源城市的区域合作;推动本市景区特别是几大主题公园抱团营销。今年,我们一方面以花博会为主要吸引物,市区上下联动,对长三角市场进行密集促销;另一方面,与无锡、泰州、扬州合作,全新推出以我市产品为主的小华东线、新华东线三日、四日游产品,强力促销中远程市场。
联动办好旅游节庆活动。继续举办四季旅游节庆活动,做到季季有主题、月月有活动。4-6月,推出“春到江南”旅游系列活动,举办常州乡村旅游节和常州旅游节;7-8月,推出“延陵之夏”旅游系列活动;9-11月,结合中国(常州)国际动漫艺术周和常州旅游“感恩回报月”,推出“金秋游龙城”活动;12月至次年3月,组合天宁宝塔“听钟声 迎新年”和元旦、春节等节日活动,推出“冬季旅游嘉年汇”。今年6月20日,即花博会倒计时100天之际,同时也是几大景区夜公园即将开放之际,举办2013年中华龙城常州旅游节,邀请长三角地区的1000家旅行社和100家媒体参加,为花博会旅游造势,并掀起暑期旅游新高潮。
(五)创优旅游环境,提升旅游发展水平
围绕建设“华东一流、国内知名的旅游目的地”,进一步完善公共服务,培育龙头企业,加强行业管理和人才队伍建设,促进旅游服务质量和管理水平的全面提升。
加快完善公共服务。以全国智慧旅游城市试点为契机,全面推进旅游管理和服务的信息化、智能化,完成常州智慧旅游公共服务平台建设,开展智慧景区、智慧酒店、智慧旅行社建设试点工作,大力推进智慧旅游。积极推进旅游住宿、餐饮、购物、娱乐等服务设施的合理布局;促进常州机场加密国内航班和中转国际航班、交通运输部门增加旅游观光巴士线路和旅游专线车,进一步完善景区交通指示牌设置。常州旅游集散中心被列为2013年市政府“为民办实事”项目之一,我们将加快筹建,确保完成年度目标。
着力培强龙头企业。坚持“大企业引领、市场化运作、品牌化经营、集团化发展”的理念,以11个骨干企业、重点景区为重点,进一步加大政策引导和扶持,积极鼓励和促进企业兼并重组,实施跨区域的横向网络拓展与跨要素的纵向产业链延伸,努力培育龙城旅游控股、天目湖旅游股份、江苏嬉戏族、常州国旅、华怡明都等一批经济实力强、行业规模大、经营模式优、管理水平高的旅游集团。到2015年,力争全国百强旅行社争取达到2家;江苏省景区和饭店旅游接待和营业收入“十强”中,我市分别不少于4家和2家。
切实加强行业管理。深入学习贯彻《旅游法》,大力开展旅游标准化建设和诚信旅游建设,重点建立和完善旅游市场准入和退出机制、景区点相互合作机制、旅游安全管理和应急救援机制、旅游市场监管机制和行业精神文明推进机制等“五大机制”,加强旅游市场的规范整治。高度重视旅游安全生产,加强重点环节、重点领域及重要时段的旅游安全防范与管理。深入开展行业精神文明创建活动,加强行风建设,进一步提高游客满意度。
推进人才队伍建设。加快旅游业发展,关键在人才。我们将加快制定旅游人才规划,进一步完善旅游人才服务和培养机制;举办旅游人才招聘活动,积极引进一批高素质的专业人才;进一步推动校企合作,订单式培养旅游人才;组织开展旅行社和景区导游人员、饭店行业服务人员技能比赛,推动企业开展全员岗位培训,努力形成“高端人才加快集聚、优秀人才脱颖而出、一大批人才快速成长”的良好氛围。
三、关于贯彻《旅游法》的打算
《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将从2013年10月1日起实施。5月16日,国务院召开贯彻实施旅游法电视电话会议,国务院副总理汪洋出席会议并讲话。《旅游法》是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的第一部法律,也是我国旅游业发展史上的第一部法律,它的出台,标志着中国旅游业全面进入了依法兴旅、依法治旅的新阶段,对中国旅游业的持续健康发展具有重大意义。全市旅游系统将抓住契机、系统布局、突出重点、扎实推进,抓好《旅游法》的贯彻实施,着力抓好以下三个方面的工作:
第一,认真组织宣传培训。全市旅游行业将旅游法作为近期学习的主要内容,制定学习方案。在法律施行前完成对全部旅游执法人员的培训,完成对旅行社、宾馆饭店、景区等旅游企业骨干人员的重点培训,完成对导游、领队等旅游从业人员的普遍培训。同时,运用各种传统媒体、新媒体技术以及各种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深入宣传《旅游法》,让广大旅游者了解、明确自己在参与旅游活动中的法定权利和义务。积极倡导《旅游法》有关文明旅游、健康旅游的规定,使遵守文明旅游规则成为广大旅游者的共识和行为准则。
第二,抓紧法规制度配套建设。在市人大的指导下,一是会同市法制办做好我市规范性文件的“立、改、废”工作,并对旅行社、导游、领队管理制度作相应规范。二是建立完善旅游安全综合管理制度,旅游安全风险提示、高风险旅游、旅游保险管理等旅游安全保障制度。三是出台旅游规划管理办法,完善旅游景区价格和流量管理制度。四是推动建立和完善各级政府旅游综合协调机制,旅游市场联合执法机制和统一的旅游投诉受理机制。五是制定城乡居民经营旅游业务管理制度、“一日游”管理制度,出台全市旅游公共服务体系建设三年行动计划(2013-2015)。
第三,依法规范旅游市场秩序。《旅游法》确立了民事规范和行政规范相结合的旅游市场规则,运用好、执行好这些规则,对规范旅游市场秩序至关重要。我们将按照《旅游法》要求,积极引导广大旅游者善于运用民事规范解决纠纷,引导旅游企业自觉履行《旅游法》规定的义务,诚信经营、公平竞争。加强旅游执法队伍建设,规范旅游执法行为,依法查处各种扰乱市场秩序、侵害旅游者利益的不法行为。在全省率先试行旅游电子合同,针对“非法经营、拒不履行合同、擅自改变行程、指定购物场所、诱骗和强迫旅游者购物或者参加自费项目”等社会反映强烈的问题,加大检查惩处力度,确保旅游市场规范有序。
以上报告,请予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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