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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州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四次会议纪要
发布日期: 2014-03-18   来源:人大网 浏览次数: 字体: [ ] 视力保护色:

常州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四次会议于20131231日上午在市行政中心三明堂举行,会期半天受阎立主任委托,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俞志平主持会议。现将会议主要内容和决定事项纪要如下:

(一)

会议听取了市委常委、市政府常务副市长韩九云所作的市政府关于调整2013年部分经济指标的报告,听取了市人大常委会财经工委主任薛建刚所作的关于对市政府调整部分经济指标的初审意见。会议经过审议,决定同意市政府提出的《关于调整2013年部分经济指标的报告》,将公共财政预算收入增速由10%左右调整为7.5%左右,并作出了相应的决议。

(二)

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委员黄岳汀受主任委员俞志平委托所作的关于个别代表的代表资格的报告。根据《选举法》的规定,会议确认狄志强的代表资格有效,并予以公告。目前,常州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实有403名。

(三)

会议听取了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俞志平受主任会议委托所作的关于提请补选江苏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议案的说明。根据《选举法》和省选举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会议补选王立科为江苏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并报省人大常委会确认。

(四)

会议通过了市人民检察院主要领导人员人事任免事项。根据省委通知,游巳春因工作需要调离常州,不再担任常州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职务,会议决定接受其辞去常州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职务的请求,并由市人民检察院报请省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提请省人大常委会批准,由市人大常委会报常州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备案。会议审议通过了主任会议提交的关于葛志军同志人事任命的议案,任命葛志军为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并作出了关于葛志军代理检察长的决定,报省人大常委会备案。葛志军在会上作了拟任职发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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