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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州市人大常委会党组关于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分析检查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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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今年3月份以来,市人大常委会党组按照市委的统一部署,紧紧围绕“实践科学发展观,推进基本现代化”主题,紧密结合当前宏观形势和人大工作实际,提高思想认识,明确目标要求,抓住关键环节,狠抓措施落实,扎实有效地推进学习实践活动,确保活动取得实效。一是加强领导,广泛动员。人大党组迅速贯彻落实市委学习实践活动动员大会精神,成立了活动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加强组织指导。精心制定实施方案,召开机关党员干部大会进行动员部署。二是强化学习,深入调研。人大党组采取集中学习与个人自学相结合、听取辅导报告与开展学习交流相结合、书面学习与实践学习相结合等多种形式,组织机关党员干部认真学习《毛泽东邓小平江泽民论科学发展》、《科学发展观重要论述摘编》等规定书目。组织听取市委范书记等五位领导同志主讲的专题辅导报告。组织党组中心组、县处级中心组集中学习交流,机关党员集中学习时间达30学时。组织机关党员干部参加专题培训班、“百题问答”知识竞赛和“科学发展观知识竞赛”。组织党员干部参加“网上学习城”和“常州党建网”、“常州人大”等网站的学习。领导率先垂范,带头学习,深入开展调研。人大常委会围绕实现常州“三保三促”目标任务,确立十一个调研课题,其中五个是市委下达的重点调研课题。党组党员领导干部带头开展调研,担任每个课题组的负责人或牵头人,机关党员干部广泛参与,已形成了一批高质量的调研报告。三是组织解放思想大讨论,形成创新共识。人大机关党员干部在认真学习的基础上,联系工作实际,撰写学习心得体会22篇,格言警句17条。此外,还组织机关党员干部察看常州科教城、溧阳新农村建设,党组成员和县处级领导赴连云港、宿迁、淮安等地的学习考察,通过生动有效的实地考察,增强了学习效果。人大机关围绕 “改进作风、开拓创新、增强科学发展能力”和“创新人大工作,服务科学发展”主题,组织思想解放大讨论。通过讨论,进一步统一思想,形成了进一步解放思想、创新人大工作共识。四是突出实践特色,推进人大各项工作。围绕“三保三促”这一中心任务,人大常委会党组自觉把学习实践活动与服从和服务市委中心工作紧密结合起来,认真开展调研视察、执法检查等各项工作。积极参加市“双百双千”行动,组织一百名四级人大代表进农村、进社区,认真开展调查研究,听取群众意见,帮助解决群众困难。 在深入学习调研,广泛征求意见、组织思想解放大讨论的基础上,市人大党组于5月27日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认真查找班子和个人在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和党性、党风、党纪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深入分析原因,提出整改意见,进一步明确了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思路与举措,现将分析检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成效与共识 党的十六大以来,市十三届、十四届人大常委会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切实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做了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 1、增强工作监督实效,促进经济社会全面发展。加强对经济工作的审议监督,促进经济工作又好又快发展。重视生态环境建设和保护,推进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近年来,常委会相继组织对《环境保护法》、《水污染防治法》等法律法规的贯彻实施情况进行视察调研,并进行重点审议,推动全市的环境和资源的保护工作。关注民生,促进社会和谐发展。常委会坚持以人为本,围绕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难点问题,特别是老百姓关心的医疗、教育、就业等开展重点监督,针对性地提出意见建议,促进相关问题的解决和落实。积极推进新农村建设。常委会提出进一步创新和完善体制机制,加大政策扶持力度,建立农民增收的长效机制等建议,加快农村现代化建设进程。 2、加大法律监督力度,努力营造良好的法制环境。认真开展执法检查。常委会每年有计划、有重点地选择2-3部法律法规开展执法检查,并采取媒体联动等方式,扩大执法检查影响。十六大以来,共对《劳动法》、《义务教育法》等40余部法律法规进行了执法检查。重视加强司法监督。对“两院”队伍建设、行政审判工作、预防职务犯罪等进行审议和监督,切实维护司法公正,树立司法机关的良好形象。加强信访工作。建立信访案件联席会办制度和定期分析制度,健全信访网络,在全省率先建立了人大信访法律咨询日制度,有效地化解了人民内部矛盾,促进了社会的和谐稳定。 3、依法审议决定重大事项,推进决策民主化、科学化。切实推进依法治市。作出了《关于进一步加强法制宣传教育的决议》,要求做好“四五”、“五五”普法工作,提高全民法律意识和法律素质,促进依法行政。切实推进城市化进程。关注新一轮城市总体规划的编制工作,依法审议批准了《常州市城市总体规划(2004-2020)》、《常州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切实加强预算监督。聘请专家参与预算和审计工作的监督,特别加强对专项资金和重点项目建设资金使用情况的监督,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切实推进生态市建设。常委会审查批准了《常州生态市建设规划》,通过了关于加强城市绿化管理的决议,促进城市绿化生态事业的可持续发展。 4、确立代表主体地位,充分发挥代表作用。努力拓宽代表知情知政渠道。邀请代表列席市政府常务会议和市人大常委会会议,组织代表参加视察调研、执法检查,以及“联系人民,服务人民”活动,积极为人民群众办实事。不断提高代表议案建议办理质量。出台了代表议案建议处理办法,健全督办机构,规范议案和建议办理工作。十六大以来,共办理代表议案建议1523件,代表满意率、基本满意率不断提高。健全机制,强化保障,增加经费,改善代表开展活动的条件,开通代表电子邮箱,为代表履职提供良好服务。组织代表轮训,提高代表履职能力,健全激励机制,表彰奖励先进。做好换届选举的组织和指导工作,市、县、乡三级人大代表的换届选举圆满完成。 5、加强常委会及机关自身建设,不断提高履职水平。加强理论学习和作风建设。坚持“学习日”制度,通过举办法制讲座、业务培训、参观考察等形式,提高机关干部的综合素质和业务能力。常委会委员经常深入基层开展视察和调研,努力做到知实情、讲实话、办实事、求实效。加强制度和组织建设。制订了《关于进一步提高审议质量的意见》,修订完善了机关规章制度和日常考核评比办法。出台了贯彻实施《监督法》的若干意见。加强理论研究和宣传。每年召开人大工作研讨会,开通“常州人大”网站,开展宣传人大好新闻、好稿件评选活动,加强人大宣传工作,扩大人大工作影响。 通过近年来的实践体会和前阶段的学习提高,市人大常委会党组深刻认识到,在新的历史时期,全市人大要更好发挥作用,推动人大工作再上新台阶,必须进一步解放思想,与时俱进,更加坚定地用科学发展观统领人大工作全局。 1、坚持党的领导,保持正确的政治方向,是做好人大工作的根本保证。市人大常委会从有利于实现党对国家事务的领导,有利于更好地发挥人大职能作用出发,坚定不移地与党中央保持一致,自觉地坚持和依靠同级党委的领导。坚持重大事项、重大活动由常委会党组集体讨论,及时向市委请示报告。市委制定了《中共常州市委关于加强和改进人大工作的意见》,有力地支持了人大各项工作的开展。 2、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依法行使职权,是做好人大工作的必然要求。常委会每年都有计划听取和审议政府有关经济工作的专题报告。选择经济发展中的热点、难点问题作为议题,如围绕大力发展民营经济、加快现代服务业发展等进行视察和调研,提出许多建设性的意见和建议。 3、以人为本,维护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是做好人大工作的出发点和归宿。常委会始终以人民群众的呼声作为人大监督的第一信号,把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作为重要职责,针对人民群众普遍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通过多种监督形式,促成相关问题的解决,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 4、密切联系代表,充分发挥代表的主体作用,是做好人大工作的坚实基础。人大代表工作是常委会各项工作的基础,也是人大工作保持生机和活力的源泉所在。常委会把代表工作放在重要位置,出台了《关于加强市人大代表工作的决定》,改进代表议案建议办理工作,进一步密切与代表的联系,建立代表履职激励和约束机制,充分发挥闭会期间代表作用。 5、加强自身建设,努力改进工作作风,是做好人大工作的重要保证。我们始终把加强常委会及其机关的自身建设作为一项基础工程来抓,全面加强思想、作风、制度建设,重视人大工作宣传和研究,密切与辖市区人大的联系,履职能力和工作水平有了进一步提高。 二、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存在的主要问题 市人大常委会在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方面取得了显著成绩,但与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的新目标、新要求相比,与我市经济社会发展的新形势、新任务相比,与人民群众的新需求、新愿望相比,还存在一定差距。通过前一阶段的学习、调研、讨论活动,进一步提高了思想认识;通过召开党组民主生活会和党员的组织生活会,自我反思,查摆问题;通过召开党员群众征求意见座谈会,广泛征求意见和建议。在认真汇总梳理的基础上,市人大常委会党组联系人大工作和班子自身建设实际,深入分析,系统归纳后认为,主要存在以下几方面突出问题: 1、用科学发展观统领人大工作的思想观念有待进一步增强。近年来,市人大常委会十分重视用科学发展观武装广大党员干部的头脑,常委会集体对科学发展观的认识不断深化。但从常委会自身到机关党员干部,仍然不同程度地存在着一些不符合科学发展观的思想观念:一是以科学发展观统领人大工作的观念不够牢固。一些同志认为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是党政部门的事,人大不直接从事经济社会发展工作,有劲使不上,难有大作为,因而对影响和制约科学发展观的突出问题研究不多,通过监督和决定重大事项来促进和保障科学发展的举措不够扎实。二是缺乏应有的精神状态。一些同志认为人大是“二线机关”,对人大的性质、地位和作用的认识不够全面,对做好新形势下人大工作的责任心和使命感有所放松,不同程度地存在着依赖于老传统、老经验、老习惯、老做法的现象。三是既监督又支持的思想认识不够到位。有的同志对监督法的认识不全面、不正确,认为按照监督法的规定,监督方式减少了,监督手段不硬了,监督功能削弱了,对监督与支持的关系、人大与“一府两院”的关系,还存在一些模糊的认识。有的同志过去长期在“一府两院”工作,是被监督的对象,现在转到人大工作,由被监督者变为监督者,在思想上还存在一个角色转换的过程。 2、服务大局,加强监督,促进和保障科学发展的履职机制还有待进一步完善。多年来,市人大常委会服务全市中心工作和大局,加强工作和法律监督,致力于构建规范高效的履职机制,做了很多工作,取得了很大进展。但影响和制约有利于促进和保障科学发展的履职机制、有利于发挥人大法定职能作用的工作机制还有待于进一步完善推进。一是贯彻党委主张、符合市情民意、民主科学的决策机制需要进一步完善。对贯彻市委的重大决策和解决人民群众关注的重大问题,经过人大法定程序转变为国家意志和人民意愿的过程中,如何进一步提高决策的民主化和科学化,促进决策程序的规范化和制度化,需要研究和探索。在实际工作中,有些重大事项决策前的调查研究不够深入,市情民意了解不够透彻,公民有序参与的面不够广、渠道不够宽。二是以法律监督和工作监督为主要方式、规范高效的人大监督机制尚需进一步完善。对《监督法》的学习宣传不够深入全面,监督法规定的原则、要求和程序,有的理解得不够准确,执行得不够有力。监督的针对性还不够强,重点还不够突出。一些关系科学发展、关系民生的问题,尚未纳入法定的人大监督范围,监督的针对性、时效性和实效性需要进一步增强。财政预算监督还有许多工作要做,特别是预算外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督需要进一步加强。三是重大事项决定权的行使还不够规范。对关系科学发展的一些重大问题监督还不够有力,有些事项的监督效果不够明显。综合运用监督手段不够,监督的实际效果与人民群众的期望还有距离。四是常委会会议议题的审议质量有待进一步提高。一些议题调研不够充分,提出的建议意见不够深入,在审议发言时,往往只有少数人发言,发言时间也不充分,审议意见跟踪反馈处理不够,审议后跟踪督办的机制需要确立。 3、畅通民意,依法履职,人大代表的主体作用有待进一步发挥。近年来,常委会在加强代表联系,组织代表活动,办理议案建议,畅通民意表达,充分发挥人大代表的主体作用方面做了大量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但代表的主体作用发挥还不够充分。一是代表的责任感和使命感还需要进一步增强,履职能力需要进一步提高,学习和培训力度需要进一步加大。与选举单位和选民的联系需要进一步密切,充分发挥代表应有的作用和义务。二是代表闭会期间的视察、调研等活动的组织引导还需加强,代表小组活动的质量和效果需要进一步提高。三是代表议案、建议和意见的办理需要进一步规范并加大监督检查力度,以提高实际问题的解决率。四是常委会还需采取多种形式加强与代表的联系,代表参与常委会各项活动还需进一步规范化和制度化,为代表履职提供服务和保障的工作也有待进一步加强。五是让人民群众合法有序、充分有效表达利益诉求的渠道还要进一步拓宽。 4、改进作风,提高效能,常委会和机关的自身建设有待进一步加强。近年来,常委会和机关不断加强自身建设,提高履职能力,改进工作作风,提高工作效能,取得很大的成绩。多来年,连续被评为市级文明单位、“好班子”、学习型机关。但作为人民代表大会的常设机关,人大常委会依法履职的能力还需要进一步提高,自身建设还需要加强,常委会日常运行和管理制度需要进一步完善。常委会兼职委员的作用需要进一步发挥好。常委会机关作风、效能建设需要进一步加强。机关干部,特别是党员干部的学习教育还需进一步深入,培训力度还需加大,着力提高机关干部的综合素质。机关后备干部队伍有待进一步调整充实,机关干部的考核考察力度需要进一步加大,干部的培养和内外交流还需加强,充分调动人大干部的工作热情,不断激发和增强机关活力。机关管理有待于进一步提升,日常管理制度需要不断完善,特别是要加强落实。宣传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和人大工作的力度还需进一步加大,不断扩大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影响和作用。 三、存在问题的主要原因 产生上述问题的原因是多方面的,人大常委会党组讨论后认为,深刻剖析产生问题的主客观原因,特别是主观方面的原因,要从自身职责定位,决策执行,能力作风等主观方面来查找,从而找到问题的根源,从根本上解决问题。经过党组集体讨论分析,大家认为,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的原因: 1、对科学发展观的认识和理解还不够深。科学发展观的学习不够深入,运用科学发展观分析问题、指导工作还不够系统,未能充分认识科学发展观的重大指导意义,未能全面领会和准确把握科学发展观的科学内涵、精神实质和根本要求,未能扎实有效地用科学发展观来紧密联系人大工作,特别是围绕促进和保障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维护和实现人民群众根本利益、促进司法公正社会稳定和谐等方面开展监督的意识还要增强。思想还不够解放,工作求稳有余,创新不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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