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调整本级财政支出预算和政府债券支出预算的决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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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10月23日常州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通过) 常州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听取并审议了市财政局局长朱志洪受市人民政府委托所作的《关于我市2012年1-9月份预算执行情况及市本级调整支出预算草案的报告》。鉴于当前的经济形势及政策性增支和其他必要的增支因素,会议经过审议,决定调减本级财政支出预算35000万元,追加政策性支出6780万元、省级转移支付支出5621万元,决定批准本级政府债券支出预算1350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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