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追加本级财政支出预算和政府债券支出预算的决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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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10月20日常州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27次会议通过) 常州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27次会议听取并审议了市财政局局长朱志洪受市人民政府委托所作的《关于我市2011年1-9月份预算执行情况及市本级追加支出预算草案的报告》。鉴于政策性增支及其他必要的增支因素,会议经过审议,决定批准追加本级财政支出预算120000万元,决定批准本级政府债券支出预算1250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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