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七次会议关于2013年本级决算草案的审查意见处理情况的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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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七次会议关于2013年本级决算草案的审查意见处理情况的报告 常州市财政局局长 朱志洪 常州市人大常委会: 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七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2013年市本级决算草案,并形成了审议意见(常人办函〔2014〕8号)。根据审议的意见,我局认真研究,积极整改落实。现受市政府委托,将有关处理情况报告如下: 一、优化财政支持经济发展的政策和方式 一是进一步加强产业扶持资金整合,聚焦扶持重点产业。经市政府同意,将市经信委、发改委、科技局等部门原有的扶持新兴产业发展、创新园区建设和工业转型升级资金进行整合,集中用于实施“三位一体”发展战略,鼓励企业加大技改投入,推动产业价值链向高端环节延伸,不断提高工业经济整体发展质量。 二是鼓励企业充分利用资本市场加快转型升级。推动我市企业积极利用境内外、场内外资本市场,扩大直接融资,通过资本市场集聚资源要素,优化资源配置,推动企业技术创新。市政府先后出台《关于促进企业改制设立股份有限公司的实施意见》、《关于促进企业加快利用资本市场实现转型发展的实施意见》,积极推进企业股份制改造和上市,同时积极兑现财政政策。 三是创新资金扶持方式。认真落实市人大建议,调整优化专项资金结构,压缩无偿拨付资金规模,提高专项资金有偿使用比例,着力撬动金融资本和社会资本,缓解企业融资贵、融资难问题。 二、进一步加强和改进预算管理 贯彻落实深化财税体制改革,加快建立现代财政制度有关要求,大力推动预算管理改革。一是加强预算编制。初步建立起公共财政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社会保险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相互衔接的全口径预算编制体系,全面反映政府收支。在2015年预算编制中,将预算单位的非税、经营收入等来源全部编入部门预算,统筹安排支出,反映部门收支全貌。二是大力推进预算公开。在公开政府总预决算的基础上,2014年市级预算单位部门预算向社会全面公开。进一步细化公开内容,2015年起,全市县(区)级以上政府部门预算、“三公经费”、会议费和培训费将实行全面公开。三是加强预算执行管理。年初细化部门预算编制,及时下达指标,提高部门预算到位率;出台文件加强支出进度考核和督查,对不能及时使用的资金收回调整用于急需项目,切实提高预算支出进度;建立完善国库集中支付动态监控体系,对预算执行实行事前、事中、事后的全过程实时监控。四是加强专项资金监管。对部分性质相同、用途相近的专项进行整合归并,控制和减少项目数量,建立政府专项资金定期清理和退出机制,并即将向社会公布政府专项资金管理清单;对专项资金使用加强监督,及时发现并纠正执行中存在的问题,2014年市级500万元以上政府专项资金实现绩效管理全覆盖,初步建立起预算编制、预算执行、财政监督、绩效管理“四位一体”的财政预算管理体系。 三、加大对审计结果整改力度 按“同级审”及审计决定及时落实整改。一方面是加强财政内部管理。针对部分资金当年未入库问题,及时将上年未入库的非税收入、政府基金等缴入国库;针对部分财政资金未及时安排支出问题,按规定对结余资金进行全面清理,切实压缩结余结转资金规模。另一方面是加强对预算单位管理和监督。针对“三公经费”挤占其他经费的问题,2015年预算适当提高行政单位公用经费定额标准,同时在部门预算中设置“因公出国”经费,从源头上科学合理编制预算。对审计中反映的部门预算执行存在的问题,加强预算执行监督,督促单位及时整改,强化单位规范预算执行的主体责任。 四、积极改进决算编报方式 进一步细化报送人大常委会审查的2014年决算草案收支科目,增加附表内容,完善说明方式,努力让外行看得懂,内行看得清。2015年预算草案将按照全口径预算管理要求编报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社会保险基金预算四本预算,并进一步细化支出内容。 各位委员,我们一定按照人大常委会审查意见的要求,紧紧围绕全市中心工作,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努力推动经济结构调整和产业转型升级,促进经济平稳发展。依法组织财政收入,保持收入稳定增长。调整优化财政支出结构,严格控制一般性支出,促进城乡统筹发展、着力改善民生,为常州早日建成苏南现代化示范区作出新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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