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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州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摘要)
发布日期: 2014-12-31   来源:人大网 浏览次数: 字体: [ ] 视力保护色:

——2011年2月17日在常州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上
常州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邵长生

  2010年工作回顾
  2010年,我市检察机关在市委、省检察院的领导和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下,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主线,着力推进社会矛盾化解、社会管理创新和公正廉洁执法三项重点工作,不断强化法律监督、强化自身监督、强化高素质检察队伍建设,全面履行检察职能,切实维护稳定,保障民生,为我市超额完成“十一五”目标任务作出了应有的贡献。
  一、强化司法保障作用,全力服务经济社会发展
  坚持把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作为根本任务,切实按照我市经济转型升级的新要求,及时研究对策,调整工作部署,努力提升法律服务的实际成效。
  (一)更加积极主动服务全市中心工作。紧紧围绕市委全面推进60项重点工程(工作)的决策部署,制定出台12条服务意见,统筹运用打击、预防、监督、保护的职能作用,加大对政府性投资安全、社会公共利益、企业生产经营、农村改革发展的司法保护力度。全面开展“走进重点工程”活动,在涉及总投资500亿元的46个在建重大工程建设项目中,派驻“预防职务犯罪工作站”,对项目招投标、大额资金进出、设备采购进行全过程监督。建立完善经济社会风险研判机制,结合执法办案,深入排查可能影响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的风险隐患,及时向党委、政府和有关部门提供风险研判报告80余份。建立健全重大事件快速反应机制,对涉及环境污染、集资诈骗等有影响的事件,检察机关均在第一时间介入,配合有关部门全力做好工作,确保社会稳定、经济健康发展。
  (二)更加积极主动参与整顿和规范市场秩序。对危害经济健康发展的犯罪,坚持快捕快诉,重点打击,共依法批准逮捕金融诈骗、非法制售发票、生产销售伪劣商品等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犯罪52件73人。深入推进治理商业贿赂、治理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等专项工作,在工程建设、医药购销、资源开发与经销等领域查办商业贿赂犯罪82件82人,提出检察建议45件,着力遏制行业“潜规则”。严肃查办园林绿化工程领域贿赂犯罪,有力打击了恶意串通招投标、严重扰乱市场秩序的垄断行为。深入开展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专项斗争,进一步加大对知识产权和区域自主创新的保护力度,在检察环节指定专人办理,依法审查起诉了一批侵犯知识产权犯罪案件。
  (三)更加积极主动维护企业健康发展。牢固树立服务企业就是服务发展的理念,集中开展“进百家镇村、进百家企业”活动,广泛听取并充分尊重企业家意见,进一步强化执法效果意识,改进执法方式方法。对影响企业正常生产经营的案件优先办理,对涉及企业负责人、生产骨干、技术人员的案件,特别是一些涉及民生产业、能够带动就业、属于自主创业的中小企业轻微犯罪案件,坚持在法律框架内慎重稳妥处理。去年,对 13家企业的负责人依法落实从轻政策,作出了不起诉决定。
  二、加大执法办案力度,努力营造良好法治环境
  坚持“强化法律监督,维护公平正义”的检察工作主题,始终以维护稳定的难点、人民群众关注的热点作为执法重点,切实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促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
  (一)依法准确打击各类严重刑事犯罪。深入开展打黑除恶专项行动,重点打击黑恶势力犯罪、严重暴力犯罪、多发性侵财犯罪、“黄赌毒”犯罪,共批准逮捕犯罪嫌疑人4774人,提起公诉6290人,集中惩治了以傅强、丁国柱、储江为首的三个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严厉打击危害人民群众生命健康的犯罪,江苏延申生物有限公司生产销售伪劣狂犬疫苗案件发生后,两级检察院提前介入侦查,引导调查取证,迅速批准逮捕了该公司原总经理陈大羔、原副总经理张忠义等4名犯罪嫌疑人。与公安、法院会签关于网络赌博刑事案件法律适用的指导意见,联合开展网络赌博、网络淫秽色情、校园安全等整治活动,促进网络环境的净化。
  (二)严肃查办和积极预防职务犯罪。深入开展举报宣传周活动,畅通举报渠道,着力查办大要案件以及发生在征地拆迁、工程建设、物资采购等领域侵害民生民利的职务犯罪,共立案侦查贪污贿赂犯罪106件108人,其中县处级干部7件7人,涉案金额10万—50万元的81件、50万—100万元的6件、100万元以上的4件。加大查办行贿犯罪力度,查处严重拉拢腐蚀国家工作人员的行贿犯罪18件18人,占贿赂犯罪案件数的20.69%。进一步加大渎职侵权检察工作力度,查办渎职侵权犯罪23件29人,立案人数同比增长61.11%,重点办理了市国土资源局副局长谢卫平滥用职权、受贿案,以及中吴大道建设过程中发生的渎职侵权犯罪。结合办案,向有关单位提出检察建议413件,提供行贿犯罪档案查询5902次,建议相关部门对6家有行贿记录的单位和个人予以处理。充分利用典型案例,与市城建集团在西林公园建立职务犯罪警示教育基地,更加深入有效地开展法制宣传和警示教育。
  (三)加强对诉讼活动的法律监督。贯彻最高检察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对诉讼活动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监督纠正执法不严、司法不公的突出问题。加强对立案、侦查活动的监督,开展“另案处理”刑事案件专项检查活动,共督促立案112件,依法追加逮捕206人、追加起诉177人。加强刑事审判监督,提出刑事抗诉16件;制定实施刑事类案监督规范性文件,就赌博、毒品犯罪等案件,向相关办案机关提出了类案监督意见。加强民事审判、行政诉讼监督,突出对国有资产、社会公用设施和弱势群体权益的保护,共提出抗诉23件,提请上级检察院抗诉21件,提出再审检察建议44件,办理督促起诉、支持起诉115件。加强刑罚执行监督和监管执法活动监督,进一步完善“减假保”监督、纠防超期羁押等机制,共依法监督纠正刑罚执行过程中的违法情况19次,纠正不当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32人,保持了全市无超期羁押。
  三、抓住社会矛盾源头,大力促进社会管理创新 
  落实三项重点工作的各项部署,明确责任,创新机制,依法延伸检察职能和检察工作触角,着力解决影响社会和谐稳定的源头性、根本性、基础性问题。
  (一)积极推进社会矛盾化解。牢固树立调解也是执法的观念,加强源头治理各项机制建设。建立健全执法办案过程中的矛盾化解机制,切实将释法说理、理顺情绪贯穿于执法办案始终,努力做到案结事了。有效落实宽严相济刑事司法政策,对赔偿到位、认罪态度好的轻微刑事犯罪嫌疑人实行快速办理、优先调解和轻缓处理。创新建立“检调对接”机制,两级院均成立检调对接案件管理办公室,并与司法局共同成立涉检矛盾纠纷调解人民委员会,协调社会各方,在检察环节促成轻微刑事案件和解362件,民事申诉案件息诉126件。建立完善领导接访、巡访、下访、挂牌督办、首办责任等制度,开展涉检信访积案化解攻坚战,对排查出的38件重点信访积案,实行逐案评估、领导包案,已成功化解33件,全年实现了赴省进京涉检“零上访”的目标。 
  (二)依托职能参与社会管理创新。认真落实检察环节综合治理各项措施,进一步密切与公安、法院等部门的协作配合,探索推进公检法季度联席会议、列席审判委员会、执法信息联网等工作,合力解决地区平安建设中的重大疑难司法问题。加强对刑满释放以及在社会执行刑罚人员的监督管理,市检察院专门设立社区矫正检察办公室,自行开发建立社区矫正信息管理系统,实现与司法局等相关部门的信息互通和动态监督,着力防止脱管漏管问题的发生,重新犯罪率始终保持在0.1%以下。去年9月,中央政治局委员、中央政法委副书记王乐泉前来视察时,要求推广常州社区矫正法律监督的创新经验。全面推行涉罪外来人员管护教育制度,对罪行轻微、主观恶性较小、社会危害性不大的涉罪外来人员不批准逮捕,安排到企业接受管护教育和技能培训,依法保障外来人员平等适用取保候审的强制措施,促使其重新回归社会。目前,全市已有管护帮教基地17家,先后入驻基地93人,至今未发生脱保漏保现象。
  (三)依法向基层延伸检察职能。坚持把检察工作的重心下移,深入基层、贴近群众开展法律监督,更加主动地参与基层综合治理。先后在社情较为复杂、司法诉求集中的乡镇、经济开发区设立派驻检察室12个,在社区设立社情民意工作站、巡回办案点、社区矫正检察室等功能平台122个。推行农村信访接引接待机制,从基层组织中挑选熟悉区情、民情的人员担任接引员,在检察院指导下负责引导和化解一般农村矛盾。去年,这些延伸机构共接待群众来信来访1000余件次,开展法制宣传、预防犯罪活动130余次,就地解决农村社会矛盾纠纷270多件,有力促进了基层一线的和谐稳定。
  四、加强自身教育监督,提升公正廉洁执法水平
  牢固树立公正廉洁执法生命线意识,紧紧围绕“忠诚、公正、清廉、文明”的基本要求,全面加强自身建设,切实提升队伍整体素质和规范执法能力。
  (一)强化政治思想建设。深入开展“恪守检察职业道德、促进公正廉洁执法”和“反特权思想、反霸道作风”主题教育活动,认真查摆整改执法规范、办案纪律、廉洁自律、服务意识、机关作风五个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组织开展“模范践行检察职业道德”事迹报告、“机关道德讲堂”示范点创建等活动,着力提升检察人员的职业品行。坚持以党建工作统领队伍建设,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检察机关党建工作意见》,推行党建工作责任制,召开全市检察机关“双先”表彰大会,大力弘扬先进典型和先进事迹,推动基层党组织和党员创先争优。全面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对全市检察人员建立执法廉政档案,实行“勤政、廉政”双承诺和“业务、队伍”双研判制度,每月对队伍建设中存在的隐患进行分析通报。去年7月,针对排查出的苗头性问题,明确规定了严禁泄露案情、严禁跑风漏气等11条禁令,进一步强化纪律约束。
  (二)强化长效监督机制建设。完善案件监督管理机制,从案件受理、文书开具到备案审查,实行“一站式”流转,落实每案必查制度,并定期开展专项检查、质量考核和检务督察。先后考评案件1500余件,对涉案款物管理等工作进行专项检查16次,发出整改建议62份。在纪检监察部门建立检务督察平台,对职务犯罪侦查活动以及控申接待大厅、驻看守所特审室等重要环节实施网上同步监控。全面落实讯问职务犯罪嫌疑人和询问重要证人同步录音录像制度,实行上级院对下级院的远程监控和网上实时指导,防止执法不规范、不文明行为的发生。积极推进人民监督员制度,由人民监督员对拟作撤案、不起诉处理等13件“三类案件”,以及违法扣押等3件“五种情形”案件,进行了监督。出台《关于全面推行阳光检务,自觉接受社会各界监督的意见》,坚持每月一次的“检务开放日”活动,先后有1300余名市民代表走进检察院,参观检察机关信访接待、警示教育基地、办案场所。集中开展走访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社区群众等活动,通过现场接访、网络互动、法制宣传、社情民意调研等形式,增强了检察工作透明度。进一步加强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联系,邀请视察反渎职侵权、反贪污贿赂等检察工作,及时通报检察机关深入推进三项重点工作、开展主题教育活动等情况。认真贯彻市人大常委会有关检察工作的审议意见,及时落实整改,不断加强和改进检察工作。
  (三)强化队伍能力建设。深入把握经济社会发展对检察工作提出的新要求,全面开展“深化检察能力建设年”活动,着力提升服务大局、服务群众、严格公正司法的水平。进一步健全培训、考核、任用三位一体的激励约束机制,坚持岗位培训、任前培训、晋升培训,严格实行重点部门、重点岗位人员岗位资格认证制和年审制。推出“党员接待日”制度,由中层干部以及党员干警参与控申部门信访接待,零距离感受人民群众的心声,锤炼解决群众问题的实战能力。加强岗位练兵,大力开展集中春训、网上在线学习、疑案研讨练兵、公诉对抗赛、公文写作竞赛、上下挂职锻炼等活动,继续运用自行开发的睿智网平台,丰富法律法规知识库内容,推进学习练兵的经常化。加强高层论坛建设,邀请专家学者先后举办20次专业讲座。去年,共组织检察干警正规化培训1782人次,有67人次在国家、省、市技能比赛中获得了表彰。
  各位代表,2010年全市检察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近日,最高检察院曹建明检察长第三次到常州视察调研,充分肯定了我市检察机关在深入推进三项重点工作、加强自身科学发展方面取得的新进步。这是各级党委正确领导、人大监督的结果,是各级政府、政协和社会各界关心支持的结果,在此,我谨代表全市检察机关和全体检察干警表示衷心的感谢!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检察工作和队伍建设中仍然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一是研究新形势、新变化还不够深入,服务大局的成效有待进一步提升;二是联系群众、服务群众的工作还不够深入,为群众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有待进一步提升;三是队伍的整体素质与形势发展需要仍有不相适应的地方,严格公正执法的能力有待进一步提升。这些问题,我们将在2011年的工作中努力改进。
  2011年工作思路
  2011年是我市加快经济发展转型升级、实施“十二五”规划的开局之年,做好今年的检察工作意义重大。在新的发展起点上,全市检察机关将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十七届五中全会精神,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以深入推进三项重点工作为着力点,进一步强化法律监督、强化自身监督、强化高素质检察队伍建设,全面推进执法规范化、队伍专业化、管理科学化、保障现代化,努力把检察工作和队伍建设提高到新水平,为我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提供更加有力的司法保障。
  一、围绕发展和民生的新要求,有效履行法律监督职能
  认真落实市委“加快转型升级年”活动的各项部署,进一步强化服务大局、保障民生的责任,切实提高法律监督工作的针对性和有效性。正确运用宽严相济刑事司法政策,重点打击人民群众高度关注的涉及黑恶势力、暴力犯罪、严重扰乱社会秩序和经济秩序的犯罪,突出对知识产权和区域自主创新的司法保护,探索实行专业技术人才非羁押审查、附条件不起诉等专门办案机制。依法严肃惩治和预防职务犯罪,加大查办侵害公共利益、损害民生民利、可能引起群体性事件犯罪的力度,继续开展对商业贿赂、工程建设领域、国土资源领域突出问题的专项治理和预防,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渎职侵权检察工作,解决渎职侵权案件发现难、立案难、查证难、处理难等问题。加强对诉讼活动法律监督工作,充分运用各种监督手段和措施,维护弱势群体的合法权益,增强诉讼监督实效,切实保障司法公正。
  二、围绕社会管理的新要求,有效推进法治常州建设
  贯彻全市“社会管理创新年”活动的意见,建立健全检察机关有效参与社会管理的工作机制。结合办案及时排查影响经济发展、社会和谐稳定的各类风险,提出消除隐患、健全制度、强化管理的研判报告和检察建议,为党委政府和有关部门提供决策参考。建立预防和化解矛盾机制,完善检察长接待、领导包案、挂牌督办、责任倒查、国家赔偿等制度,明确将风险评估和释法说理作为执法办案的必经程序。深入推进“检调对接”机制,坚持轻微刑事案件快速办理和调解优先原则,更加有效地融入社会大调解体系中,增强“检调对接”在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中的作用发挥。进一步强化刑罚执行监督和社区矫正监督,加强对监外执行罪犯、刑满释放人员等特殊人群的帮教管理,继续探索和推广对轻微涉罪外来人员开展管护帮教的做法,帮助他们早日回归社会。延伸法律监督工作触角,不断强化派驻检察室、检察工作站的法律监督职能和参与社会管理的能力,并倡导开展巡回检察工作,在强化法律监督的过程中,积极参与基层法治创建和社会管理,促进社会防控体系建设。
  三、围绕检察发展的新要求,有效提升自身建设水平
  坚持把队伍建设作为实现检察工作科学发展的战略任务,毫不放松地抓好自身建设。以党建带动队伍建设,深入开展“发扬传统、坚定信念、执法为民”主题教育实践活动,切实加强党性教育、革命传统教育和理想信念教育,筑牢执法为民的思想根基。积极推进队伍专业化建设,全面实施人才建设工程,进一步加强检察人员全员培训、岗位练兵和业务技能竞赛活动,切实提高法律监督能力。大力强化自身监督制约,以领导干部为重点,抓好对两级领导班子尤其是检察长的监督,严格落实述职述廉、巡视、诫勉谈话、领导干部报告个人重大事项等制度。加强对重点人员和执法办案关键环节的监督制约,把廉政风险防控落实到检察权运行的全过程,以“零容忍”的态度严肃查处检察人员违纪违规违法问题。深化检务公开,建立检察工作群众评价、反馈和转化机制,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特约检察员、专家咨询委员以及人民群众,对执法办案、服务群众的工作进行明查暗访和集中评议。深入实施科技强检战略,建立检察业务数据中心,进一步完善检务督察以及检察人员执法档案、廉政档案、业绩档案和基础档案“四档合一”软件系统,加快办公、办案自动化建设步伐,切实依靠科技手段提高公正廉洁执法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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