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专题 >> 市十四届人大四次会议 >> 代表审议 >> 内容 |
溧阳代表团审议市第十四届人大四次会议人大常委会、“两院”工作报告情况 |
||||||||||
|
||||||||||
2011年2月18日上午,溧阳代表团分组认真审议了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朱龙虎所作的市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姜洪鲁院长所作的法院工作报告和邵长生检察长所作的检察院工作报告。大家一致认为,三个工作报告全面客观、重点突出、目标明确,既把握时代脉搏、又切合常州实际,体现了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同心同德推动科学发展的主题,是实事求是、与时俱进的报告。 在审议市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时,代表们认为,市人大常委会过去一年的工作是积极进取、富有成果的:一是监督工作富有成效。密切关注宏观经济运行和民生热点难点,围绕五大产业发展、社会就业、物业管理等议题开展监督,积极推动稳增长惠民生促和谐等一系列决策部署的落实。同时注重改进和创新监督工作方式,对审议意见办理情况进行评议,推进监督公开,提高了监督的针对性和有效性。今年即将开展的专题询问和工作评议,对人大依法行使法律赋予的各项职权具有重要意义。二是调研工作成果丰硕。紧紧抓住经济社会发展中综合性、全局性、前瞻性问题,深入开展重点课题调研,并积极推进调研成果的转化落实,为常委会有效开展监督和市委科学决策提供了重要参考。三是代表工作不断提升。积极为代表履职搭建平台、创设载体,保障代表知情督政。“联系人民、服务人民”活动深入开展,较好发挥了代表作用。四是自身建设继续加强。以纪念常州地方人大设立常委会30周年为契机,认真总结30年实践经验,精心组织开展系列活动,着力完善工作机制。市委还专门召开了全市人大工作会议,并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人大工作的意见》,为加强新形势下的人大工作注入了新的动力。 在审议“两院”工作报告时,两院始终坚持“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工作主题,积极投身矛盾化解、管理创新、公正执法三项重点工作,带动了其他工作的全面推进。主要有三方面的显著特点:一是以服务全市大局为出发点,努力实现办案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二是以维护和谐稳定为着力点,积极参与矛盾纠纷与社会治安的综合治理;三是以提升司法公信力为落脚点,深入推进公正廉洁司法队伍建设。许多代表认为,“两院”勇于担当保障全市经济平稳较快发展和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重任,在服务全市经济发展、维护群众合法权益、促进规范文明执法、加强队伍建设等方面做了大量工作并取得了明显的成效,为加快发展、促进和谐、维护公平正义提供了强有力的法律保障。 代表们对人大常委会和“两院”一年来的工作表示满意。对市人大常委会及“两院”2011年工作的部署,代表们认为着眼全局,目标明确,重点突出,高扬“创新、发展、提高”主旋律,充分体现了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促发展促和谐的要求,具有前瞻性、创新性、开拓性、务实性。代表们相信,在新的一年里,在市委的正确领导下,市人大常委会及“两院”的工作一定会再上一个新的台阶。 同时,代表们就如何进一步发挥人大常委会和“两院”的职能作用,促进全市经济社会科学发展和民主法制进程,提出了积极的意见和建议: 1、进一步提高监督工作的实效,加强对行使重大事项决定权的研究,总结各地做法,提出规范性意见。进一步完善代表工作的有关规定,尤其是对代表法的一些新规定、新要求,要着重组织培训学习,并研究制定相关规定。 2、要强化代表建议意见办理情况的跟踪问效,提高代表建议办理质量和效率,改变一味追求满意率的现象,更加注重办成率。 3、“两院”要围绕发生在群众身边、社会反映强烈的热点问题,加大查办和预防犯罪的力度,加强对土地市场等领域中一些社会潜规则的治理和查处,着力形成正确导向和良好风气,维护人民群众的利益和良好市场秩序。 4、解决当前法院“案多人少”的矛盾,要做好三方面工作。一是建立社会诚信体系,从源头减少各类案件的发生。二是确定法院审判地位。法院应以审判为主,调解为辅,发挥民间协调组织的作用。三是提高法院审判质量。加强对工作人员的培训,提升素质,树好形象,杜绝错案、冤案的发生,树立法院的权威性。 5、《国有土地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规定,拆迁工作将由地方各级人民法院执行。法院将面临更大的拆迁矛盾纠纷化解压力。建议人民法院要研究针对性举措,力求关口前移,早预警、早建议、早协调,积极探索符合地方实际的和谐拆迁之路,有效破解城市化推进过程中的拆迁工作难题。 6、近年来,“两院”工作人员的法律专业素质有了较大提高,但妥善化解社会矛盾、做好群众工作的能力仍有待进一步增强,建议“两院”进一步优化队伍结构,加强业务学习,注重专业培训,不断提高工作人员的整体素质。 7、法院要进一步改革和完善执行体制与工作机制,探索执行工作新方法,求解执行难题,确保胜诉的当事人合法权益得以实现。 代表们对候选人建议名单进行了充分酝酿。经过商定,代表团对大会推荐的监票人没有意见。代表们经过审议,对各项报告决议(草案)没有意见,一致同意。
|
主办单位:江苏省常州市人大 苏ICP备11203853号
地址:江苏省常州市新北区龙城大道1280号 邮编:213022
建议使用IE8.0版本或以上 最佳分辨率1024*76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