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恽爽等12名代表提出加快常州养老事业与养老产业发展
发布日期: 2014-12-31   来源:人大网 浏览次数: 字体: [ ] 视力保护色:

问题的提出:

  一、目前现状

  常州目前已经进入了老龄化社会,截至2009年末,全市60岁以上老年人已达64.28万,占全市总人口的17.91%,其中,80岁以上老年人达9.89万,占全市总人口的2.76%,占老年人总数的15.39%,90岁以上老人1.04万,占全市总人口的0.29%,占老年人总数的1.62%;百岁老人180多人。常州市老龄化呈现出起步早、发展速度快、高龄化加剧的特点。据有关方面预计,到2020年,我市老龄人口比例将上升到25.5%。由此可见,老龄化问题已经成为我市面临的重大社会问题。

  二、存在问题

  根据我们实地调研,发现我市养老服务事业在快速、健康发展的同时,存在一些问题:

  1.养老法律法规不够健全,体制、政策不够完善。这也是全国各地普遍存在的问题,而健全的法律法规是保障或满足不同层次老年人的经济需求、健康需求、情感需求、生活需求和其他需求的基本条件。

  2.养老保障水平偏低。据调查,我市老年人月收入在500元以下占老年人总数的21%、500-1000元占13%、1000-1500元占36%、1500-2000元占18%、2000元占10%,没有收入的老年人占2%,老年人收入主要靠离退休金、子女给予、低保金等。随着近年CPI的快速攀升,大多数老年人的经济收入偏低。由此可见,养老保障的水平偏低。

  3.机构养老、居家养老投入不足。据了解,目前我市政府投资的养老机构有:以市福利院全护理大楼为依托的市首家爱心护理院总投资2000万、床位200张;武进区在夕阳红养老院基础上增投2000万建成区综合福利院,养老床位300张;新北区投资1470万建成区社会福利中心,床位165张;戚墅堰区社会福利中心二期工程正加快建设;金坛市新建社会福利中心床位410张。总共1075张床位。全市民办养老机构共28家,床位5037张。这与全市64.28万老人(其中80岁以上9.89万、90岁以上1.04万)比较,机构养老显然投入不足、供不应求。所以,4/5老人选择居家养老。而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及我市家庭结构发生了重大变化,呈现出“4+2+1”特点,且随着工业化步伐加快,家庭养老功能弱化。久而久之,家庭矛盾突显,社会矛盾随之而来。

  4.养老服务体系特色不够、服务项目不够丰富。这主要表现在:一是各项养老措施、尤其对困难及特殊老人实行援助服务政策不够配套。二是养老服务补贴标准和范围调整不够及时。三是养老服务设施布局规划前瞻性不够。四是养老服务项目建设和管理上缺乏可持续性。

  5.养老服务队伍建设速度不够、养老服务从业人员素质较低。随着老龄化步伐加快,养老机构管理人员、养老护理人员素质的不断提升显得尤为重要。而就全市养老护理人员中,70%属于外来流动人员,志愿者少量,且初中文化程度占大多数。整体文化素质和事业心和事业感偏低,服务水平和质量大打折扣。

  建议

  1. 养老事业与养老产业的发展必须有法律规范作保障。我们可以借鉴日本有关老年福利的法律法规,完善我市养老事业与养老产业有关的法律法规,使得我市在养老普及化方面体现自己的优势。具体做法上可以表现为:

  一是在保障范围上,有关老年保障的法规涵盖的内容不断扩展。老年保障支付项目多、保障全面。除养老金外,还为老年人提供长期护理保险,各区、县、乡镇还可为在社区生活的老年人提供公民馆、老年人活动中心、老年人俱乐部等。

  二是在保障方式上,法律法规具有强制性。例如,养老金及护理保险法都强制要求符合年龄的市民投保。而且,养老金的数额采取随物价联动机制,根据通货膨胀或物价上涨情况,调整老年人养老金或福利标准,可以保证老年人的实际生活不因物价波动而下降。

  三是在责任承担上,注重保障老年人的权利,在宪法中明确要政府承担直接责任。老年人法律保障制度的核心是要满足老年人的需要,提高老年人的生活质量以及实现老年人的权利。老年法律法规保障制度不应被看作是静止的、封闭的制度,而应该是开放的、动态的、分阶段逐步完善的体系。

  2.养老事业与养老产业的发展必须实现老年人社会福利社会化。逐步形成由市政府、民间福利团体、市民共同参与的多元化的社会化养老服务网络体系。在这个体系中,政府始终承担着社会化养老的主要责任,还负责社会养老及福利的整体规划,并负责实施与监督。市政府可以根据自己的财政水平和福利需求,自行制定养老服务计划和开展自主的服务活动。民间社会养老服务团体是社会养老运作的主要力量。市政府通过委托或招标的形式,让民间社会团体经营和管理社会养老设施。社会化养老是为居民提供的,需要全体社会成员的共同参与,养老事业与养老产业的蓬勃发展与居民的积极参与分不开的。我市可以借鉴日本经验,实现投资主体多元化、服务对象普遍化、运行机制市场化、服务方式多样化和服务队伍的专业化。投资主体多元化就是要改变过去投资主体单一的状况,开辟政府、企业、社会组织和个人的投资渠道,以多种所有制形式发展社会养老事业。服务对象普遍化就是要改变社会养老机构只面向社会最低层老年人的做法,以有偿、低偿、无偿相结合的方式,向老年人提供各种层次的养老服务。运行机制市场化就是要按照产业化思路发展社会养老事业,实现养老产业的经济效益。服务方式多样化就是要充分利用社会化养老服务网络,实现居家养老。服务队伍的专业化就是要通过专业教育和职业培训,建立精通业务的养老服务专业化队伍。

  3.养老事业与养老产业的发展必须满足老年人不断增长的需求。促进盈利型养老产业迅速发展,这应有别于纯福利型的老年人福利养老服务。纯福利型养老事业是以低收入老年人为对象,提供一般的服务项目,这使老年人在利用福利服务时受到许多限制。盈利型养老产业是以高收费、高质量、多项目为特征,适应了社会中一部分阶层的需求,弥补了纯福利型服务的不足。今后,我市的老年护理服务产业将是巨大的市场。应该把老年人护理产业看成是21世纪新兴的成长产业。养老产业涉及住宅关联产业(带有护理功能的住宅,收费型高档老人公寓),护理用品、日用品等生活关联产业以及休闲娱乐关联产业。发展养老产业时,要发挥政府的主导作用,运用市场机制,动员社会各方面的力量,推动养老产业健康发展。但是,一定要坚持“政府引导、社会兴办、市场推动、加快发展”的方针。政府扶持方面,把养老产业纳入市国民经济发展的总体规划,列入市政府扶持行业目录。制定引导养老产业发展的税收、信贷、投资等各项政策,采取税收优惠、减免费用、信贷支持等特殊政策,积极鼓励、引导和规范个体私营和外资等非公有资本参与养老产业的发展。具体措施有增加对养老设施建设的投入,鼓励吸引社会力量投资兴办不同档次的养老服务机构。支持信息服务、管理咨询、人才培训等社会中介机构的发展,鼓励社会力量开展以社区为基础的老年生活照料、家政服务、康复护理、紧急救援、心理咨询等服务项目,形成老年服务网络体系,为居家老人提供优质、便捷的服务。

  4.养老事业与养老产业的发展必须全面提升养老服务水平。我市绝大多数老年人选择居家养老,因此,居家养老服务种类最为齐全。从国外经验可以看出,居家养老与设施养老的背后有非常完善的“护理保险法”。我市应尽早探索建立自己特色的长期护理体系,以解决老年人长期照料服务费用问题。只有解决费用问题,老年人才能自由选择护理服务,养老事业也才能健康发展。居家养老在内容和形式上可以是分离的。“居家养老”不一定就是“家庭养老”,居家养老形式是多元化的。养老院向养老、休闲、文化娱乐、康复一体化方向发展;社区服务向老年人养护、日间照护、康复保健、精神慰籍、家务帮助、福利用品配送、法律帮助、文化娱乐一条龙服务发展。根据老年人的年龄结构、身体健康状况、收入水平,养老机构可以分为高、中、低档次;根据护理需求程度不同,护理服务可以分为健康自理型、部分护理型、全面护理型等,让老年人自由选择。一是针对无法自理的老年人,以上门照料服务为主,为老年人提供医疗、康复、护理、洗涤、购物、餐饮、心理咨询等全方位服务。二是针对生活能够自理的老年人,主要以上门照料和社区服务相结合。低龄老年人可以通过社会参与实现“独立、参与、照料、自我实现和尊严”的老年人基本原则。社区可以建立老年人才中心,为老年人开辟第二职业,也可以参加各种有意义的文化、体育、教育活动。三是针对生活基本自理但又需要一定照料服务的老年人,采取日间护理中心、托老所、老年康复站等形式服务。这些老年人白天可以接受护理和康复服务,也可以参加社区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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