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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州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关于常州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的决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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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1月24日常州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通过) 常州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邵长生检察长所作的常州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会议决定批准这个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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