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法院: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为经济社会健康较快发展提供有力司法保障

发布日期:2014-12-29访问次数: 字号:[ ]


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姜洪鲁在市十四届人大二次会议上作工作报告时指出,2008年,全市法院牢固树立党的事业至上、人民利益至上、宪法法律至上的指导思想,认真履行各项审判职责,依法推进司法改革,大力加强队伍建设和基层基础建设,各项工作取得了新的进展。全年共受理各类案件60885件,同比上升15.3%。其中新收57540件,审结57017件,同比分别上升15.5%、15.3%,结收案比为99.1%,保持了收结案的良性循环。

  服务发展

  以服务发展为使命,全力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发展。全年审结各类民商事案件30702件,同比上升23.3%,解决争议标的额69.7亿元。一是紧扣发展全局,依法支持企业克难求进。审结买卖、承揽、运输、承包经营等各类合同纠纷案件7805件,企业破产改制、产权转让纠纷案件233件,借款、票据、证券等各类金融纠纷案件4978件。二是优化发展环境,依法服务社会事业建设。审结离婚、抚养、继承等婚姻家庭纠纷案件4709件,损害赔偿纠纷案件5524件,劳动争议案件1743件,涉及自然资源、环境保护等案件106件。三是增强发展活力,依法服务创新型城市建设。中级法院在全国率先开展知识产权一审刑事、行政案件均由中院知识产权庭提级审理的试点工作。审结专利、商标、著作权、商业秘密、特许经营合同、不正当竞争案件和涉外、涉港澳台民商事案件114件。四是保护发展基础,依法服务农村改革发展。审结农村承包合同纠纷231件。开辟涉农审判“绿色通道”,深入开展涉农案件专项执行活动。

  维护稳定

  以增进和谐为目标,全力维护社会稳定。一是依法严厉打击各类刑事犯罪,推进“平安常州”建设。审结各类刑事案件3740件5795人,同比下降1.1%和2.9%。严厉打击各类严重暴力犯罪和影响群众安全感的犯罪,依法惩治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犯罪和国家工作人员职务犯罪。贯彻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判处缓刑、拘役、管制及其他刑罚1819人,占生效判决人数的30.4%。二是依法调节行政关系,推进“法治常州”建设。共受理行政案件836件,审结789件,其中纠正违法和不当行政行为25件。审查、执行行政机关申请强制执行的非诉行政决定案件1069件。三是积极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推进“和谐常州”建设。全市法院均设立了独立建制的少年案件综合审判庭。坚持教育为主、惩罚为辅的原则,圆桌开庭审理了566名未成年人犯罪案件。严格依法办理减刑、假释案件,审结减刑假释案件5364件。大力加强法制宣传和教育,扩大司法审判的社会效果。

  司法为民

  以司法为民为宗旨,全力实现人民群众的新需求新期待。一是完善落实便民诉讼的各项措施,着力保护群众的合法权益。进一步畅通民意表达渠道,依法保护弱势群体和困难群众的权益,继续推行便民措施,大力推行巡回审判工作,新设立了新北法院孟河法庭。对351件案件实施了司法救助,缓减免诉讼费总金额达107.5万元。发放执行救助专项资金127笔143万元。二是加强诉讼调解和诉调对接工作,着力完善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以调解方式审结各类民商事案件15257件,调解撤诉率达到49.7%。积极推进诉调对接,全市各基层法院均设立了人民调解窗口,全年共处理纠纷2166起,涉及金额4883.5万元。三是加强涉诉信访工作,着力保护群众的合理诉求。抓好信访案件的源头治理,促进当事人息诉罢访。共处理涉诉来信来访9879人次,同比下降19.2%。四是加大执行工作力度,着力解决“执行难”问题。共受理各类执行案件15888件,执结14855件,执结标的额34.1亿元,同比上升59.7%。开展集中清理执行积案活动,已取得初步成效。五是加强审判质效管理,着力促进案结事了。紧紧抓住反映案结事了指标的考核,增强了法院审理案件的社会认同感。

  加强自身建设

  以提高能力为重点,全力加强法院自身建设。一是深入开展“大学习、大讨论”活动,切实加强思想政治建设。深入开展“大学习、大讨论”、“解放思想找差距,科学发展创新业”和总结审判经验专项活动。始终坚持党对法院工作的绝对领导,自觉接受人大监督,加强与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的联络工作。邀请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视察法院437人次,旁听评议庭审619人次。二是大力实施人才强院战略,切实加强司法能力建设。制定《常州法院系统2008-2010年人才发展规划》,实施“三·七”工程,加大教育培训的投入,成立专家咨询委员会,积极推进法院文化建设。三是以机关作风建设为抓手,切实加强司法规范化和队伍廉政建设。开展了“创优司法服务促发展,改进司法作风树形象”机关作风建设活动,深入推进司法规范化建设,深入开展以构建人民法院“四不为”机制为内容的反腐倡廉建设。四是扎实推进“强本固基”工程,切实加强基层基础建设。制定出台《常州法院2008-2010年发展规划》,积极打造各基层法院的亮点工程,加强对基层法院的监督指导。主动争取地方政府和社会各界的支持,协调解决基层法院工作中的难点问题。

  落实科学发展观 提供有力司法保障

  在谈到2009年的法院工作时,姜洪鲁强调指出:全市法院要以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为指引,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三个至上”指导思想,紧紧围绕服务常州经济社会健康较快发展开展审判执行工作,紧紧围绕司法为民的要求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紧紧围绕落实中央关于深化司法体制和工作机制改革的意见推进司法改革,紧紧围绕确保公正廉洁的要求加强人民法院队伍建设,紧紧围绕实现人民法院工作整体发展加强基层基础建设, 为推进“平安常州”、“法治常州”、“和谐常州”建设,率先基本实现现代化提供更加有力的司法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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