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快兼有航道功能河道的护岸工程建设

发布日期:2014-12-29访问次数: 字号:[ ]


邵钦华等10位代表:

  【案由】内陆骨干河道既是行洪通道,也是水上运输通道,河道堤防更是保护圩区人民生命财产的屏障。而位于平原、山区结合部地区的河道,通常堤高河深,水位变幅大,由于绝大部分没有护岸,堤防受水力冲刷,坍塌严重,险工地段日趋增加。据对溧阳境内骨干河道的不完全调查统计,该市境内骨干河道总长271公里,严重坍塌堤段长约62公里,严重威胁防汛安全。开展骨干行洪河道块石护岸,加快堤防消险建设已刻不容缓。

  为此他们建议:各级交通部门作为运输业的主管部门,对于兼有航道功能的河道护岸,要切实承担起责任,加大护岸建设投入,维护良好的水道环境和防洪屏障;要研究制定航道运输吨位管理办法,加强运输船只吨位管理,开征超载费,专款用于堤防护岸建设;省、市、县三级财政要设立河道护岸专项经费,共同解决建设资金来源。同时,加大基层水利建设财政扶持的力度。水利肩负着防洪保安兴利的重要职责,是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基础,但多年来,基层水利建设的投入仍是按照“三三制”的原则筹集,基层政府甚至行政村对水利资金筹集承担很大的职责,已经明显不符合水利发展的需要。为此,建议把水利建设列入为民办实事的实事工程之一,改善水利投入机制,加大财政对水利建设的政策扶持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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