抓住“税改费”契机 强化农用车管理

发布日期:2014-12-29访问次数: 字号:[ ]


王博铭等11名代表:

  【案由】由于管理体制的地方性差异和经济利益的驱动,大量违规上牌的农用车辆从贫困地区涌入经济发达地区,成为了不容忽视的社会问题。目前在我市,外省、外市涌入的农用车多达1万余辆,此外有些5吨以下的货车车主,为了逃避规费,跑到外省市挂农用车牌,在我市境内从事运输业务。这些车辆超载量大,流动性强,私自改装,带病运行,破坏运输市场秩序,损坏道路,损害守法经营者利益,严重影响我市经济可持续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

  【建议】一是积极引导,分类治理。今年1月1日起我国进行成品油价税费改革,使得原来想利用逃缴养路费等规费手段以减少成本的车主,尤其是5吨以下的货车在外省、外市挂农用车牌的车主,缺少了以此减少成本的外在动力,有关职能部门可以因势利导,积极引导外挂的车主回归,套取农用车牌照的复原。在我市境内,确实是用于农业生产和农业作业机械的,符合通行费征收“绿色通道”相关规定的,在农业作业生产期间,即便是跨省联合收割作业也要优先安排通过收费站。农机部门对于从事农业生产的农用车要加强监管,规范农用车的牌照申领手续和对机驾人员的培训。同时,对这类车辆建立规范的更新换代机制。由于税费改革停征养路费等规费,货车耗油直接与装载货物的重量有关,因此要引导车主及时淘汰耗油大、车况差、技术性能差的车辆,更换标准车型的货车。建议有关部门在2—3年时间内分批强制淘汰和更新接近报废年限的旧有车辆和农用车辆。

  二是规范运输车辆的准入门槛。明确上路运输车辆必须凭公安车管部门核发的标准车牌照,并且是属于符合国家有关规定的运输企业及运输车辆,否则不予准入;规范运输价格体系,特别是规范我市域范围内矿山石场、水泥厂的运输价格,让诚信守法的运输企业、运输车辆有货装,有钱赚。

  三是加强对车辆改装企业的监督管理。加大对违法改装行为的处罚力度,对于我市境内长年从事运输石料、矿石以及渣土的运输车辆要求安装车厢封顶装置,杜绝“抛洒滴漏”现象。

  四是加强对车辆的路检路查,严禁非法改装车辆上路。要加大查处交通违章违法行为和治理超限超载的力度,在非法改装车辆运输经常出没的线路上设置固定查处点,加大投入、加强力量,让违法车辆无处遁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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