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召开常州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的决定

发布日期:2014-12-29访问次数: 字号:[ ]


(2008年12月30日常州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通过)

  常州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决定:常州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于2009年2月召开。建议会议的主要议程是:听取和审议常州市人民政府工作报告;审查和批准常州市2008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09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的报告,批准常州市2009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审查和批准常州市2008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与2009年预算草案的报告,批准常州市2009年市级预算;听取和审议常州市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听取和审议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听取和审议常州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选举。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
苏ICP备07010381号 新闻信息服务单位备案(苏新网备):2007028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号:1008248
常州市人大常委会版权所有 未经许可严禁复制或镜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