葛志军在市十五届人大四次会议上作检察工作报告

发布日期:2015-02-01访问次数: 字号:〖


葛志军在市十五届人大四次会议上作检察工作报告

  “五个着力”维护司法公正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法治保障

  昨天,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葛志军在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上作检察工作报告时指出,2014年全市检察机关以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为指导,贯彻落实中央政法工作会议精神,坚持以民为本、公正司法,切实履行法律监督职能,全力推进平安常州、法治常州和过硬检察队伍建设,为我市全面深化改革和现代化建设作出了积极努力。

  着力保障大局稳定,深入推进平安常州建设。以人民群众的平安需求为导向,依法批准逮捕各类犯罪嫌疑人3447人、起诉7022人。两级检察院“检察为民服务中心”投入运行,进一步畅通诉求渠道,处理群众各类信访2801件次,为136名案件当事人提供司法救助和其他援助。加强社会风险排查研判,向有关部门提出加强社会治理建议,12个问题得以整改。强化对涉罪未成年人的司法保护,建立“区别对待、少捕慎诉、惩教结合”的办案维权模式。积极争取观护矫正工作纳入地方综合治理体系,为420名涉嫌轻微犯罪的外来人员提供帮教、心理矫治和劳动技能培训,平等保护其诉讼权利。

  着力促进反腐倡廉,严肃查办积极预防职务犯罪。坚决贯彻中央关于反腐败斗争的决策部署,坚持有案必查、有腐必惩、惩防并举,立案侦查贪污贿赂犯罪案件104件117人,立案侦查渎职侵权犯罪案件32件46人,为国家挽回直接经济损失9000余万元。发挥“市预防职务犯罪教育基地”的作用,接待450批次35000余人次开展警示教育活动,该基地被推荐为“江苏省党性教育现场教学基地”。建立网上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平台,提供行贿犯罪档案查询14264次。

  着力维护司法公正,强化对诉讼活动的法律监督。加强刑事诉讼监督,推动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有效防止有案不立、有罪不究、以罚代刑等问题的发生。加强民事行政诉讼监督,积极开展虚假诉讼监督专项活动,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加强刑罚执行和监管活动监督,组织开展违法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专项监督,重点加强对职务犯罪、金融犯罪和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三类罪犯刑罚执行情况的监督,保障刑罚依法正确执行。

  着力完善司法管理,健全检察权依法运行机制。深化检务公开改革,全程同步发布在办案件的程序性信息7142条,公开各类法律文书2402份,发布重大案件信息38条。推进人民监督员制度改革,拓宽监督范围,更加主动接受监督。开展检察官办案责任制试点,突出检察官的主体地位和办案责任。针对群众反映的执法不严格、不规范行为开展专项整治,有效防止和纠正了控告申诉难、扣押冻结财物程序不规范以及个别案件质量不高等问题。

  着力打造过硬队伍,不断加强履职能力建设。突出为民务实清廉主题,扎实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围绕“四风”和执法司法中的突出问题,收集意见建议225条,制定18项改进措施。组织全市检察机关首届“维护公平正义使者”评选活动,引导检察人员树立崇尚法治、勇于担当的职业品行。深入推进大规模教育培训,分层分类培训检察人员10286人次。坚决落实党风廉政建设的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加大正风肃纪力度,以零容忍的态度对待自身违纪违法问题。自觉接受外部监督,认真贯彻《常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监督司法工作规定》,主动听取人大、政协以及社会各界的意见建议。2014年,全市检察机关有13个先进集体和23名先进个人受到上级表彰,其中新北区检察院被评为全国检察机关先进集体并荣立集体一等功,武进、新北区检察院被评为全省检察机关先进集体。

  2015年,全市检察机关将以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引领和推动检察工作发展,认真贯彻省、市委全会精神,深化检察改革,坚持严格公正司法,不断提升检察工作法治化水平,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有力的法治保障。

  一是围绕深化改革全局,坚定不移担当促进法治建设重任。更加自觉坚持党的领导,更加牢固树立宪法意识,更加深入践行司法为民根本宗旨,更加主动服务我市经济社会发展全局,做法治常州建设的坚定实践者和推动者。

  二是围绕促进公平正义,主动有为履行法律监督职责。积极融入依法治市总体布局,找准检察工作的切入点和着力点。依法严厉打击各类严重危害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犯罪活动,进一步加大依法查办职务犯罪力度,探索建立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制度,加强对刑事诉讼、民事诉讼、行政诉讼的法律监督。结合办案,加强法治宣传教育,促进法治社会建设。

  三是围绕规范权力运行,毫不动摇推进自身严格公正司法。根据最高检部署,扎实开展为期一年的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工作,不断提高规范司法的能力水平。积极适应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严格遵循法定程序,全面贯彻证据裁判规则,确保所办案件经得起法律的检验。深化以案件信息公开为核心的检务公开,构建开放、动态、透明、便民阳光检察机制。

  四是围绕司法改革部署,积极稳妥落实各项检察改革任务。分类推进各项检察改革,继续深入推进涉法涉诉信访、检务公开、人民监督员制度等改革,扎实开展主任检察官办案责任制改革试点,做好推行检察人员分类管理、健全职业保障、完善司法责任制等司法体制改革的准备工作。

  五是围绕提升司法能力,持之以恒建设高素质检察队伍。以更高的标准推进队伍建设,从严抓好思想政治建设,从严推进检察队伍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建设,从严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打造一支坚守法治、秉公司法、德才兼备的检察队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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