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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设立常州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财政经济委员会、法制委员会的决定
发布日期: 2015-07-16   来源:人大网 浏览次数: 字体: [ ] 视力保护色:

 

常州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关于设立常州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财政经济委员会、法制委员会的决定
(2015年7月16日常州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通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规定,结合我市情况,决定设立常州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财政经济委员会、法制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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