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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人大常委会审议全市禁毒工作情况报告的意见
发布日期: 2015-06-02   来源:人大网 浏览次数: 字体: [ ] 视力保护色:

 

       2012年6月18日,市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听取审议了市禁毒委员会副主任谢海明代表市政府所作的《全市禁毒工作情况汇报》,听取了市人大常委会内务司法工委主任周忠所作的《关于全市禁毒工作情况的调研汇报》。

       常委会审议认为,2008年6月《禁毒法》实施以来,全市禁毒部门在各级政府和禁毒委员会的领导下,认真贯彻《禁毒法》,坚持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禁种、禁制、禁贩、禁吸并举的禁毒工作方针,全面加强各项禁毒工作,努力深化禁毒斗争,为维护全市社会和谐稳定和人民安居乐业作出了积极贡献。
       在肯定成绩的同时,常委会审议指出,受国际和国内毒品发展蔓延大环境的影响,我市毒情形势严峻,目前吸毒人员数量增长迅速,涉毒犯罪呈高发态势,毒品社会危害越来越大。禁毒工作中还存在相关成员单位衔接不够、社区戒毒康复基础薄弱、工作保障不到位等困难和问题。
       为此,常委会审议建议:当前我市禁毒工作正处于一个非常关键时期,各级政府和相关部门要充分认识新形势下加强禁毒工作的极端重要性,切实采取有效措施,全力做好禁毒工作。
       (一)进一步加大涉毒违法犯罪的打击力度。各级公安机关要始终保持严打高压态势,依法严惩毒品违法犯罪行为。既坚持打早打小,又坚持破案攻坚,最大限度地阻断毒品流向我市。注重抓好毒情研判工作,建立完善经常性、主动性打击毒品违法犯罪的工作机制,提高禁毒打击的针对性。公、检、法等单位要密切合作,统一执法思想,严格法律适用,加大对新型毒品犯罪以及贩毒幕后组织者、策划者和引诱、容留吸毒者的打击力度,努力遏制毒品违法犯罪高发态势。
       (二)进一步加强宣传预防和毒品管制工作。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要将预防吸毒作为禁毒工作的重点来抓,不断创新宣传教育的形式,丰富宣传教育的载体,拓展宣传教育的阵地,大力提高人民群众,特别是青少年识毒、防毒、拒毒的意识和能力,坚决防止新涉毒群体扩大。切实加大毒品管制工作力度,进一步完善多部门协作联管的工作机制,提高对易制毒化学品、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的管理水平,最大限度地防止流入非法渠道;进一步完善娱乐业、旅馆业等公共场所禁毒管理机制,加大巡查和监管力度,最大限度地铲除毒品滋生蔓延的场所。
       (三)进一步深化吸毒人员管控和戒毒工作。公安禁毒部门要严格履行对吸毒人员检测、登记和管控的法定职责,强制戒毒要做到应收尽收,力求社会面基本无失控吸毒人员。全市街道和乡镇政府要按照《禁毒法》和《戒毒条例》规定的职责要求,落实必要的人员、经费和场地,加快推进社区戒毒和康复工作。有关部门要加强对社区戒毒康复工作的指导,积极为戒毒人员在就业、生活和医疗等方面提供必要的指导和帮助,使更多的吸毒人员摆脱毒品,回归社会。
       (四)进一步落实禁毒工作的各项保障措施。各级政府要加强对禁毒工作的统一领导,将其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列入平安建设的重要目标任务,全力加以推进。要进一步理顺禁毒工作体制,完善考评激励体系,在全市形成政府统一领导、有关部门各司其责、社会广泛参与的综合治理工作格局。针对当前我市禁毒工作面临的严峻形势,建议市政府常务会议专题听取一次全市禁毒工作情况的汇报,研究禁毒工作中遇到的重大问题,并适时解决禁毒办机构、编制、经费等保障问题,确保禁毒办在组织、协调和指导全市禁毒工作中发挥应有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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