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请选择颜色:
关于全市职务犯罪审判工作情况的调研报告
发布日期: 2015-10-29   来源:人大网 浏览次数: 字体: [ ] 视力保护色:

关于全市职务犯罪审判工作情况的调研报告

常州市人大常委会内务司法工委主任   周  忠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职务犯罪审判工作,是人民法院运用审判职能,惩治腐败,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一项重要工作。为推进全市职务犯罪审判工作的深入开展,根据市人大常委会工作安排,九月初,内务司法工委在常委会俞志平、贾宝中、邵明、盛建良副主任、党组成员姜洪鲁的带领下,组织部分委员和代表先后到市中级人民法院和武进区、新北区人民法院,对近三年来全市职务犯罪审判工作的情况进行了专题调研,现将调研情况报告如下:

一、职务犯罪审判工作的基本情况

2012年以来,全市法院紧扣党和国家反腐工作大局,始终把职务犯罪审判工作放在突出位置,严厉惩治各类职务犯罪,积极参与职务犯罪预防工作,为维护社会政治稳定,服务经济发展作出了应有的贡献。

(一)坚持宽严相济刑事政策,依法打击职务犯罪有了新成效。2012年至2015年上半年,我市两级法院共新收各类职务犯罪案件403475人,判决生效罪犯378人。一是对于犯罪数额巨大、情节恶劣、给国家和人民利益造成重大损失的,依法从重处罚,绝不姑息手软。三年多来,全市职务犯罪案件中被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24人,判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151人,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单处罚金的33人。二是对特定情况的职务犯罪被告人坚持区别对待,当宽则宽。三年多来,全市职务犯罪案件中被判处缓刑、免刑的罪犯共有170人。

(二)完善职务犯罪案件审理工作机制,办案质量有了新提升。全市法院采取多项措施,力求把每一起职务犯罪案件都办成铁案。一是完善庭审公开机制,落实阳光司法。对于职务犯罪案件,除法律规定的情形一律公开审判,以公开促规范。二是完善定案把关机制,严格流程管理。不断完善职务犯罪案件审理的内部管理机制,建立点、线、面全覆盖的案件质量控制体系。三是完善对下指导机制,确保量刑均衡。市中院通过类案指导和规范化指导等举措,切实加强对基层法院职务犯罪案件审判工作的指导,努力解决量刑平衡和司法尺度统一的问题。 

(三)坚持惩防并举,参与职务犯罪预防工作有了新进展。在审理职务犯罪案件过程中,全市法院注重剖析职务犯罪发生的原因,查找体制机制方面存在的管理漏洞和薄弱环节,提出从源头上预防犯罪的司法建议,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应。同时,突出宣传教育,落实普法责任。对于职务犯罪案件,均选择适当的时机进行公开宣判、集中宣判,向社会传递司法反腐的力度。充分利用常州法治大讲堂的平台,14次到有关单位进行预防职务犯罪的法治宣讲。

(四)狠抓教育管理,审判人员司法能力有了新提高。全市法院积极适应职务犯罪案件审判工作的需要,优化审判力量,选派政治素质好、业务能力强的法官从事职务犯罪案件审判,保证了案件质量。充分利用各种培训方式和载体,有针对性地就职务犯罪案件审判实践中存在的疑难问题进行专项业务培训,着力提高法官的业务素养和司法能力。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和困难

虽然近年来全市法院成功审理了各类职务犯罪案件,取得了一定成绩。但通过调研,我们发现全市法院的职务犯罪审判工作仍存在以下问题和不足。

一是司法规范化水平有待进一步提高。通过对近年来职务犯罪案件的处理情况来看,自首认定标准尚不统一,导致自首认定过于宽泛。既有自首又有立功情节的如何准确量刑,需要全市统一量刑标准。此外,职务犯罪主体的准确认定、证人到庭作证率低、部分案件审理期限过长等问题也亟需解决。

二是预防工作有待进一步深化。在职务犯罪预防和法制宣传方面的工作还仅仅局限在案件审理的各个环节,未能全方位多层面地去开展职务犯罪预防和法制宣传活动。

三是人案矛盾突出。各法院对于职务犯罪案件所能投入的审判人员数量有限,而新招录年轻审判人员尚不具备良好的心理素质以应对复杂的案件情况,加之当前法院审判人员流失严重,案多人少矛盾非常突出,无法切实保障公正司法。

三、对加强职务犯罪审判工作的建议

职务犯罪不仅严重侵害国家机关的管理职能,影响正常的管理秩序和工作秩序,而且败坏政府的威信,损害公众利益,具有非常严重的危害性。当前,人民法院职务犯罪审判工作已成为人民群众瞩目的焦点。如何借助职务犯罪案件审判工作,营造更为廉洁清正的氛围,已成为人民法院审判工作的一项重要任务。为此,我们提出如下建议:

(一)进一步增强政治意识,继续保持惩治腐败的高压态势。围绕经济社会发展的重点领域和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问题,始终保持依法从严惩处职务犯罪的高压态势,做到力度不减,尺度不松,真正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一要严惩各类职务犯罪。既要依法惩治领导干部犯罪,又要依法惩治发生在群众身边的腐败犯罪。特别是对十八大后顶风作案的,要依法从重处罚。依法执行法律关于减轻处罚的规定,从严控制职务犯罪缓、免刑的适用。严格执行上级相关要求,依法从严控制职务犯罪分子暂予监外执行的适用。二要确保案件质量。坚决贯彻一要坚决,二要慎重,务必搞准的方针,严把案件的事实证据关、法律适用关和审判程序关。严格区别职务犯罪罪与非罪的界限,严格规范自首、立功等量刑情节的认定,统一职务犯罪主体身份的认定。大力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有效防范冤假错案。三要提高审判效率。严格遵守《刑事诉讼法》规定的审理期限,改进工作作风,加快办案节奏,提高办案效率。

(二)进一步延伸审判职能,不断深化职务犯罪预防工作。在加大对职务犯罪从严打击、加强特殊预防的同时,要创新工作机制,采取多项措施,积极参与构建惩防并举、预防为主的职务犯罪惩防体系。一要加强司法建议工作。深入分析职务犯罪案件发生的主客观原因,对发现的问题和隐患,积极向有关部门反映,发出司法建议,杜绝类似问题发生。二要扩大庭审教育作用。积极组织发案单位的干部群众旁听职务犯罪案件的法庭审理,充分发挥公开审判的警示教育作用,真正起到审理一案,教育一片的效果。三要促进形成全社会共同反对腐败的良好氛围。采取到有关部门和单位举办专题法制讲座、通过媒体报道案件审理全过程、编发职务犯罪典型案例宣传手册等形式,让广大干部群众增强预防职务犯罪的意识。

(三)进一步健全沟通机制,促进法律适用的统一。一要积极会同有关部门统一执法尺度。加强与纪检、检察、公安机关的沟通联系,建立定期联席会议制度,加强司法实务问题研讨。对在司法实务中暴露出来的重大和疑难问题,共同进行调研,共同制定指导意见,形成司法合力。二要加强对基层法院的监督指导。市中院要通过召开疑难复杂案件研讨会、发回重审改判案件评析会、出台指导意见等形式,对职务犯罪审判工作中的疑难、复杂问题进行研究分析,提高基层法院审判水平。大力推进量刑规范化进程,规范刑事自由裁量权,实现量刑公正和均衡。三要认真落实检察长列席审判委员会会议制度。除了上级规定的检察长可以列席审判委员会会议的案件范围外,对于犯罪事实认定和案件定性有较大变化、量刑建议和宣告刑差距较大的案件,也可以邀请检察长列席,以确保审判权的公正行使和法律监督权的实现。

(四)进一步加强队伍建设,努力提高职务犯罪审判工作水平。全市法院要以公正司法为核心,以专业化建设为方向,把职务犯罪审判队伍建设作为一项重要任务抓实抓好。一要选齐配强职务犯罪审判工作力量。加强思想政治工作,提高法官队伍的政治思想和职业道德素质。坚持向基层倾斜,充实职务犯罪审判一线队伍。完善人员分类管理制度,健全职业保障制度,落实从优待警政策,保持职务犯罪审判队伍的相对稳定。二要健全法官能力培养机制。通过多种方式,有针对性的加强业务培训工作,提升职务犯罪审判法官的审判能力和业务素质,增强解决相关实际问题的能力。认真落实“让审理者裁判,由裁判者负责”、“办案质量终身负责制和错案责任倒查问责制”等改革要求,确保法官依法独立公正行使审判权。三要严格队伍管理。坚持从严要求、从严管理,强化纪律作风建设,确保职务犯罪审判队伍自身正、自身硬、自身净,为职务犯罪案件审判工作提供坚实的组织保障。

以上报告,请予审议。

 

                                                                                                                                                                                               2015年10月26日

【打印此页】 【关闭窗口】 【返回顶部】

主办单位:江苏省常州市人大 苏ICP备11203853号
地址:江苏省常州市新北区龙城大道1280号 邮编:213022
建议使用IE8.0版本或以上 最佳分辨率1024*76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