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请选择颜色:
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二十九次会议
发布日期: 2016-01-20   来源:人大网 浏览次数: 字体: [ ] 视力保护色:

 

1月20日上午,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二十九次会议,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俞志平,党组副书记杭天珑,副主任贾宝中、邵明、张东海、盛建良和秘书长周建伟及委员共37人出席会议。市长费高云、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张屹、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葛志军列席会议。受阎立主任委托,俞志平副主任主持会议。

会议补选徐华勤同志为省十二届人大代表,补选结果将报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审查确认。

会议审议通过有关人事任免案,审议通过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关于个别代表的代表资格的报告。

会议经表决,任命李小平同志为常州市人民政府副市长,李林同志为常州市人民政府秘书长,潘桂林同志为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审判委员会委员、副院长,戴放同志为常州经济开发区人民法院审判员、审判委员会委员、院长,王俊同志为常州经济开发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员、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长;免去褚文霞同志的常州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副主任职务,徐新民同志的常州市人民政府秘书长职务,周白同志的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职务;接受王成斌同志辞去常州市人民政府副市长职务的请求,并报市人民代表大会备案。

 

根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实行宪法宣誓制度的决定》和《江苏省实施宪法宣誓制度办法》以及省人大宪法宣誓组织工作规程的有关规定,从今年1月1日起,市人大常委会决定任命或者任命的国家工作人员,在就职时应当公开进行宪法宣誓。1月19日召开的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49次主任会议决定,本次常委会任命的同志,举行宪法宣誓仪式。会上,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会议首次进行了集体宪法宣誓仪式,五名新任职人员在新当选副市长李小平同志领誓下,面对国徽,向宪法庄严宣誓。

 

 

 

 

 

【打印此页】 【关闭窗口】 【返回顶部】

主办单位:江苏省常州市人大 苏ICP备11203853号
地址:江苏省常州市新北区龙城大道1280号 邮编:213022
建议使用IE8.0版本或以上 最佳分辨率1024*76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