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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三十一次会议
发布日期: 2016-04-28   来源:人大网 浏览次数: 字体: [ ] 视力保护色:

4月28日,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三十一次会议。受阎立主任委托,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俞志平主持会议。市人大常委会党组副书记杭天珑,副主任贾宝中、张东海、盛建良,党组成员姜洪鲁和秘书长周建伟出席会议。副市长张云云、史志军,市中级人民法院、检察院、市有关部门、各辖市区人大常委会相关负责同志及6名市人大代表列席会议。

会议应到常委会组成人员41人,实到36人,符合法定人数。会议重点围绕“保障民生、规范司法”两大主题,听取和审议了市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检查《生猪屠宰管理条例》贯彻实施情况的报告、市人民检察院关于规范司法行为工作情况的报告、“关于深入推进医疗联合体建设”议案处理意见的报告,听取了部分省人大代表履职情况报告。

 

 

 

 

本届市人大常委会紧紧围绕推进食品安全监管体制改革、构建食品安全社会共治格局,相继跟踪督办“放心肉”市场供应、饮用水安全等代表议案,连续多年开展执法检查和视察调研,各级人大代表持续关注食品安全并积极推动食品安全工作。在全市上下的共同努力下,我市食品安全总体状况继续保持有序、可控、稳中向好的态势。会议指出,当前食品安全形势依然严峻,保障食品安全任重道远。各级政府要牢固树立以人为本发展理念,全面落实新修订的食品安全法、生猪屠宰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加强协调,强化监管,切实保障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市人大常委会要坚持依法行使职权,坚持问题导向,坚持监督与支持相统一,抓住执法检查各个环节,加强和改进执法检查工作,努力增强执法检查实效,推动法律全面有效实施、各项规定落到实处,让人民群众吃得安全、吃得安心、吃得健康。

会议认为,近年来全市检察机关紧紧围绕人民群众反映强烈、影响司法公正的突出问题,扎实开展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工作,在推进司法规范化建设方面取得了明显成效。会议要求,全市检察机关要牢固确立司法为民理念,全面贯彻修改后的刑事诉讼法、民事诉讼法和行政诉讼法,不断增强人权意识、程序意识、证据意识和监督意识,自觉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办案;要坚持问题导向,突出整治重点,进一步完善司法管理体制和司法权力运行机制,规范司法行为,加强对司法活动的监督,保证公正司法,提高司法公信力,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在今年年初召开的市十五届人大六次会议上,朱力工等13位代表联名提出了《关于深入推进医疗联合体建设》的议案,经大会主席团确定,交由市人大常委会在大会闭会期间进行审议。本次会议听取和审议的该议案处理意见报告,提出要统筹规划医联体建设系统方案、加强医联体建设指导协调、完善医联体建设政策措施等意见。常委会决定,将该报告转送市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办理,要求因地制宜,立足长效,加强顶层设计和模式设计,制定配套政策措施,加强部门协同、制度衔接和政策互动,加强医疗、医药、医保联动,协同推进医联体建设。

本次会议还安排四位省人大代表向常委会会议报告履职情况。会议指出,要以省人大代表报告履职情况为契机,引导人大代表担当尽职,围绕高水平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建设“强富美高”新常州总目标,争当干事创业、为民服务、依法履职的表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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