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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坛区人大机关组织《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专题学习
发布日期: 2016-04-25   来源:人大网 浏览次数: 字体: [ ] 视力保护色:

4月6日,金坛区人大机关组织《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专题学习。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于炳才、王艳红、赵钢超、王新辉、李留清参加。

特种设备和群众的生活息息相关,和人民的生命、财产安全紧密联系,也和经济发展、社会稳定密不可分。为此,金坛区人大常委会将听取和审议《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实施情况列为监督议题,并邀请区市场监管局主要负责人为大家做专题辅导,从特种设备的概念、安全监察的法律体系、区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工作、乘用电梯的有关情况四个方面作深入浅出的解读。《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是我国第一部对各类特种设备安全的管理作出统一、全面规范的法律,自2014年1月1日起施行。它对特种设备的生产、经营、使用、检验、检测、监督管理、应急救援等作了全面规定,标志着我国特种设备安全工作向科学化、法制化方向迈进。

区人大常委会领导要求大家在常委会审议前要认真学习领会法律精神,深入开展调查研究,切实提高审议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努力做到问题找准、建议可行,推进我区的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工作健康有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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