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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进区十五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二十九次会
发布日期: 2016-02-02   来源:人大网 浏览次数: 字体: [ ] 视力保护色:

12月1日下午,区十五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二十九次会议。会议由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陈虎主持。常委会副主任陆惠根、张美、张钰山、郭志贤、朱建康及委员共44人参加了会议。区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臧建中,区政府副区长郑政平,区法院院长潘桂林,区检察院检察长蒋国强以及不是委员的区人大各委室正副主任,潞城、丁堰街道的2位人大代表和1位选民列席了会议。

会议审议通过了武进区2015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会议认为,在预算收入执行过程中,区政府及财税部门紧紧围绕年初人代会确定的财政预算目标任务,不断创新工作思路,加大收入组织力度,努力争取上级支持和新的税源;不断强化预算支出目标管理,妥善调度资金,为力争完成预算收入、支出任务、促进全区经济和社会事业较快发展做出了积极的努力。会议建议,要按照新《预算法》规定,努力实现收入目标任务。要突出重点、统筹兼顾,不断优化预算支出结构。要正确处理财政收入增长和经济长远发展之间的关系,坚持依法征收,努力涵养税源,促进经济社会事业可持续发展。    会议审议通过了武进区新型城镇化建设内涵提升情况。会议认为,区政府及相关职能部门认真履职,坚持以加快城乡一体为切入点,以提高城镇发展质量和内涵为重点,走出了一条具有武进特色的新型城镇化路子。会议建议,要科学制定城乡规划,进一步加强规划引领。要主动破解要素制约,进一步平衡城乡发展。要始终坚持以人为本,进一步强化城乡管理。要牢固树立绿色理念,进一步推进生态文明。

会议审议了“武进区人民代表大会关于许可对区人大代表采取限制人身自由措施的办法(草案)”。该草案是代表依法履职的保障措施。同时,也是有效的解决了既依法保护人大代表履行代表职务又依法支持司法机关及时办理案件,打击违法犯罪行为。

会议还书面审议了区法院、区检察院关于落实“区人大常委会对规范司法行为工作情况汇报的审议意见”的报告。

会议还决定了有关人事任免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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