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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宁区十五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三十三次会议
发布日期: 2016-11-28   来源:人大网 浏览次数: 字体: [ ] 视力保护色:

10月28日,天宁区十五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三十三次会议。天宁区人大常委会主任蒋耀,副主任陈晓萍、陆东明、黄新江及委员共20人出席会议。区人民政府区长许小波,区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蔡旭,副区长郑亚、管黎芳参加会议。

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区财政局局长栾晓军受区人民政府委托所作的《关于常州市天宁区2016年1—9月财政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会议认为,1—9月全区财政收入总体平稳,民生及重点支出得到保障,预算执行情况基本良好,但我区收支矛盾依然突出,财政平衡任务艰巨。为进一步做好四季度的财政工作,更好地执行2016年财政预算,会议建议,一要坚持培植税源与征收管理联动,做到应收尽收;二要坚持保障民生与严控支出并重,优化支出结构;三要坚持全口径预算管理,确保预算收支平衡。

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关于区十五届人大五次会议人大代表建议、批评、意见办理情况的报告》。会议认为,今年我区的建议办理工作在各有关方面的共同努力下取得了较好的成效,代表的“满意度”较高。但对照代表和人民群众的期待仍存在一些不足之处,主要表现在:建议办成率与满意率的差距仍较大,重书面答复、轻解决落实的问题依然存在;建议办理的统筹协调力度还不够,书面答复代表有不规范之处。为此,会议建议:一要进一步统一思想、凝聚共识;二要进一步改进方法、健全机制;三要进一步加大投入,提升实效。

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关于中吴大道南侧地块(2号、3号地块)等征收项目列入常州市天宁区2016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的说明》,听取和审议了区财政局局长栾晓军受区人民政府委托所作的《关于将新沟河延伸拓浚(天宁区)及综合配套工程政府购买服务资金纳入财政预算的情况说明》,经过认真审议,会议决定批准以上报告。

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关于<在全区公民中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第七个五年规划(2016-2020年)>(草案)的起草说明》。会议认为,2011年至2015年,天宁区法治宣传教育第六个五年规划顺利实施完成,取得了明显成效,在推进法治天宁建设、服务经济社会发展、保障改善民生、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中发挥了重要作用。为进一步营造尊法学法用法的社会风尚,全面推进法治天宁建设,结合实际,从2016年至2020年在全区公民中开展第七个五年法治宣传教育,特作决议如下:一、紧扣全区大局,深入宣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二、突出重点对象,引领带动全社会法治素养普遍提升;三、放大品牌效应,深入推进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四、加强创新创优,不断提升法治宣传教育质效;五、加强组织领导,完善法治宣传教育基础保障;六、强化监督检查,推进“七五”普法规划和本次决议贯彻实施。
会议还通过了相关人事任免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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