葛志军作检察工作报告:加强司法公信力的建设

发布日期:2016-01-15 访问次数: 字号:〖


1月13日,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葛志军在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上作检察工作报告时指出,2015年,全市检察机关认真贯彻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紧紧围绕我市改革发展稳定大局,坚持以民为本、公正司法,不断强化法律监督、强化自身监督、强化队伍建设,各项检察工作取得了新进展。

充分发挥检察职能,服务发展保障民生。制定服务我市“重大项目深化年”15条工作意见,强化对转型升级、自主创新、产城融合、生态文明、民生民本的司法保障,进一步提升检察工作服务大局的成效。依法起诉金融诈骗、合同诈骗、集资诈骗等犯罪68人,办理了全省首例利用P2P网贷平台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依法起诉侵犯知识产权犯罪30人。批准逮捕制售“问题牛肉”、伪劣保健品等犯罪13人,在食品药品生产流通和监管执法等领域查办职务犯罪2人。批准逮捕破坏环境资源犯罪24人,在生态环境保护领域查办职务犯罪4人。接受群众来信来访2381件3009次。

切实强化法律监督,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全年批准逮捕各类犯罪嫌疑人2663人,提起公诉7163人。密切与公安机关、人民法院的协作配合,加大对危害公共安全、严重暴力、多发性侵财、“黄赌毒”等犯罪的打击力度,批准逮捕1717人、提起公诉5280人,努力增强人民群众的社会安全感。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反腐败斗争的决策部署,立案侦查贪污贿赂、渎职侵权犯罪案件131件145人。在全市77个派出所、6个办案中心建立检察官联络员办公室,与公安机关会签各类规范性文件18份,对应当立案而未立案的监督立案6件,纠正漏捕6人,纠正漏诉17人,对侦查活动违法情形提出纠正意见67件。

深入推进改革创新,提升检察法治化水平。指导新北区检察院率先试点检察人员分类管理、主任检察官选任,建立办案责任制,设置权力清单,促进办案质量和效率的提升。深化检务公开改革,依托互联网信息平台、常州检察“两微一端”发布案件程序性信息10196条、生效法律文书4212份、重大案件信息122条。围绕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新构造,建立完善非法证据排除、重大疑难案件引导协作等机制,实现对刑事案件侦查活动监督的关口前移,从源头上防范冤假错案的发生。在全市检察机关开展为期一年的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坚持问题导向,深入排查司法理念不端正、司法行为不文明、不规范、不廉洁等5大类20项问题。

全面落实从严治检,打造过硬检察队伍。认真开展“三严三实”专题教育,领导干部带头学习研讨,积极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深入查摆不严不实突出问题并积极整改。通过典型案例研讨、观看警示教育片、发送廉政短信等形式,引导干警严守检察工作纪律。坚决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明确党组和纪检监察部门责任清单,实行巡视巡查、个人重大事项报告、廉政谈话、述职述廉述法等制度,做到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出台人才培养五年规划,探索与专业化职业化要求相适应的教育管理模式。新北区检察院再次被确定为最高人民检察院曹建明检察长的基层检察院建设联系点,武进区检察院被最高人民检察院评为全国首批“科技强检示范院”,武进区检察院、钟楼区检察院被评为全省先进基层检察院,全市共有79个集体和个人获得省级以上表彰奖励。

2016年,全市检察机关将以“四个全面”战略布局为指引,认真落实市委和省检察院的工作部署,突出“发展是第一要务、法治是第一保障、公正是第一价值追求”的主题主线,充分履行检察职能,深入推进检察改革,全面加强司法公信力建设,积极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为建设“强富美高”新常州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一、服务经济社会发展有新举措。依托“市知识产权保护检察工作中心”,强化对企业自主创新的司法保护。围绕促进协调发展,更加注重预防化解社会风险隐患。围绕促进绿色发展,完善公益诉讼、联动执法、环境资源类案件专门化办理等机制。围绕促进开放发展,坚持平等保护理念,开展“非公经济法治护航”活动,营造法治化的营商环境。围绕促进共享发展,深化民生检察工作主题,让司法更加便民利民,努力保障人民群众诉讼权利的获得感。

二、推进平安常州、法治常州建设有新作为。推动完善立体化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坚决打击严重危害社会治安、公共安全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犯罪,针对毒品犯罪、多发性侵财犯罪等突出问题,形成常态化打击机制。积极参与社会治理创新,加强对社会治安风险源点的排查整治,健全同步介入重大安全生产事故调查机制,进一步强化对特殊人群的管理和保护。加强对刑事诉讼、民事诉讼、行政诉讼的法律监督,着力解决执法不严、司法不公问题,促进形成严密的法治监督体系。

 三、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水平有新提升。认真贯彻《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13-2017年工作规划》,坚持有案必查、有腐必惩,既突出查办大案要案,又注重查办影响改革发展稳定、造成重大损失或恶劣影响的职务犯罪,积极查办发生在群众身边、损害群众利益的腐败案件。坚持依法反腐、规范办案,不断巩固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工作成效,严格执行最高人民检察院职务犯罪侦查工作“八项禁令”,着力提升职务犯罪侦查能力和水平。

四、深化检察改革有新突破。加大司法责任制改革的推进力度,在指导新北区检察院开展试点的同时,谋划推进全市检察机关员额制和检察人员分类管理改革,建立检察机关办案部门和办案人员违法行使职权的纠正机制和记录、通报、责任追究制度,构建检察官权责统一的管理体系。深入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强化证据审查,提升出庭公诉能力,防止事实不清、证据不足的案件或者违反法律程序的案件进入审判环节。全面深化人民监督员制度改革,重点监督职务犯罪立案、羁押、扣押冻结财物、起诉等环节的执法活动。深化案件信息公开,充分运用新媒体,及时公布社会关注案件处理情况。

五、加强检察机关自身建设有新成效。坚持把从严治党的各项要求落实到从严治检之中,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牢固树立党章党纪意识,加大监督执纪问责力度。加大科技强检步伐,深入推进“两法衔接”平台、“常检云”电子检务工程建设,着力实现远程侦查指挥、远程接访、电子证据鉴定等多项功能,为推动检察工作规范化专业化职业化发展提供有力的基础保障。强化检察工作一体化建设,推动全市检察机关司法公信力和人民满意度进一步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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