溧阳市代表团审议人大及“两院”工作报告情况

发布日期:2016-01-18 访问次数: 字号:〖


1月14日上午和下午,溧阳代表团分别以全团会议和分组讨论的形式,认真审议了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俞志平所作的市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张屹院长所作的法院工作报告和葛志军检察长所作的检察院工作报告。大家对三个报告均给予了高度评价,一致认为三个工作报告观点清晰、内容丰富、文风朴实、精炼全面,充分反映了人大常委会和“两院”在推动科学发展、促进依法治市、维护和谐稳定中发挥的重要作用。

在审议市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时,代表们认为,过去的一年,市人大常委会在中共常州市委的正确领导下,坚持与时俱进、开拓创新,始终把人大工作放在全面深化改革和推进法治建设的大背景下来思考和谋划,置于全市经济社会发展的大格局中来定位和把握,各项工作均取得了新的成效。突出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一是强化机遇意识,及早谋划、精心准备、积极对接,顺利成为《立法法》修改后省内首批获得地方立法权的城市,同时高质量的起草形成了首部地方性法规,实现了效率和质量的有机统一。二是强化大局意识,勇于担当、善于作为,注重监督议题和调研课题与市委政府中心工作的精准对接,体现了关注、支持、推动全局发展的工作思路。三是强化民生意识,贴近民生、关注热点、直面难点,扎实有效地依法开展监督工作,让代表们深切感受到浓浓的民生情怀。四是强化责任意识,审时度势,顺势而为,在市委的高度重视下,一系列关于加强全市人大工作和加强县乡人大建设的实质性措施得到有效落实,对进一步做好新形势下的全市各级人大工作发挥了重要作用。五是强化效能意识,代表工作和常委会履职能力都迈上了新的台阶。

在审议法检“两院”工作报告时,代表们认为,两院始终坚持“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的工作主题,充分发挥司法职能,为促进社会公平正义,维护社会良好秩序,保障人民安居乐业作出了积极贡献。

代表们对市人大常委会和“两院”过去一年的工作表示满意。对市人大常委会及“两院”今年的工作打算,代表们认为定位准确、主题突出、思路清晰、措施扎实,符合十八届五中全会精神,切合常州民主法治建设实际,吻合全市人民的共同心愿。代表们相信,在市委的正确领导下,市人大常委会及“两院”工作在新的一年里一定会取得新的更大成效。同时,代表们在审议过程中还提出了积极的意见和建议:

一、对市人大常委会工作提出:

1、进一步提升监督实效。市人大常委会要积极探索和创新监督机制,综合运用宪法和法律赋予的各项监督职能,不断提升监督实效,增强监督的刚性,有效促进政府及其部门工作。

2、完善民意表达机制。进一步畅通和拓宽民意表达渠道,构建民意收集整合机制,提升人大工作的民意含量,使人大常委会履职行权建立在更加广泛、厚实的民意基础之上。

3、加大对县域经济发展的关注力度。要将促进县域经济发展摆上人大常委会工作的重要位置,经常性地深入基层开展调研,了解基层经济社会发展实情,积极反映基层面临的困难和矛盾,综合运用各种监督方式,加大对“四个西进”政策落实情况的跟踪督促,不断提升县域经济发展活力。

4、进一步提升代表工作水平。多形式、多渠道开展代表培训工作,经常化、常态化组织闭会期间代表活动,为代表履职创造更优的环境和条件。强化对代表建议意见办理情况的跟踪监督,提高代表建议办理的实效性。

二、对法院和检察院工作提出:

1、“两院”要围绕发生在群众身边、社会反映强烈的热点问题,加大查办和预防犯罪的力度,加强对非法上访、食品安全、生态环境、信息网络等领域中违法犯罪行为的治理和查处,加强对执法机关的监督,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的利益和良好的市场秩序。法院要进一步改革和完善执行体制与工作机制,探索执行工作新方法,求解执行难题,确保胜诉的当事人合法权益得以实现。检察院要进一步加大从源头上预防和遏制腐败的力度,积极开展预防职务犯罪工作。

2、“两院”要切实加强司法能力建设,提升公正司法的水平,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进一步提高司法公信力。

3、“两院”要进一步加大法制宣传力度,积极倡导法治理念,树立法律权威,培育法治文化,着力形成正确的舆论导向和良好的社会风气。

代表们对候选人建议名单进行了充分酝酿。经过审议,代表们对各项决定、决议(草案)没有意见,一致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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