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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七次主任会议纪要
发布日期: 2016-01-25   来源:人大网 浏览次数: 字体: [ ] 视力保护色:

3月20日上午,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俞志平受阎立主任委托,主持召开了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七次主任会议。现将会议主要内容纪要如下:

一、会议听取了市水利局局长周良法受市政府委托所作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贯彻实施情况的报告,听取了市人大常委会农工委主任张克勤所作的关于该议题的调研报告。会议认为,近年来,市政府及水行政主管部门认真贯彻实施《条例》,坚持依法行政,加强协调配合,标本兼治,严格落实责任,在加强水资源管理和防治水害等方面,做了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为我市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提供了强有力的水安全保障。会议同时指出,我市的水资源、水环境承载能力已经到了极限,历史形成的河道格局发生了较大变化。从整体来看,还存在着水系总体规划及各项专业规划滞后,重建设利用、轻保护管理,管控机制不健全,河道划界确权工作滞后,辖市、区之间河道整治与建设水平不平衡等问题。会议要求:要坚持规划优先,紧密结合“十三五”规划纲要编制,抓紧编制完成全市河网水系总体规划和河道功能等各项专业规划,切实加强规划的指导和控制,加快推进建设薄弱地区水利工程项目建设。1.进一步理顺管理机制,落实长效管理举措。各级政府要加强组织领导,从制度上消除管理上的空白点,明确交叉点的职责权限,确保各相关部门各司其职,依法行政。强化部门之间的协同配合,督促各相关部门严格执行河道整治与建设项目前置审批制度,探索建立联席会议审核制度,继续完善和落实河道长效管理机制,加快建立完善河道执法与跟踪监管体系,同时尽快成立河道划界确权组织领导机构,建章立制,确保按期完成划界确权工作,为全面推进依法管水打下坚实基础。2.强化依法治水,促进人水和谐发展。河道既有防洪排涝功能,还有生态功能,对于我市来说,它还承载着更重要的人文意义。各级政府和相关部门要加强宣传教育力度,提高全社会依法保护利用管理河道的自觉性和主动性,城市规划建设要充分体现对历史水系的尊重。加大涉河管理综合执法力度,进一步推进精细化管理,利用信息化手段,动员社会力量参与,提升依法治水能力和水平。开展我市贯彻实施河道管理条例立法需求调研,适时向市人大提出制定相关地方性法规的立法建议。3.加强工程管理,提高保障能力。各级政府和主管部门要抢抓国家当前新常态下加大水利扶持,增加水利基础设施投入的机遇,积极争取上级对地方水利项目立项审批和资金支持,做到开工一批、储备一批、争取一批、竣工一批。加强沿河污染源头控制,加快推进全面截污和污水处理,继续实施引入优质水源、改善河道水质工程,确保工程效益充分发挥。

二、会议听取了市人大常委会人事代表工委黄岳汀主任所作的市十五届人大四次会议代表议案、建议处理情况的报告。经研究,会议同意人事代表工委提出的处理意见。会议要求,代表议案、建议办理工作要一年比一年更有质量,更有成效,要按照近期印发的《常州市人大代表建议处理流程》进一步提高办理工作的质量和效率,体现规范性。常委会领导要抓好牵头重点督办,各工委要按照职责分工扩大面上督办,抓好七、八月份集中督办和跟踪督办,推进落实答复和解决问题。

三、俞志平副主任在会议结束前对近期工作提出要求:一要协助市委认真做好全市人大工作会议精神的贯彻落实工作,列出工作清单,加大统筹协调和工作推进力度。二要认真做好承接地方立法权的各项工作,力争我市在全省第一批被授予立法权。三要做好增设常委会工作机构的准备工作,落实机构编制,人员选拔配备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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