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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四十二次主任会议纪要
发布日期: 2016-01-25   来源:人大网 浏览次数: 字体: [ ] 视力保护色:

8月21日上午,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俞志平受阎立主任委托,主持召开了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四十二次主任会议。现将会议主要内容纪要如下:

一、商定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建议议程草案、日程安排。

二、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盛建良汇报了参加全国人大常委会、省人大常委会法工委立法工作培训情况及当前立法准备工作主要打算:一要尽快制定立法计划。抓紧立法项目征集和征求意见工作,按程序提出本届常委会立法项目建议。同时,拟定常委会立法规划,为下一届市人大常委会开展立法工作奠定基础。二要尽快制定市人大常委会法制委员会和法制工作委员会的议事规则。9月份,召开法制委员会工作会议,讨论通过相关工作制度和议事规则,完善相关工作机制。三要尽快完成起草市人大常委会立法条例,分别提交主任会议、常委会会议讨论审议,并广泛征求意见,作进一步修改完善后,按规定提交市十五届人大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四要尽快建立立法工作专家队伍,9月底前完成立法专家咨询组和立法联系点的筹建。

三、俞志平副主任就当前常委会工作提出要求。1.认真做好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五次常委会各项筹备工作。2.加快推进立法前期准备工作。一要正确认识立法工作。立法工作是国家权力机关的重要标志,是常委会的重要职能之一。法制委员会和法制工作委员会作为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具体工作机构,要充分发挥立法工作的牵头组织和综合协调作用;相关专业工委是相关法规的直接参与者,要充分发挥他们在立法起草、初审中的作用;全体常委会委员是地方立法的重要参与者和“主审官”,要充分发挥科学立法、民主立法的主体作用。二要推动立法各项工作全面展开。要按照立法准备工作任务清单,按照时间序时进度抓好工作落实。要抓紧立法规划研究、立法计划制定和立法项目论证的启动和实施,抓紧立法队伍、专家咨询组、立法联系点的建设,明年常委会要出台1至2部高质量的地方性法规。三要建立和完善立法体制机制。加快建立党委领导、人大主导、政府协同、社会参与的立法工作机制,研究和细化具体制度措施、制度性文件,规范立法工作程序。要坚持党对立法工作的领导;发挥人大常委会统筹协调作用,主导立法方向、立法进程和立法节奏;加强立法过程中与政府的沟通,发挥政府在立法过程中的协同和基础性作用,落实好立法计划。要坚持开门立法,支持社会各方和人民群众对立法的有序参与,广纳民意、博采民智、维护民利。相关专门委员会和工作机构要积极介入、指导和督促法规案的起草。四要加强立法队伍能力素质建设。“打铁还需自身硬”。做好立法工作需要扎实法学理论功底作支撑,需要兢兢业业工作态度作保障。加强学习培训,组织常委会组成人员、专门委员会、工作机构和机关全体人员学习与立法相关的法律专业知识,把立法理论知识学深、学透,为地方立法工作打下坚实的理论基础。加强法规审议实务操作培训,组织机关人员赴省人大常委会法工委跟班学习,提高常委会组成人员及立法工作人员对审议法规案的重点、难点,方式、方法等方面的能力。3.确保“三严三实”专题教育活动质量。市人大机关是地方国家权力机关,党性和人民性的统一是人大机关工作最为鲜明的特征。必须牢牢把握教育主题,深刻领会“三严三实”的丰富内涵,真正把“三严三实”作为修身的重要守则和干事创业的准则,坚定对党的忠诚,始终对人民负责,做“三严三实”的好干部。要防止教育活动中学用“两张皮”现象,增强学习自觉性、行动自觉性;要突出领导干部重点,人大机关领导同志资历丰富、阅历较深,因此,要率先垂范,以上率下,以模范行为带动机关专题教育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要突出问题导向和整治重点,“三严三实”专题教育活动中人大机关主要是要防退化、防松劲,查找思想作风和工作作风方面存在的不严不实的问题,认真剖析,深挖根源,狠抓整改,真正做到即知即改、立行立改,把专题学习教育的成果转化为思想作风和工作作风建设的实际成效。要做到统筹兼顾,把开展专题教育与组织机关日常工作有机结合起来,做到坚持专题教育与日常工作两手抓、两促进,把党员干部在专题中激发出来的工作热情和进取精神,转化为推进实际工作的动力,以各项工作的新成绩检验专题教育的新成效。4.加强对基层人大建设指导。认真学习贯彻中共中央转发的《中共全国人大常委会党组关于加强县乡人大工作和建设的若干意见》精神,结合我市基层人大建设实际情况,加强调查研究,及时向市委请示汇报,主动争取市委支持,针对辖市区人大及乡镇街道人大机构设置、人员编制配置等问题重点加强指导,及时解决基层人大贯彻落实意见中的各种困难和问题,以实际行动支持基层人大建设。要做好行政区划调整之后人大工作面临新情况新问题的调查研究,加强指导,发现问题及时跟进解决。要提前谋划辖市区和乡镇人大换届工作,早作调研、早作准备,确保换届工作圆满顺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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