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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度市级部门预算公开内容及说明
发布日期: 2016-11-10   来源:人大网 浏览次数: 字体: [ ] 视力保护色:

一、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1、承担市人代会会议、常委会会议和主任会议的筹备和会务等有关工作;负责对常委会决议、决定和审议意见以及主任会议交办事项的查办、督办工作。

2、负责对市人民政府、市中级人民法院、市人民检察院贯彻有关法律、法规和人大及其常委会决议、决定的情况进行执法检查,对各项专题工作报告进行调研视察,并向常委会和主任会议作出报告。

3、根据常委会和主任会议要求,对“一府两院”向常委会会议和主任会议所作的工作报告或专题汇报,事先进行视察调查,提出初审报告。

4、负责市人大代表和在我市的全国、省人大代表的联络工作,组织和指导代表开展活动,为代表履行职务提供服务。

5、整理交办市人大代表提出的议案和建议、批评、意见,督促“一府两院”及有关部门认真办理,并及时收集代表对答复意见的反映。受理接待人大代表和群众来信来访以及领导同志批办的信访。

6、负责办理“一府两院”提请常委会审议的人事任免的有关事项,承担常委会对所任命干部开展述职评议的具体工作。承担市人大换届选举的具体工作,指导各辖市、区和乡镇两级人大换届选举工作。

7、组织有关单位和人员讨论全国和省人大常委会及其专门委员会下发征求意见的有关法律、法规草案,提出修改意见并汇总上报。

8、负责本地区地方性立法工作。

(二)2016年度部门主要工作任务及目标。

1、以更大作为服务全市发展大局。审议政府上半年工作情况报告、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报告、2016年度城建重点工程项目安排、全市发展众创空间推进创新创业情况报告、《江苏省物业管理条例》贯彻实施情况、“关于深入推进医疗联合体建设”议案处理意见和全市残疾人权益保障工作情况;听取国有资产管理情况、我市环境监测预警体系建设情况、省少数民族权益保障条例和保护和促进港澳同胞投资条例实施情况的报告;视察录安洲港区口岸建设、部分新三板上市企业、全市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省级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市创建工作;调研农村产权交易流转市场建设。

2、以更大力度推进依法治市进程。启动编制五年立法规划,研究制定下一年年度立法计划,制定《常州市制定地方性法规条例》和《常州市历史文化名城保护条例》两部地方性法规。同时,对城乡规划、天目湖保护、电梯管理、公共汽车客运管理、住宅物业管理等5件拟立法项目进行调研;审议市检察院规范司法行为工作情况的报告;开展生猪屠宰管理条例执法检查;督查司法、检察建议办理情况,视察社区矫正工作和政府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开展全市司法规范化建设和新预算法贯彻实施情况;作出关于在全市实施法制宣传教育第七个五年规划的决议。

3、以更实举措保障代表积极履职。继续扩大代表对常委会各类监督活动的参与,组织代表参加立法调研、论证、评估和审议工作。充分利用网络平台和现代通讯方式,为代表知情知政、参与监督提供更便捷更全面的信息服务,始终把人大代表置于人民群众的监督之下。

4、以更高要求提升自身建设水平。着力推进人大信息化和机关电子政务内网建设,加强人大理论研究和宣传工作,组织全市人大干部学习培训,不断提高履职能力。加强换届选举组织指导工作。

(三)部门机构设置和所属单位情况。

市人大常委会内设210委,分别是:办公室、研究室、经济工委、预算工委、农工委、教科文卫工委、环资城建工委、内务司法工委、法工委、民宗侨工委、外事工委和人事代表工委。

(四)部门收支预算编制的相关依据及测算分析情况。

2016年度部门收支预算编制中基本支出预算编制按照《常州市市级基本支出预算管理办法》要求编制。

1.人员经费:按财政供养人数和标准编制人员支出。

2.商品和服务支出按定额标准:行政二类人均1.6万元,参公管理事业单位人均1.3万元。

3.车辆综合费用定额标准:行政机关(含参公单位)每年每车燃油费等2万元。

4.社会保险缴费基数:住房公积金、新职工购房补贴及住房(租金)补贴、医疗养老及失业保险等均由财政按相应政策规定安排。

二、2016年度部门预算表

详见附件。

三、2016年度部门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2016年本单位财政拨款2430.06万元

1、从功能科目分类,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713.72万元 、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506.66元、医疗卫生支出54.59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55.09万元。

2、从经济科目分类,包括基本支出1620.11万元,部门经常性项目支出809.95万元。

3主要支出内容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主要用于常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办公室提供的一般公共服务的支出。

其中:按功能科目“项”级科目支出:行政运行903.77万元,主要用于行政单位基本支出。一般行政管理事务338.05万元,主要用于为单独设置顶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等。人大会议180万元,主要用于各级人大召开人民代表大会等专门会议的支出人大监督180万元,主要用于各级人大开展监督工作的支出。代表工作15万元,主要用于开展各类视察方面的支出。其他人大事务支出103万元,主要用于开展各类人大事务的支出。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主要用于常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办公室人员的离休费、退休费。

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506.66万元  

(3)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主要用于常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办公室人员的医疗保险支出。

行政单位医疗54.59万元

(4)住房保障支出主要用于常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办公室按照国家有关政策规定发放的提租补贴,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新职工购房补贴等用于住房改革方面的支出。

其中:住房公积金84.03万元,提租补贴62.29万元,购房补贴8.77万元。

(5) “三公经费”是指机关及所属事业单位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公务接待费的支出。2016年常州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三公”等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总计335.5万元,其中:公出国(境)费17.5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49.6万元,公务接待费4.55万元,会议费230万元,培训费33.85万元。2016年“三公”等经费支出预算与2015年“三公”等经费支出预算(402.44万元)相比,减少了66.94万元,下降16.63%。其中:公务用车运行经费比2015年预算减少12.4万元,下降20%,原因公务用车改革取消公务用车购置费的预算支出。因公出国(境)经费比2015年度预算增加7万元,增幅66.67%,原因是根据工作需要安排出国(境)人数的增加而使经费有所增加。公务接待经费比2015年度增加0.28万元,增幅6.56%,原因是增加了2个工委,接待批次和人员会有所增加。会议费比2015年预算减少55.3万元,下降19.38%,原因是本着厉行节约,压减一般性会议费的预算支出。培训费比2015年预算减少6.52万元,下降16.15%,原因2016年机关干部党性教育培训本着厉行节约,压减培训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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