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请选择颜色:
关于我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工作情况报告的审议意见
发布日期: 2016-01-25   来源:人大网 浏览次数: 字体: [ ] 视力保护色:

2015年4月28日上午,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主任陈慧代表市政府所作的《关于我市住房公积金管理情况的报告》、市人大常委会环资城建工委主任朱维平所作的《关于我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工作情况的调研报告》。会议认为,住房公积金制度实施以来,市政府及相关职能部门严格执行《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规定要求,贴近民生,认真履职,在健全管理体制和制度、扩大公积金制度覆盖面、发挥公积金制度的保障作用、创新服务体系和措施等方面做了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为我市的住房保障工作和宜居城市建设作出了积极贡献。

常委会审议指出,我市的住房公积金管理工作尽管已经取得了明显的成效,但对照住房公积金管理制度的设计要求和广大职工的需求还存在一些不足,需要进一步研究解决,主要是:住房公积金归集率还不高;住房公积金制度宣传还不够全面;住房公积金管理力量还不足。

为此,常委会审议建议:

一、进一步加强规范化管理,确保资金安全和运行效益。公积金管理委员会作为决策机构要坚持民主决策、自主决策、科学决策,在重大事项作出决定前要开展充分的调研和论证,广泛听取意见,并做好信息披露工作,公开决策过程、增值收益的用途、监管报告等内容,提高透明度,接受社会和公众监督,尤其是公积金增值收益中补充廉租房建设资金和用于保障房建设贷款的资金支出要严格控制,适度从紧。财政、审计等监督部门要进一步加强制度监督和日常监督,保证资金运行合规、有序。公积金管理中心要加强与银行等金融机构的合作,认真研究制定对策,在存贷利差不断变化的情况下努力提高住房公积金的使用效率和收益水平。要合理提高风险准备金的提取比例,增强对住房公积金缓缴、欠缴、套现、骗贷和贷款逾期等风险的防控能力,同时,不断强化队伍建设和内部管理,杜绝违规行为。

二、进一步调动各方力量,推动增人扩面取得新突破。各级政府必须认清当前住房公积金管理所面临的形势,辩证分析经济下行压力带来的挑战和新型城镇化建设带来的机遇。要高度重视住房公积金增人扩面工作,首先是对政府各部门外聘人员要严格执行公积金制度,起好带头作用。要加强工会、工商、税务、人社、金融等多部门和公积金管理中心的联动,研究制定相关激励政策和惩罚性措施,促进公积金扩面,同时,加强部门间信息的共享,摸清家底,提高扩面、建缴、放贷的准确性和效率。要研究制定公积金行政执法办法,加大执法力度,规范执法程序,提高执法水平,要行政调解与行政执法并用,稳妥规范处理职工投诉举报,化解职企矛盾,推动企业建缴。公积金管理中心要进一步宣传公积金制度的相关法规、政策,尤其是针对非公有制企业加强公积金制度重要性、必要性和强制性的宣传教育,增强非公有制企业法人法律意识和职工的维权意识,促进公积金制度得到更好的贯彻执行。要关注农民工等弱势群体,维护他们在公积金制度保障方面的权益。在推进扩面的同时,公积金管理中心对已建缴单位也要加强账户管理,认真核实参缴基数,确保单位和个人依法足额缴纳。

三、进一步贴近社会需求,促进管理服务水平更上新台阶。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宣传材料等各种形式,开展住房公积金缴纳和使用方面的知识普及,使职工了解和掌握公积金的缴纳比例和对个人账户的查询、提取、贷款的方法和要求,提高公积金制度的社会影响力。要加强对参缴单位业务人员的培训和咨询服务,提高相关人员在执行公积金制度方面的政策水平和业务能力。要进一步加强网点、网络等设施建设,提高网上业务的办理率,创新服务方法,延伸服务范围,简化办理流程,方便单位和职工查询、办理业务。要结合市场需求、利率水平更好地研究制订政策,丰富业务品种,按照安全、简便、高效的原则,放宽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条件,特别是向符合条件的中低收入购房职工倾斜,最大限度地提高住房公积金资金的使用效率。针对公积金管理中心人员编制不足的问题,建议市政府研究加以解决,以满足事业发展和业务管理需求。


【打印此页】 【关闭窗口】 【返回顶部】

主办单位:江苏省常州市人大 苏ICP备11203853号
地址:江苏省常州市新北区龙城大道1280号 邮编:213022
建议使用IE8.0版本或以上 最佳分辨率1024*76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