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请选择颜色:
关于我市出入境管理工作情况报告的审议意见
发布日期: 2016-01-25   来源:人大网 浏览次数: 字体: [ ] 视力保护色:

2015年6月16日,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市公安局副局长黄广余受市政府委托所作的我市出入境管理工作情况汇报。常委会审议认为: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境入境管理法》于2013年7月1日正式实施以来,我市出入境管理工作总体情况是好的,全市出入境管理部门坚持与时俱进,认真履行职能,创新工作方法,注重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并举,不断加大管理力度和执法力度,提高服务质量和工作效率,既切实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又服务全市经济社会发展,满足我市居民及境外人员迅速增长的出入境需求,受到了我市居民及境外人士的一致好评。

在肯定成绩的同时,常委会审议指出:随着我市开放程度的不断提高和居民生活水平的极大改善,新形势下的出入境管理工作任务重、压力大、情况复杂。对此,各级政府和公安出入境管理部门应予以足够的重视,要立足市情,站在全局和战略的高度充分认识做好新形势下出入境管理工作的重要性、紧迫性,切实增强责任感和忧患意识,秉持“出入有境,服务无境”和更开放的理念,不断推进我市出入境管理工作再上新台阶,再创新业绩。

(一)加大宣传力度,提高思想认识。随着我市开放程度的加深,涉及出入境管理工作的各种新问题将应运而生,并带来巨大压力,各级政府对此应予以足够的重视,要进一步提高对新形势下出入境管理工作重要性的认识,牢记“外事无小事、居安要思危”,增强忧患意识和政权意识,对出入境管理工作已经出现、可能出现的问题,要提前进行研判,及时加以应对,不断推动全市出入境管理工作上新台阶。出入境管理部门及涉外单位要加大对《出境入境管理法》的宣传力度,新法实施时间不长,全社会的知晓率还不高,要通过各种手段、多种途径,全方位、分层次加大对政府各部门、涉外单位、外籍人士居住区、出国劳务人员集中地区及广大市民等广泛宣传教育,以提高该法的知晓率,营造广大市民、出入境人员知法、懂法、守法的良好环境。

(二)强化协作机制,发挥整体合力。出入境管理工作有很强的综合性,涉及多个职能部门及社会的各个领域,容易出现职能交叉和管理漏洞。需由政府负责牵头,进一步健全现有出入境管理联动机制,明确职责分工,加强部门之间、部门与涉外单位间的协调配合力度,提升快速反应能力,及时有效地处理好出入境管理各个环节中出现的问题,为我市的对外开放和经济社会发展营造稳定安宁的良好环境。

(三)加强队伍建设,改善工作环境。由于我市出入境管理工作面临的任务越来越重,要不断健全各级公安部门出入境管理机构。尚未设立专门公安出入境管理机构的区,在条件成熟时要单独设立。为便于工作,应对繁重而又复杂的任务,要适当提高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支队的机构级别,充实涉外民警队伍,在不能增加编制的情况下,政府要提供必要的财力支持,允许其增配一定数量的辅助警力充实出入境管理队伍,改变目前办证拥挤,管理、执法警力不足的状况。对市政务服务中心市民办证场所,政府要想办法为其改善和提升服务环境,使其有相对独立的空间和宽畅安静的工作环境。如果暂时无法改善,也可考虑在市区科学增设市民办证场所,方便市民就近办证。


【打印此页】 【关闭窗口】 【返回顶部】

主办单位:江苏省常州市人大 苏ICP备11203853号
地址:江苏省常州市新北区龙城大道1280号 邮编:213022
建议使用IE8.0版本或以上 最佳分辨率1024*76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