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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常州市2014年决算草案的审议意见
发布日期: 2016-01-25   来源:人大网 浏览次数: 字体: [ ] 视力保护色:

2015年6月16日,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市财政局局长朱志洪受市政府委托所作的《关于常州市2014年决算草案的报告》和市审计局局长陈荣平受市政府委托所作的《关于常州市2014年度本级预算执行及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工作报告》。

常委会审议认为,2014年,市政府及各级财税部门围绕全市中心工作,牢牢把握“稳中求进、改革创新”总基调,认真落实市十五届人大三次会议批准的预算任务,为保持经济社会平稳发展做了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2014年的预算执行情况总体平稳。

常委会审议指出,本级预算及其他财政收支执行中还存在一些需要政府及财税部门进一步关注的问题:部分科目和项目支出进度较慢,部门预决算差异较大,结余结转逐年增加,国有资本及收益监管有待加强。

为此常委会审议建议:

一、加快专项资金支出预算执行进度,改进资金使用方式。进一步优化我市各类专项资金政策,改进资金使用方式,加强专项资金管理,提高专项资金预算编制的科学性,更加有效发挥财税政策对结构调整、产业转型的引导作用。

二、加强结转结余的管理,清理财政存量资金。对存量资金较大的部门,进行客观分析,根据实际情况适当调整下年支出预算规模。采取切实措施,加快预算执行,构建预防资金沉淀的长效机制。细化预算编制,提高年初预算到位率。

三、按新《预算法》要求细化完善预决算编报体系。继续推进全口径预算,建立并上报功能分类和经济分类相结合的报表体系,按规定支出该编到项要编列到项,该编到款的要编列到款。

四、健全财政监管机制,强化支出责任。进一步完善财政收支监督管理,建立财政资金使用责任体系,落实资金使用责任制。对于审计查出的问题,要加大整改的力度,整改落实的情况要在决算批准后六个月内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

五、要加强督促检查,全面落实预决算信息公开制度。市政府应当加强监督检查,确保预决算信息公开制度落实到位。

六、加强国有资本监管。进一步完善国有资本收益收缴、国有资本考核管理制度,深化完善国有资本经营预决算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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