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检查《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贯彻实施情况报告的审议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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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8月28日,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市人大常委会经济工委主任薛建刚受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委托所作的关于检查《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贯彻实施情况的报告。 常委会审议认为,自《安全生产法》颁布,特别是从去年12月1日新安全生产法开始实施以来,全市上下深入学习全面贯彻,高度重视安全生产工作,切实把安全生产作为重要的民生工程,科学把握安全生产规律,有效防范和遏制较大以上事故发生,着力构建安全生产长效管理机制,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安全生产总体上保持了平稳趋好的态势,为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创造了良好的安全环境。 常委会审议指出:全市上下在贯彻实施《安全生产法》方面做了大量的工作,在肯定安全生产取得成效的同时,报告反映的问题也是实事求是和客观存在的,提出的建议切实可行,政府和有关部门要认真研究并采取措施,抓紧整改落实。安全生产具有长期性、复杂性和反复性,影响和制约安全生产的因素仍然较多,一些源头性、基础性问题仍未根本解决,因此全市安全生产的形势依然严峻,对此必须有清醒的认识。 为此,常委会审议还建议: 1.把握规律,提高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从常州的发展阶段、产业结构、居住环境出发把握好安全生产的实际情况,在工作实践中把握运用好规律,处理好普遍性问题和特殊性问题的关系,既要解决安全生产中的共性问题,又要针对常州实际情况解决个性问题;处理好经常性工作和阶段性工作的关系,既要毫松懈抓好日常的安全生产监管,又要突出特定时段全力抓好阶段性的专项行动,不断提高安全生产工作的科学化水平。 2.整合社会资源,增强监管力量。安全生产监管具有很强的专业性,要转变观念,充分利用社会资源,弥补力量不足和提高监管质量。一是要加强专家队伍建设,发挥专业指导作用;二是培育安全服务的中介组织,利用中介力量,弥补人员及专业能力不足;三是组织企业开展互帮互查活动,分别不同的行业,有针对地了解专业技术、企业流程以及事故多发环节,提高安全生产工作的有效性。 3.完善应急机制,提高应急处置能力。坚持预防为主,要抓关键做到位。一是根据我市产业结构的特点,完善应急预案,规划、细化全市应急响应布局的安排,缩短响应时间;二是应急能力方面要清理家底、排除隐患,要加强重点应急装备、物资的配置,切实抓紧做好应急能力建设的基础性工作。 4.常抓不懈,全力以赴落实安全生产大检查,消除重大事项隐患。在范围上,要突出粉尘涉爆、油气罐区等重点部位,校车、客车和旅游大巴等重点车辆,电梯、游乐设施、高层建筑等特种设备,农村、山区、风景区道路等重点路段,养老院、福利院、救助管理机构、中小学校、幼儿园等重点人员密集场所,做到“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在要求上,要加大危险化学品和易燃易爆物品安全专项整治力度,对辖区内所有危险化学品和易燃易爆物品生产、经营、仓储、运输企业进行一次全面、彻底排查,重点排查居民集中居住区、人员密集场所以及危险货物站场、港区、机场、车站、危险品运输物流中转场所、油气罐区等,确保绝对安全。持续开展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油气输送管道、交通运输、消防等领域的“打非治违”行动,切实纠正违法违规行为。在方法上,要综合运用明查暗访等多种方式,深入细致地查找问题、查找隐患。特别要运用好暗访暗查的形式,不发通知、不打招呼,直奔基层、直到现场,查出实情、查出隐患,确保安全生产检查取得实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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