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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全市残疾人保障工作情况的调研报告
发布日期: 2016-08-25   来源:人大网 浏览次数: 字体: [ ] 视力保护色:

——2016年8月24日在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三次会议上

常州市人大常委会内务司法工委主任   周  忠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残疾人工作是保障和改善民生的重点和难点,为加快推进我市残疾人事业发展,进一步改善残疾人状况,促进残疾人平等参与社会生活、共享改革发展成果,根据市人大常委会2016年度工作安排,7月19日,市人大常委会组织部分驻会委员和市人大代表对残疾人保障工作进行了专项调研。调研组先后听取了市残联关于全市残疾人保障工作情况的汇报,实地察看了新北区残疾人就业圆梦中心、市残疾人辅具服务中心、就业管理中心、康复服务中心及中进阳光助残服务中心等机构,召开了市教育、民政、财政、人社等部门和残疾人服务机构负责人、残疾人代表参加的座谈会。现将调研情况汇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我市现有各类残疾人24.4万,占全市总人口的5.92%,有残疾人的家庭21.7万户,涉及到全市1/5的家庭。《残疾人保障法》、《江苏省残疾人保障条例》实施以来,我市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高度重视,切实把残疾人事业的全面发展作为事关改善民生、构建和谐社会的大事来抓,着力构建具有常州特色的、完备的残疾人社会保障体系和服务体系,残疾人生活状况显著改善,合法权益有效维护,参与社会更加广泛,社会助残环境不断优化,残疾人事业持续稳定发展。

(一)残疾人事业发展环境明显优化。“十二五”期间,市委、市政府先后出台了《常州市残疾人事业发展规划(2011年—2015年)》、《常州市特殊困难残疾人生活救助实施办法》等30多个扶残惠残政策法规,一系列涉及残疾人事业发展和残疾人权益保障的特惠政策得以实施,为加快残疾人事业发展、 维护残疾人合法权益提供了有力的政策保障;市政府残工委成员单位把发展残疾人事业作为自己的职责,统一安排,同步考核,形成了共同参与、共推发展的良好局面;健全残疾人法律救助工作协调机制,开通了12385残疾人服务热线,98个法律援助机构五年受理残疾人案件1200余件;大力宣传、支持残疾人工作,广泛开展爱心募捐活动,助残志愿者队伍不断扩大,31支助残公益性社会组织2万余名志愿者深入残疾人机构和家庭开展服务,创造了残疾人事业加快发展的良好社会环境。

(二)残疾人事业发展基础明显加强。一是加强了组织机构建设。市及辖市(区)、街道(镇)和社区(村)四级残疾人组织体系基本形成,基层残疾人组织建设得到加强,60个街道(镇)残联和1117个社区(村)残协有效发挥作用。二是加强了服务阵地建设,目前,全市已建有残疾人专业服务机构40家;“一站式”综合服务中心已建成投运,残疾人服务设施面积超过7万平方米。三是加强了人才队伍建设,加快培养残疾人社会保障和服务等专业人才队伍建设,对基层残疾人专职委员开展学历教育和重点业务培训,不断提高基层残疾人专职委员人才队伍规范化建设水平。五年来,培训社区康复人员6700余人(次)、各级各类康复专业技术人员1500余人(次)。

(三)残疾人公共服务体系明显完善。一是积极促进残疾人就业。通过全面推行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大力扶持残疾人集中就业,积极鼓励残疾人自主创业等形式促进残疾人就业。全市建立残疾人职业培训基地10个,五年来开展职业培训280期,培训残疾人8000多人次。全市城镇登记求职残疾人培训率达100%,新增安置残疾人就业6000多人。二是积极保障残疾人受教育权利。教育部门将残疾儿童接受义务教育纳入全市教育工作督导评估与考核细则内容,统一布置,统一督导。全市建有特殊教育机构和特教班14个,1200多名残疾学生通过随班就读等多种形式接受义务教育。三是积极推进残疾人康复服务全覆盖。以残联康复中心为龙头、社会专业康复机构为骨干、社区康复服务为基础的残疾人康复服务体系逐步形成,78865名残疾人得到康复服务;实施残疾人康复项目进医保政策,将38个医疗康复项目全部纳入基本医疗保障; 0—14岁残疾儿童康复救助扩面提标。四是积极推进文化体育进社区建设。坚持贯彻共建、共融、共享的理念,残疾人幸福广场,残疾人文化六进社区等经验在全国推广;残疾人参与政治、经济、社会生活的意识和能力显著增强,我市残疾人在国内外重大残疾人文艺、体育和职业技能赛事中获得200余枚奖牌,涌现出一大批残疾人自强模范和先进典型,残疾人社会地位得到较大提升。

(四)残疾人生产生活状况明显改善。全市初步形成了普惠加特惠的残疾人社会保障制度,广大残疾人得到更多实惠,残疾人生活状况明显改善。在社会救助方面,十二五期间,4.5万名符合条件的残疾人全部纳入低保,累计发放补贴2500多万元;1.9万名无固定收入的重度残疾人得到全额低保救助;对2000多名学生发放助学金192万元;对生活不能自理的贫困残疾人发放护理补贴964万元。在社会保险方面,投入780余万元为5.6万残疾人办理意外伤害保险,并逐步推广大病补充保险。在社会福利方面,全市各级每年向残疾人发放慰问金及物品价值600余万元;为2.5万名残疾人办理免费乘坐公共交通,并办理意外伤害险;为1400名残疾人发放机动轮椅车燃油补贴;完成2.27万例白内障患者复明手术;配发残疾人辅助器具2.6万件;市级每年投入570余元用于精神病防治救助,监护重症精神病患者2.27万人

二、存在问题

我市残疾人保障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与我市经济社会发展水平,与残疾人的实际需求相比,仍有一定的差距。残疾人仍是较为困难的群体,残疾人民生问题仍然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主要“短板”。

(一)残疾人社会保障水平还不高。目前,我市残疾人社会保障救助面还不够宽,处在低保标准边缘的残疾人难以获得有效的救助,因残致贫现象仍然比较普遍;社会保险面较窄,相当数量的残疾人被排斥在社会保险体系之外,城镇未就业残疾人和农村残疾人都未能参加养老保险。此外,残疾人社会保障内容还比较单一,大多集中在对残疾人的现金救助、实物救助、康复救助等方面,一些需要救助的残疾人不能获得相应的、及时的救助。

(二)残疾人就业问题还比较突出。由于残疾人自身文化水平、知识面、社会参与能力等诸多因素制约,个体就业难度越来越大。加上一些单位对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缺乏正确认识,往往宁愿缴纳残疾人保障金,而不愿招收残疾人。2007年全国统一实行新的残疾人就业税收优惠政策后,因嫌优惠政策力度不足,许多企业安置残疾人就业的积极性不高,福利企业数量逐年萎缩,残疾人集中就业明显下滑。   

(三)残疾人基础服务设施还不够健全。从调研情况看,我市残疾人服务设施和服务机构仍显不足,专业人才还比较缺乏,难以满足残疾人类别化、个性化的需求;基础数据和服务标准体系还不完备,信息化、科技应用和基础研究仍待加强;一些老小区和部分公共场所未按有关标准实行无障碍设计和建设,城区一些已设置盲道、坡道的道路被占用,形同虚设。

(四)残疾人权益维护还不够有力。《残疾人保障法》、《江苏省残疾人保障条例》及其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宣传得还不够到位,公众对这些法律法规和政策了解不多,歧视残疾人、损害残疾人权益的事还时有发生;一些单位和部门片面认为保障和维护残疾人权益是残联的事,与本单位关系不大,支持和促进残疾人“平等、参与、共享”的观念有待进一步增强;部分残疾人自身对法律法规也了解不多,运用法律武器维护自己合法权益的意识不强,参政议政积极性不高。

三、几点建议

为进一步推进我市残疾人事业的全面发展,更好地维护残疾人权益,促进和谐社会建设,保证《残疾人保障法》和《江苏省残疾人保障条例》在我市的贯彻实施,提出以下几点建议:

(一)进一步加强社会保障体系建设。政府及相关部门要落实有关残疾人社会保障的政策,按照全覆盖、保基本、多层次、可持续的要求,健全残疾人社会保障体系,进一步提高残疾人的生活水平和幸福指数。在完善帮扶救助措施上,要放宽残疾人进入低保的条件,适当提高残疾人的保障水平;建立残疾人社会救助长效机制,为残疾人基本生活提供稳定的制度性保障。在提高就业扶持水平上,要进一步完善促进残疾人就业制度,扎实开展残疾人就业援助行动,加强残疾人就业管理服务机构规范化建设,推行专业化职业技能培训,确保有就业愿望、有就业能力的残疾人都能得到就业服务。在加大教育培训力度上,要全面实施残疾人义务教育,普及残疾儿童学前教育,基本满足视力、听力、智力残疾青少年高中段教育需求,尽量满足残疾人接受高等教育和成人教育需求。在扩大社保覆盖面上,加大参加社会保险的优惠,为残疾人养老、就医构筑稳定可靠的“安全网”。

(二)进一步加强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围绕制度化、专业化、标准化的要求,健全残疾人公共服务体系,统筹做好残疾人专项服务,提高为残疾人服务的能力和水平。要切实加强残疾人医疗康复工作,不断加大资金投入,逐步建立并完善残疾人康复训练与服务网络;要构筑规范化的托养服务平台,完善托养服务机制,对符合条件的重度残疾人、智力残疾人、精神残疾人实施集中托养、日间照料、居家安养或其他庇护服务;要健全社会化的权益维护机制,努力实现需要法律援助的残疾人应援尽援。

(三) 进一步加强组织队伍体系建设。加强残联系统思想、组织、作风和制度建设,充分发挥残疾人参与社会建设的重要作用,推动残疾人事业健康发展。一要加强残疾人组织建设。充分发挥市政府残工委综合协调作用,进一步落实政府残工委成员单位工作责任。加强各级残联机构设置,健全工作制度,配强工作人员,提高工作效率。健全残疾人专门协会,发挥其在团结、教育、联系残疾人方面的重要作用。加快培育面向残疾人服务的社会组织和中介机构,合理配置政府、社会、残联资源。二要增强为残疾人服务能力。扎实推进“残疾人事业人力资源开发计划”,着力打造优秀残疾人人才、高素质残疾人工作者、专业技术人才和社会工作者组成的残疾人工作队伍;完善助残志愿服务长效机制,培育一批助残志愿服务基地,不断拓展医疗保健、康复训练、心理慰藉、信息咨询、教育文化等服务项目。三是提升残疾人整体素质。充分发挥残疾人的主体作用,建立优秀残疾人人才库,选拔优秀残疾人参与社会公共管理,积极创造有利条件,帮助残疾人提高参政议政能力,促进残疾人全面发展。

(四)进一步营造全民助残良好氛围。各级党委和政府要高度重视残疾人事业,将残疾人事业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相关专项规划、年度计划,将残疾人事业发展水平纳入相关规划和评估考核体系,尽快出台《常州市残疾人事业“十三五”规划》;加大宣传教育力度,将《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江苏省残疾人保障条例》和相关法律法规纳入全市“七五”普法规划,多途径、多形式开展群众性宣传教育活动,使保障法及相关法律法规深入人心,营造全社会扶残助残的浓厚氛围;做好残疾人典型的宣传,进一步增强残疾人自强、自立的信心,鼓励和引导残疾人自主创业;继续推进残疾人文化、体育基地建设,培育残疾人特色文化品牌,推进残疾人社区文化和群众性体育健身活动的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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