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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常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办公室决算信息公开内容说明
发布日期: 2016-05-17   来源:人大网 浏览次数: 字体: [ ] 视力保护色:

一、市人大常委会主要职责和机构设置

(一)市人大常委会主要职责

1、承担市人代会会议、常委会会议和主任会议的筹备和会务等有关工作;负责对常委会决议、决定和审议意见以及主任会议交办事项的查办、督办工作。

    2、负责对市人民政府、市中级人民法院、市人民检察院贯彻有关法律、法规和人大及其常委会决议、决定的情况进行执法检查,对各项专题工作报告进行调研视察,并向常委会和主任会议作出报告。

    3、根据常委会和主任会议要求,对“一府两院”向常委会会议和主任会议所作的工作报告或专题汇报,事先进行视察调查,提出初审报告。

    4、负责市人大代表和在我市的全国、省人大代表的联络工作,组织和指导代表开展活动,为代表履行职务提供服务。

    5、整理交办市人大代表提出的议案和建议、批评、意见,督促“一府两院”及有关部门认真办理,并及时收集代表对答复意见的反映。受理接待人大代表和群众来信来访以及领导同志批办的信访。

    6、负责办理“一府两院”提请常委会审议的人事任免的有关事项,承担常委会对所任命干部开展述职评议的具体工作。承担市人大换届选举的具体工作,指导各辖市、区和乡镇两级人大换届选举工作。

    7、组织有关单位和人员讨论全国和省人大常委会及其专门委员会下发征求意见的有关法律、法规草案,提出修改意见并汇总上报。

(二)市人大常委会机构设置

市人大常委会内设2室8委,分别是:办公室、研究室、财经工委、农工委、教科文卫工委、环资城建工委、内务司法工委、民宗侨工委、外事工委和人事代表工委。

二、2014年度完成的主要工作

(一)积极有效履行监督职能。2014年,市人大常委会按照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精神,坚持与时俱进、改革创新,努力探索增强监督实效的新途径、新方法,加大监督力度,更好地推动深化改革、加快转型发展,更好地保障公平正义、促进社会和谐。一是开展计划、预算执行情况监督。二是听取和审议“一府两院”专项工作报告。三是执法检查和重点视察。四是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五是监督调研和跟踪监督事项。六是拓展创新监督方式。

(二)着力提升代表工作水平。深入做好联系代表、服务代表的各项工作,与时俱进地发挥代表主体作用,使人大代表更好地植根人民、代表人民、服务人民。一是加强代表工作载体建设。二是提高代表议案、建议办理质效。三是保障代表依法履职行权。创新代表参与常委会会议及活动方式,拓宽代表知情知政渠道。

(三)切实加强常委会及机关自身建设。以学习贯彻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和开展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为动力,不断探索新形势下加强和改进人大工作的新途径、新举措,推进人大工作理论和实践创新。一是加强思想政治建设;二是扎实开展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三是推动人大工作与时俱进;四是加强常委会机关建设。

三、2014年部门决算说明

(一)预算编制方法。严格执行《常州市市级部门预算管理办法》、《常州市市级部门基本支出预算管理办法》、《常州市市级部门项目支出预算管理办法》,基本支出预算按照财政部门规定的开支标准和单位基本信息库等情况直接编制;项目支出预算对照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通过项目管理库申报、论证、审核等环节编制。

(二)收入预算。2014年市人大机关经费纳入财政预算总额为2220.92万元。

(三)支出决算。2014年支出总决算为2127.25万元。按功能科目分类: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542.15万元,主要用于单位日常运行支出、项目支出。内容包括工资福利,商品和服务,工作会议,工作交流,办公经费,人大会议,人大监督活动,聘请专家,代表工作经费,视察调研等;人大研究会及老干部工作,机关党建工作等。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59.59万元,主要为离退休人员经费支出。

3、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49.77万元,主要为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

4、住房保障支出136.39万元,主要为按照国家政策规定为职工发放的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购房补贴等支出。

5、公务用车:公务用车保有量31辆,没有购置公务用车,没有发生公务用车购置费,只发生公务用车运行费;因公出国(境):出国1批1人,出境1批1人;公务接待:接待54批次,计1070余人。


常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办公室

                    2015年11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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