溧阳市人大常委会多措并举指导各镇开好年中人代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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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年9月正式施行的《江苏省乡镇人民代表大会工作条例》明确规定,乡镇人民代表大会会议在年初和年中各要召开一次。围绕贯彻实施该项新规定,溧阳市人大常委会着重做了三方面工作: 一是明确会议要求。及时召开相关工作会议,部署年中人代会召开事宜,要求各镇年中人代会在7月底前召开,会期至少一天;会议内容要充实,除听取审议镇政府工作报告、财政预决算报告外,还可将听取镇区发展规划、民生实事项目、代表建议办理等工作情况列入会议议程,并根据需要及时作出决定决议。 二是加强全程指导。市人大常委会派员奔赴各镇开展工作调研,详细了解会议筹备情况,在时间安排、议程设置、会议选举、代表议案建议提出和处理等方面进行精心指导,及时帮助协调解决问题,并对会议材料进行认真审查,提出修改意见。市人大常委会人事代表工委根据各镇筹备情况,统筹协调各镇人代会召开时间,并安排专人到会指导,切实保证会议质量。 三是组织现场观摩。市人大常委会专门组织各镇(街道)人大负责同志到别桥镇开展现场观摩会,总结交流该镇人大年中人代会工作经验,指导其他各镇人大严格按照规范程序精心做好会议筹备和组织工作。 (刘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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