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区四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一次会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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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6日,新北区四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一次会议。新北区人大常委会主任陆敏,副主任胡秀芳、赵昊、刘金曙、花震亚,党组成员吴建国以及人大常委会委员共30人出席会议。区领导陈正春、赵晶、陈华鹏、陈建生、刘登科、李小平,区法院、检察院主要负责同志,区政府组成部门和各镇、街道人大负责人列席会议。
依照《地方组织法》有关规定,会议决定任命赵晶、刘登科同志为新北区人民政府副区长,任命范春苟等14名同志为政府组成部门主要负责人。
会议表决通过了《新北区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和七个工作委员会组成人员名单》及《新北区人大常委会2017年工作要点》。
最后,陆敏主任就提高人大常委会履职能力对全体组成人员提出两点希望:一是加强学习。要加强民主法制、人大理论和法律法规的学习,尽快熟悉人大工作的规则和程序,掌握人大工作的特点和规律,增强做好人大工作的本领。二是凝聚合力。要自觉维护人大常委会的良好形象,努力把新一届人大常委会建设成为务实高效的集体,切实遵照《新北区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履职考核暂行办法》的要求,认真履行职责,以自身履职成效增强人大常委会的整体工作效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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