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2月18日)
2月17日上午,溧阳代表认真听取了市人大常委会、市中级人民法院、市人民检察院三个工作报告,会后围绕报告开展了认真热烈的讨论。
在审议市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时,代表们认为,过去五年,市人大常委会的工作非常务实,做了大量富有成效的工作,取得了显著的成绩。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一是注重服务大局,发挥作用好。始终把人大工作放在建设“强富美高”新常州大局中谋划和推进,与市委市政府同频共振、相向而行,有效推动了市委重大决策和政府重点工作的落实。二是注重法治建设,开创新局面。致力于营造公平正义的法治环境,成功获得了地方立法权,并起草制定了首部实体法《常州市历史文化名城保护条例》,意义非常重大。三是注重民生福祉,针对性较强。连续多年将放心肉、饮用水、居家养老这些老百姓最关心的民生工程作为人代会“一号议案”,充分体现了人大代表产生于人民、植根于人民、服务于人民。四是注重自身建设,履职尽职好。围绕履职培训、履职平台、履职机制等方面,进行了积极的探索,做了大量的工作,常委会和代表的履职水平得到了进一步提升。
在审议法检“两院”工作报告时,代表们认为,过去五年,法检“两院”在工作量大、任务重、要求高的情况下,围绕全市改革发展大局,忠实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主动服务经济发展新常态,积极回应人民群众新期待,全面落实司法改革新要求,为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发挥了积极作用,为推动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有力保障。
代表们对市人大常委会和“两院”过去五年的工作均表示满意。同时认为,市人大常委会及“两院”今后五年的工作打算紧紧围绕推进“两聚一高”新实践、建设“强富美高”新常州展开部署,充分体现了中央和省、市委精神,定位科学准确、路径清晰可行、措施扎实有力。
溧阳的代表还表示,《天目湖保护条例》草案已完成起草工作,并申报常州市人大2017年度立法计划正式项目,希望市人大常委会给予更多的指导和帮助,通过立法的形式,更好地保护和利用天目湖,造福于溧阳人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