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州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公告(第四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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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州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于2017年2月19日选举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常州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现予公布:
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 张 屹
常州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葛志军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的规定,选出的常州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须报经江苏省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提请江苏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批准。
常州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主席团
2017年2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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