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区人大常委会出台讨论、决定重大事项规定 |
||||||||||
|
||||||||||
近日,新北区人大常委会制定出台《讨论、决定重大事项规定》,《规定》共二十五条,主要明确了行使讨论、决定重大事项职权的原则、范围、程序、工作机制以及加强对决议决定贯彻实施情况的监督。进一步促进人大常委会审慎行使重大事项决定权,适时做出符合党的主张、体现人民意志、切合新北实际的决议决定,及时把区委的意图主张转化为全区人民的共同意志和自觉行动。(新北区人大办 周徐锋)
|
主办单位:江苏省常州市人大 苏ICP备11203853号
地址:江苏省常州市新北区龙城大道1280号 邮编:213022
建议使用IE8.0版本或以上 最佳分辨率1024*76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