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8日下午,溧阳代表认真听取了市人大常委会、市中级人民法院、市人民检察院三个工作报告,会后围绕报告开展了认真热烈的讨论。
在审议市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时,代表们认为,一年来,常州市人大常委会紧紧围绕省委“两聚一高”和市委“增创发展新优势,种好常州幸福树”的决策部署,依法履行职责,积极主动作为,推动各项工作取得新进展、新成效,主要表现在三个方面:一是在服务发展大局上有作为,围绕重大项目建设、“三位一体”工业转型升级等重点工作,依法督政、积极助政,有效推动了市委重大决策和政府重点工作的落实;二是在推进法治建设上有担当,制定了《常州市天目湖保护条例》《常州市电梯安全管理条例》两部地方性法规,充分发挥了立法的引领和推动作用;三是在促进民生改善上有举措,针对环境保护、食品安全、城市管理等涉及群众利益的重要领域开展持续监督,积极建言献策,充分体现了以人民为中心的履职理念。代表们还认为,市人大常委会在自身素质能力和代表履职水平上也得到了进一步提升。
在审议法检“两院”工作报告时,代表们认为,一年来,法检“两院”面对办案任务重、压力大,案多人少矛盾突出等问题,紧紧围绕全市改革发展大局,充分发挥审判、检察职能,稳妥推进司法体制改革,积极回应人民群众诉求,为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发挥了积极作用,为推动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有力保障。代表们对市人大常委会和“两院”过去一年的工作均表示满意。同时认为,市人大常委会及“两院”2018年的工作打算,紧紧围绕党的十九大精神、推进“两聚一高”新实践、建设“强富美高”新常州展开部署,定位准确、重点明确、路径清晰、措施扎实,既体现了工作的前瞻性和系统性,又突出了工作的连续性和创新性。
代表们同时对各项决议草案进行了审议,没有意见,一致同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