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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检查《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在我市贯彻实施情况的报告
发布日期: 2018-07-02   来源:人大网 浏览次数: 字体: [ ] 视力保护色:

关于检查《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在我市贯彻实施情况的报告

——2018年6月27日在市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上

常州市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根据市人大常委会年度工作安排,5月份起,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对《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以下简称《产品质量法》)在全市贯彻实施情况开展执法检查,分别听取市政府、市中级法院以及政府有关职能部门关于贯彻实施产品质量法情况的汇报,并赴武进区、金坛区、天宁区以及部分制造业企业、服务业企业、商品市场、检验检测机构进行了执法检查,同时委托溧阳市、新北区、钟楼区人大常委会同步开展执法检查。在开展执法检查的同时,常州人大网、常州政府网、中吴网以及常州人大微信公众号同步进行《产品质量法》贯彻实施情况问卷调查,广泛征求社会公众对产品质量的意见和建议,共有640名市民群众和人大代表参与了调查。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全市贯彻落实《产品质量法》的总体情况

近年来,市政府、市中院和相关职能部门认真贯彻落实《产品质量法》要求,深入推进质量提升行动和质量强市建设,不断强化质量监管体系,健全质量工作机制,完善质量技术基础,优化质量保障能力,做了大量工作,取得了显著的成效。

(一)强化组织保障,突出政策引领。以创建全国质量强市示范城市为抓手,切实加强对全市质量工作的统筹领导。市政府成立由市长担任第一组长、分管副市长任组长的质量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出台《常州市进一步深化质量强市工作的决定》和《常州市质量工作考核办法》《常州市贯彻落实<计量发展规划>实施意见》等“1+3”文件,对全市质量、标准、计量等工作作出全面部署和统筹规划。将质量工作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每年召开质量强市建设推进大会,并设立“质量与标准”专项奖励资金,鼓励企业积极参与质量管理创新、技术标准创新及现代服务创新。2013年以来,连续四年开展质量工作考核,激励引导辖市区政府和相关职能部门深入推进质量强市建设,辖市区政府均出台“十三五”期间质量强市(强区)实施意见,分解落实质量工作目标任务。在省政府对省辖市年度质量工作考核中,我市连续四年获评A级(优秀)等次。

(二)深化质量管理,培育质量标杆。着力发挥质量管理标杆企业的示范引领作用,鼓励引导企业导入先进的质量管理方法和卓越绩效管理模式。上上电缆两次入选中国质量奖提名奖,今创集团、港华燃气等3家企业获评江苏省质量领域最高奖项――江苏省质量奖,星宇车灯、天合光能、黑牡丹等6家企业获得江苏省质量管理优秀奖,23家企业被市政府授予市长质量奖。大力实施名牌战略,截止2017年底,全市拥有中国名牌26个,江苏省名牌211个,拥有全国驰名商标105件,列全省第2位;全市自主品牌企业增加值占GDP的比重达19.5%,列全省第1位,春秋淹城旅游区和横林强化木地板产业获批全国知名品牌创建示范区。武进区有效商标注册量位居苏南各县区第5位,驰名商标数量位居全省各县区首位,每万件商标中驰名商标占比为20.4%,大大高于江苏省7.9%、广东省3.7%的平均水平,被省商标战略领导小组确定为“省商标战略实施示范县”。全市共有9家企业通过“三同”认证(不含食品),成为行业标准与质量提升的领跑者,数量占全省的14.5%。

(三)完善监管体系,严打违法行为。建立重大质量安全事故报告制度和质量安全风险信息资源共享机制,每年安排财政资金用于重点商品质量风险监测和监督抽查。对企业实施质量信用分级分类管理,建立以物品编码等为溯源手段的预包装产品质量信用信息平台,以企业实名制为基础的企业质量信用档案建档率大于80%。成立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工作领导小组,加强对各部门“双打”工作的统筹协调,保持对查处假冒伪劣案件的高压态势。全市法院围绕社会反映强烈的重点领域,加大侵权假冒犯罪案件的打击力度,2017年以来共受理侵权假冒刑事案件460件,审结450件。市公安局过去一年配合行政机关开展联合执法600余次,对1200多家存在违法违规行为的企业、市场和商户进行了处罚。质监部门近三年共出动执法人员20223次,检查企业8339家次,立案查处745起,查获假冒伪劣产品货值金额2029万元。市工商局搭建打假保优协作网,确定重点保护企业名录,并为托利多、上上电缆等11家重点保护企业建立专门档案和打假诉求信息库,为名优企业高质量发展提供保驾护航。

(四)强化技术支撑,夯实质量基础。围绕地方支柱产业、特色产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需要,强化检验检测公共服务平台建设,全市累计建成25家市级以上检验检测中心和公共质量技术服务平台,其中国家级质检中心2家、省级质检中心4家,中国常州检验检测认证产业园先后引进瑞士SGS、英国天祥等国际知名检验检测认证机构,成为全国唯一同时申报“国家检验检测认证高技术服务业集聚区”、“国家检验检测认证公共服务平台示范区”并通过验收标准的园区。制订出台《常州市推进标准化战略实施意见》,明确全市标准化建设的重点任务和量化目标,鼓励和引导企业参与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的制订。截止2017年底,全市累计主导或参与制修订国际标准23项,国家标准527项,行业标准440项,江苏省地方标准112项,联盟标准3项。17家标准化工作机构落户常州,其中全国标准化技术委员会(TC)1家,分技术委员会(SC)9家,工作组(WG)4家,省级标准化技术委员会3家。

二、执法检查过程中发现的主要问题

虽然《产品质量法》实施以来,市政府和相关职能部门认真履行法律规定的职责,依法加强生产流通领域的质量监督管理,质量工作取得了很大成绩,但是与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要求相比,与人民群众对产品质量的需求和期待相比,还存在比较明显的差距。突出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质量抽检制度的执行效果不够理想。《产品质量法》明确对产品质量实行以抽查为主要方式的监督检查制度,国家和省、市质量监管部门均建立了针对生产和流通领域的产品质量抽检制度,定期发布质量抽检结果。我市制造业产品的国抽、省抽合格率稳定在90%以上,市场销售产品的抽检合格率基本在80%以上。最近3年,市质监局共组织对31类2179批次产品进行监督抽查,其中企业产品抽查的平均合格率达96.7%,市场销售产品抽查的平均合格率达87.42%。然而,由于我市产业结构以重化工业和中间产品为主,日用消费品占比较小,抽检结果对区域产品质量水平的代表性不强,与普通民众的日常消费体验之间存在一定的差异。在这次为配合执法检查而组织的问卷调查中,有76.6%的受访者表示过去三年曾经遇到过产品质量问题。另外,由于机构改革后省级部门不再下拨抽检经费,市县两级抽检经费总体比较紧张,质量抽检的种类覆盖不全,不能全面有效地监控本地区产品质量的实际状况,也难以实现“抽查一类产品、规范一批企业、提高一个行业质量水平”的理想效果。

二是质量监督管理能力有待进一步提升。从检查情况看,我市质量领域专业技术人才总体比较欠缺,监管队伍知识结构单一化、监管手段常规化的问题相对比较突出,在一定程度上影响到执法监管能力的提升,也难以很好地适应新经济、新业态快速发展对高科技智慧监管的新要求。电商平台网络售假行为监管难、难监管的问题日益凸显,对现有监管体制以及监管部门的监管制度、监管技术和监管能力形成了比较大的考验。辖市区工商、质监、食药监“三合一”机构改革后,工作重心集中转移到保底线、保民生、保安全方面,大量行政资源和工作精力投放在食品、药品、特种设备安全等投诉举报的处理中,对于微观质量监督管理以及质量技术基础建设的力量配置呈现比较明显的弱化趋势,质量创先创优的积极性有所降低。一些县区局将大量事权下放到乡镇分局,基层执法力量不足、能力不够的矛盾进一步凸显。

三是质量基础设施建设有待进一步完善。标准计量、认证认可、检验检测等质量基础设施建设总体滞后于产业升级和结构调整的需要,为社会提供质量技术服务和支撑的能力比较欠缺。检测机构小、散、弱的问题比较突出,国家级检验检测中心的数量相对偏少,智能制造、新材料等重点产业缺少综合实力强、关联度高的检测机构,光伏、石墨烯等特色产业未能争取到国家级检测中心的设立。认证认可服务能力总体较为薄弱,不能充分满足企业的出口检测认证需求,增加了企业外送检测的成本,也在一定程度上影响到出口产品的市场竞争力。一些国有检验检测机构存在改革步伐缓慢、市场化发展程度不足、体制机制僵化等问题,在国家取消强制性计量器具检定收费而财政补贴没有及时足额到位的情况下,面临强检需求大幅增加而检测收费持续减少的困境,设备维护和更新换代受到较大限制,对机构的长远可持续发展产生了比较明显的影响。

四是多元共治质量体系有待进一步强化。全市质量强市示范市建设的氛围不够浓厚,推进不够有力,源头控制、信息共享、开放合作、协同治理的大质量监管格局尚未真正确立。产品质量优势不够明显,具有品牌优势的大型企业数量不足,国抽、省抽合格率多年徘徊在全省中游水平,并出现一定的下降趋势,2017年全市除食品以外产品的平均抽样合格率为92.67%,较上年下降2.05个百分点,其中国抽、省抽、市抽的抽样合格率分别较上年下降1.18、1.15和1.92个百分点。供给端低端生产、低效供给的问题仍然大量存在,一些中小企业质量主体责任意识淡薄,对标准计量、认证认可等质量技术管理手段认识不足,重生产、轻管理,重产量、轻质量的现象仍然比较突出,导入卓越绩效管理模式的企业数量相对较少。消费维权投诉难、举证难、维权成本高的矛盾依然突出,制约和影响了消费者维护自身权益的积极性。食盐行业改革步伐严重滞后,政企不分的情况没有得到扭转,利用行政权力实施垄断经营的行为比较严重,在新食盐专营办法出台后,地产优质食盐依然不能顺利进入市场,剥夺了普通民众的消费权和选择权。

五是部分专业市场商品质量问题仍然比较突出。从问卷调查情况看,消费者对小商品批发市场、农村偏远地区超市小卖部以及网络电商平台等领域的假冒伪劣问题反映比较强烈,而汽车配件、装饰材料、照明灯具等专业市场的商品质量问题,则在消保机构、信访部门接受的投诉举报案件中占据了较高比重。2016年至2017年,省工商局在中凉亭汽车配件市场内抽检了20个批次汽车配件,其中有2个批次被判定为不合格;在邹区灯具市场内抽检了20个批次的照明灯具,其中有10个批次被判定为不合格。特别是随着邹区灯具市场规模的扩大和影响力的提升,周边地区形成了许多作坊式的灯具制假黑窝点以及组装、销售一体的经营户,制假售假情况相当严重,大量不符合标准的产品、无强制性认证的产品以及假冒伪劣的三无产品流入市场,对邹区灯具市场的声誉以及品牌形象造成了比较严重的影响。

另外,检查中许多地方和部门反映,《产品质量法》颁布实施已经20多年,虽然2000年和2009年曾经作过两次修订,但仍然有一些规定已经不符合经济社会发展的实际,例如法律过度偏重于政府监管,不能适应政府减政放权、最大限度发挥市场主体作用的要求;法律在扶优惩劣方面的作用不够显著,惩罚性赔偿制度、缺陷召回制度等规定不够明确,没有很好地解决违法成本低而维权成本高的问题,导致消费者主动维权的意识和积极性不高;产品质量促进的法律制度相对缺失,质量奖励的引领作用需要强化,质量抽检制度的科学性和有效性有待提升,“双随机一公开”后相关监管制度亟待完善。法律自身存在的缺陷和问题,也在一定程度上对地方的质量工作以及质量建设形成了制约和影响。

三、做好全市产品质量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提高产品质量,改善供给质量,不仅是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满足人民群众不断升级的物质文化需求的内在要求,也是维护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振兴实体经济、推动和实现高质量发展的现实途径。我市应当进一步明确目标定位,增强行动自觉,从更高层面、更广领域谋划质量发展,以更大力度、更强举措推进质量工作,全面提升产品质量、工程质量、服务质量和人居环境质量水平。

(一)深入实施质量强市战略。将质量提升行动和质量强市建设作为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实现高质量发展的有力抓手和重要突破口,充分调动各级政府、部门、行业协会及社会各界力量,坚定不移推动质量优先、内涵发展。要把质量强市示范城市建设放到更加突出的位置,强化目标导向,凝聚创建合力,坚持以创促建,协同推进,精准发力,围绕质量安全、标准体系、品牌建设、服务支撑等关键环节,强化政策保障,抓好措施落实。要加强城市质量精神的提炼、宣传和引导,广泛开展质量专题教育和实践活动,大力弘扬质量文化,普及质量知识,积极引导全社会树立质量第一的强烈意识,营造政府重视质量、企业追求质量、社会崇尚质量、人人关注质量的良好氛围。要坚持以质量创新为动力,以质量惠民为取向,大力实施创新驱动战略,针对发展前景好、带动作用大的企业,加大质量创新扶持力度,精心锻造一批代表常州智造水平和高质量发展形象的“质造名片”,使质量成为产业结构调整和新旧动能转换的重要推进器。

(二)严格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坚持正向激励和反向倒逼相结合的原则,完善法制环境,强化惩处机制,建立健全产品质量溯源机制、信用等级评价机制和质量失信惩戒机制,加大对不合格产品生产企业的处理整改和查处惩戒力度,强化企业的质量意识、品牌意识和知识产权保护意识。要充分发挥质量管理标杆企业的示范和引领作用,加大对政府质量奖获奖企业、卓越绩效管理企业等质量管理先进经验的宣传力度,以点带面,推动中小企业管理技术的创新和质量水平的提升。要在资金投向、政策引领等方面多措联动、综合施策,支持“十大产业链”重点企业利用品牌、技术、资本和人才等优势,实施品牌发展战略,拉长名牌产业链,并探索建立品牌企业储备库制度,分门别类有计划地培育孵化,助推企业创标争牌。要加强对重点企业、重点行业质量工作的服务保障,按照政策法规对接、质量标准对接、服务举措对接的工作模式,帮助企业梳理质量问题,破解质量瓶颈,督促和引导企业建立完善质量管理体系,完善质量诚信自律和风险管控机制,落实质量诚信的社会责任,提升质量管理能力和水平。

(三)着力夯实质量技术基础。充分发挥标准计量、认证认可、检验检测在现代化治理体系建设方面的作用,切实增强质量基础设施服务市场、服务监管、服务发展的能力。要大力实施标准化战略,创新标准化管理的体制机制,建立支撑高质量发展的标准体系,加大对标准建设的支持和保障力度,积极推动行业协会、企业联盟参与制定和修订相关标准,推动我市优势技术与标准上升为行业标准、国家标准,通过标准化技术支撑引领产业发展、推动自主创新、促进资源节约、提高产品质量。要高位谋划和推进战略性重点产业检验检测公共服务平台建设,加快研究制定支持检验检测认证产业发展的政策文件,加大市级层面对中国常州检验检测认证产业园的扶持力度,按照政府引导、市场驱动的原则,推动条件成熟的领域跨部门、跨行业、跨层级整合资源,推动公共检验检测机构实施市场化改革,着力解决检验检测机构重复建设、资质不足、能力薄弱的问题,切实增强我市检验检测行业在长三角区域的竞争力、影响力和辐射力。要着力推动质量基础设施由支撑保障作用向引领导向作用转变,用先进标准引领产品、工程和服务质量的提升,促进技术创新、标准研制和产业化协调发展,增强质量基础设施服务全市产业升级、结构调整、品牌培育和创新发展的能力。

(四)不断提升综合监管能力。坚持用现代理念引领,用现代科技武装,用现代监管方式推进,努力构建政府监管、法律约束、舆论引导、社会监督充分发挥作用的质量工作格局,强化质量共治政策保障,推动社会质量多元共治体系有序运行。要建立健全大质量工作机制,明晰各类监管主体的职责分工,加强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的有效衔接,明确权力清单、责任清单、监管清单、服务清单,构建明责、尽责、担责、问责的闭环落实链条。要积极稳妥推进市级市场监管部门“三合一”机构改革,全面整合行政职能、执法资源和监管力量,根据人事匹配的原则,科学合理地划分上下层级之间、内设机构之间的事权,强化监管职能的融合和业务流程的再造。要充分运用大数据、云计算等现代信息技术,创新质量监管方式,鼓励行业协会、第三方机构和消费者组织有序参与质量事务,完善质量信号传递与反馈机制,充分发挥社会公众对市场主体的监督作用。要加大市区两级质量监督抽查经费的保障力度,突出加强对地产日用消费品和民众反映强烈的质量问题的监管,实现对本地区产品质量监管的广覆盖。要在开展重点领域质量安全专项整治的同时,探索建立政府领导、部门监管、信用约束、企业自律、社会共治的市场监管体系,着力推动传统监管模式向信用监管模式转变,强化跨部门信用信息共享与失信主体联合惩戒,加快形成“一处失信、处处受限”的局面,全面提升市场监管效能,切实增强市民群众的质量获得感和满意度,为高质量发展走在全省前列提供有力的支撑和重要的保障。

以上报告,请予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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