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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常州市2018年1-9月份预算执行情况及市本​级支出预算调整方案的报告
发布日期: 2018-11-07   来源:人大网 浏览次数: 字体: [ ] 视力保护色:

关于常州市2018年1-9月份预算执行情况及市本级支出预算调整方案的报告

——2018年10月31日在市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三次会议上

常州市财政局局长  乔俊杰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按照预算法及市人大常委会关于本级预算审查监督有关规定,受市政府委托,现将今年全市1-9月份预算执行情况及市本级支出预算调整方案报告如下,请予审议。

一、1-9月份预算执行情况

今年以来,财政部门围绕市委、市政府确定的重大改革、重要政策和重点项目,继续实施积极的财政政策,切实加强预算管理,发挥财政在“稳就业、稳金融、稳外贸、稳外资、稳投资、稳预期”等各项工作中的职能作用,促进全市经济社会各项事业全面可持续发展。

(一)一般公共预算

年初市十六届人大二次会议批准的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为557.7亿元,比上年增长7.5%左右;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支出593.8亿元,比上年增长7.7%左右。

1-9月份,全市完成一般公共预算收入415.2亿元,完成年度预算的74.5%,同比增长11.7%,税收占比90%,其中:完成一般公共预算税收收入373.7亿元,同比增长18.4%。市本级完成一般公共预算收入26.8亿元。

1-9月份,全市完成一般公共预算支出456.4亿元,同比增长3.7%。其中: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完成83.9亿元。

今年以来财政收支预算的主要特点:

一是各项收入指标稳步提升。财税部门积极应对复杂多变的经济形势,高效组织各类收入,1-9月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增幅列全省第4位,税收占比列全省第2位。二是收入质量明显提高。1-9月全市一般公共预算税收收入完成373.7亿元,贡献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的90%,比上年同期提高5个百分点。三是优化支出结构。财政部门突出重点,全力保障民生及市委、市政府确定的重大改革、重要政策和重点项目顺利实施,1-9月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同比增长3.7%,其中用于民生保障方面支出361.6亿元,占支出总额近80%。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

目前,纳入市本级范围征收、筹集的政府性基金主要包括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港口建设费、污水处理费等。

1-9月份市本级政府性基金收入完成200亿元,其中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185.7亿元。政府性基金支出完成243.7亿元,其中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支出232.3亿元。

(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1-9月份市本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完成3.2亿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完成2.4亿元。

(四)社会保险基金预算

1-9月份市本级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完成129.8亿元,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支出完成125.5亿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调整建议

(一)调增支出预算5.52亿元

1.省转移支付及落实省规定支出项目12838万元

(1)增加省级转移支付支出1.2亿元。年初预算安排省转移支付2.5亿元,由于省级一般转移支付规模增长,预计全年需3.7亿元(主要包括居民医保省级补助5014万元,居民养老中央补助2476万元,基层公检法司转移支付2919万元,义务教育学校公用经费补助1396万元,农业重点开发资金1223万元等),建议在年初预算基础上追加1.2亿元。

(2)对口协作经费838万元。根据《江苏省财政厅关于调整2018年度扶贫协作资金筹集任务的通知》,省调增了扶贫协作资金筹集任务,全市增加支出2530万元,其中市级增加支出838万元。

2.政策性增支37340万元

(1)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清算2亿元。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从2014年10月实施,2017年11月正式上线。预计年内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基金、财政、预算单位三方清算完毕,追加补缴费支出2亿元。

(2)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退休时一次性退休补贴1350万元。根据省相关规定,对机关事业单位2014年10月1日以后退休人员原按月加发的退休费(如独生子女父母加发5%等)改为发放一次性奖励,经费由各单位负责,需追加1350万元。

(3)企业单位独生子女父母退休一次性奖励2590万元。由于政策调整,2008年1月1日起,原由企业支付的企业退休人员独生子女一次性奖励改由市、区两级政府承担,市级增支2590万元。

(4)企业退休军转干部解困金1000万元。由于政策调整,原从企业养老保险基金列支的企业退休干部倾斜补贴及地方性生活补贴转由财政安排,需追加1000万元。

(5)机关事业单位工资津补贴调整5000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工资标准原则上每两年调整一次,预计年内将出台调资政策,预计增支5000万元。

(6)警察值勤岗位津贴6600万元。根据省相关要求,自2016年7月起,调整人民警察值勤岗位津贴标准,从人均280元/月提高到人均880元/月,补发合计6600万元。

(7)民办医疗机构药品零差率补助800万元。由于政策调整,新增五家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参照非政府办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执行补助,市级财政需承担2011以来药品零差率补助800万元。

3.经济发展项目增支3300万元

(1)今年需兑现企业股改上市奖励资金2632万元(上市奖励400万元、融资奖励344万元、股改及后备企业上市奖励1888万元)、商标战略奖励资金75万元,除年初预算安排外,需追加支出1000万元。

(2)老旧汽车报废补贴1500万元。今年7月份开始新一轮老旧汽车报废补贴政策,除省级专项补助外,当年还需追加支出1500万元。

(3)创建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市工作专项经费800万元。

4.其他项目增支1666万元

其中:市公安局监所管理支队监控系统数字化改造660万元。近园文物保护修缮工程387万元。市统计局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230万元。机场边检站执法执勤装备经费110万元。市体育局组织开展第十五届市运会179万元。市总工会参加十九届省运会及市工会第十五次代表大会100万元。

(二)调减支出预算1.95亿元

年初预算安排1.95亿元用于偿还专项债券利息,预算执行时该利息从土地出让收入计提的相关经费来源中调入安排,调减年初安排债券利息支出1.95亿元。

(三)新增一般债券调增支出预算3.44亿元

安排教育布局调整2亿元、医院基础设施1.19亿元、市国家安全局业务用房改造2500万元。

三、政府性基金预算调整建议

新增专项债券调增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47.06亿元。其中:安排市城市建设集团有限公司13.11亿元、市交通产业集团有限公司7.56亿元、晋陵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8亿元、市水利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1亿元、市排水管理处1.89亿元、市第四人民医院3000万元、动物无害化处理项目2000万元、土地储备专项债券10亿元、预留项目5亿元。

以上追加事项共计54.07亿元,扣除1.2亿元省转移支付财力和50.5亿元省转贷新增债券资金,实际需动用市级预算稳定调节基金2.37亿元。

四、下一阶段主要工作

面对国内外宏观经济形势,财政部门围绕今后一阶段工作,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按照市委十二届六次全会“种好幸福树、建好明星城为抓手,推动高质量发展”的决策部署,认真落实更为积极的财政政策,着力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强化收支统筹,优化资源配置,深化改革创新,积极防范风险,推动全市经济高质量发展。重点围绕以下方面开展工作:

(一)加强收入征管,确保完成全年收支目标

强化税务机构改革后职能的发挥,牢牢抓住税收收入、社会保险基金、非税收入征管职责划转等改革关键节点,努力提高收入征管质量,确保不折不扣完成年度收入目标任务。优化财政支出结构,做到有保有压,加强重点支出保障力度,压减非必需项目,加大财政资金统筹盘活力度,提升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提高财政运行可持续性。

(二)围绕发展重点,用好各类财税扶持政策

着力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落实各类减税降费政策,切实降低企业负担。围绕建设全国一流的智能制造名城,执行好相关扶持政策,完善财政投入机制,推动“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发展。打好财政金融政策组合拳,充分发挥各类政府投资基金和产业基金等财政性资金在支持经济社会发展中的杠杆和导向作用。

(三)坚持统筹兼顾,保障民生社会事业建设

加大公共财政向民生领域倾斜力度,支持重点民生实事工程,促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大力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继续支持教育布局优化调整,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不断完善多层次养老服务体系,提升社会保障救助水平,加强社会保险各项资金监管。支持住房保障和生态绿城建设,推进文体惠民和交通便民工程,促进各项社会事业协调发展。

(四)深化绩效改革,推动财政管理改革创新

做好2019年度预算编制工作,压减非急需支出,盘活存量资金,重点保障民生及市委市政府确定的重大改革、重要政策和重点项目。加大政府性基金、国有资本经营预算与一般公共预算统筹安排力度,按规定提高国有资本收益上缴比例。将绩效评价结果、审计、财政监督情况作为预算安排的重要依据,重点突出预算绩效导向,在建立绩效评价结果运用机制方面取得新突破。完善市级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清理、归并、整合现有专项资金,严控专项新设,推进项目库管理,强化专项资金全过程监管。

(五)强化债务管理,防范化解政府债务风险

今年以来,市财政部门为强化政府债务管理,切实遏制隐性债务,出台了一系列债务管控考核办法。同时,加强对辖市、区政府债务管理指导工作,开展防范化解地方政府性债务风险专项督查,清理了一批资金落实不符合规定的建设项目。按照要求将新增省政府转贷一般债券和专项债券纳入一般公共预算和政府性基金预算管理。2018年,省财政厅审核各项风险指标后,经省政府同意,转贷我市市级新增债券50.5亿元,其中新增一般债券3.44亿元,新增专项债券47.06亿元。经省财政厅核定,2018年我市市区地方政府债务限额716亿元,其中一般债务限额331亿元,专项债务限额385亿元。截止9月,市区政府债务余额705.34亿元,其中一般债务余额323.43亿元,专项债务余额381.91亿元。市级政府债务限额406.26亿元,其中一般债务限额191.94亿元,专项债务限额214.32亿元。截止9月,市级政府债务余额403.1亿元,其中一般债务余额190.05亿元,专项债务余额213.05亿元。下一步,财政部门将继续巩固今年以来债务管理制度建设成果,加强对辖市区政府债务管理指导和督查,进一步加强政府投资计划管理,坚决杜绝盲目上项目,铺摊子的行为。进一步完善地方政府债务情况报告制度,提交市人大审查的预决算报告、预算调整方案按规定报告地方政府债务管理情况,主动接受人大监督。健全地方政府债务管理制度,规范债务举借、使用、偿还等行为。高度重视地方政府隐性债务化解工作,努力化解隐性债务存量,遏制隐性债务增量,坚决打好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攻坚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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