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十六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37次主任会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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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30日上午,市十六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37次主任会议。受市委书记、市人大常委会主任汪泉委托,市人大常委会常务副主任白云萍主持会议。
会议听取了《常州市道路交通安全条例(草案修改稿)》审议情况的汇报。会议同意市人大法制委的报告,鉴于法规草案部分条款仍存在分歧,决定不将上述草案提交本次常委会会议表决,要求有关工作机构就立法中的一些焦点、热点问题再次进行深入的调研和论证,在沟通协调、取得基本共识的基础上,对法规草案作进一步修改后提请以后的常委会会议审议表决。
会议还听取了《常州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草案)》审议情况的报告。会议认为,《条例》的制定出台,对于倡导文明行为,巩固我市全域文明城市创建成果,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具有重要意义。会议同意这个报告,要求有关工作机构认真研究吸纳各方意见,把法规草案修改好、完善好,为提交下次常委会会议二审做好准备。
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陈建国、盛建良、蒋自平,党组成员张屹,秘书长高宏华出席会议。副秘书长、各工委室主任、专职委员列席会议。 (来源: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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