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人大常委会举行审计法学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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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审计是党和国家监督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为促进党中央令行禁止、维护国家经济安全、推动全面深化改革、促进依法治国、推进廉政建设等作出了重要贡献。 对审计工作实施监督,是宪法和法律赋予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的职权。审计工作既是人大监督的对象,也是可以依靠的重要力量。进一步加强人大审计监督,在借力、发力、助力上下功夫,必将有效增强人大监督的针对性和有效性。
为了更好地提升人大审计监督实效,10月30日下午,市人大常委会举行法律学习,邀请市审计局钱亚明局长作题 为《依法履行职责、推动审计高质量发展——现行审计法解读》的专题报告。市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市人大常委会机关全体干部、市人大常委会预算工委委员、预算审查专家参加学习,市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周广菊主持会议。
此次法律学习按照《审计法》的基本框架,围绕总则、审计机关职责、审计机关权限、审计程序、法律责任等方面展开,并联系近几年我市审计工作开展情况对重点内容进行延伸解读。
近年来,市人大常委会强化审计查出问题整改工作监督,取得了一定成效。去年10月,市人大常委出台了《关于审计查出问题整改工作监督办法》,对审计查出突出问题整改监督的范围、报告主体和内容、监督方式作出规范,推进建立整改工作长效机制。
举办此次法律学习,既加深了市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广大机关干部对审计工作的认识,也对市人大常委会今后更加有效地开展审计监督工作提供有力支持。 (来源:预算工委 作者:史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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